本文目录一览

1,补发员工工资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

按照员工获得工资应该所在月份进行报税。也就是补发员工工资是属于3月份的,那么就应在三月份的账目上入账,以三月份的所有工资收入进行核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月收入,如补发上年的工资,应该将补发的工资与本月工资收入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如要分摊到上年工资中,应该到税务局咨询或申请

补发员工工资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

2,补发的工资如何扣税

应该把补发10个月的工资分别分回到补发的那个月份,然后重新计税,把以往月份扣税进行多还少补。不是把以往补发的工资加入该月收入进行扣税的,这肯定扣多税啦。
根据有关规定,调资后补发以前数月的工资,可以分推到所属月份,与原来的月工资合并计算应缴个人所得税,扣除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即为应该补缴的税款。

补发的工资如何扣税

3,补发员工工资个税究竟应该如何缴纳

上月工资,你在这个月发的,那么按规定就要记在这个月计算个税,所以上个月没有发工资,这个月补发上个月,是需要按两个月合并数计算缴纳税的。另外,如果上个月工资已经向地税局申报了个税(不到起征点也要报,但不扣税),那么这个月申报时不要加上上个月的,就可以了,这样就不用合并计算了。
什么时候能拿到补发工资,需要看企业的操作情况而定,要等待企业的通知才能拿到。
与发放当月工资合并计税。

补发员工工资个税究竟应该如何缴纳

4,补发工资如何扣税

那四天的工资仍要列到8月份的工资里,9月份的工资单独,这样分别计算各月的个人所得税。
谁知道 这些事情都是很垃圾
补发工资应该是不口税的!我记得上次我们公司发工资的时候,多出了2天,按照补发工资来算的话就是不扣税的!
就交多少税,我个人认为是这样的那4天工资在工资表中注明是8月份新入职的员工,我们也碰到这样的问题,不应把8月并入计税,9月份实发多少金额

5,补发工资如何计税

不少公司会碰到这样一个问题,新调入员工或者按分配来的干部,在入职手续等办理完成前一直未发工资。而现在需要补发一定时间的工资,则会遇到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那么补发工资如何计税一次性补发数月的拖欠工资,如果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分月计征个人所得税:1、企业会计账簿中有按月计提工资的记录,但确实没有发放工资;2、发放时有分月的工资签收单。如通过银行发放的,在银行划拨凭证上应注明工资的所属月份;3、按月计提的工资与实发工资完全一致。如不同时符合上述3个条件,应合并作为一个月的工资征收个人所得税。

6,企业补发薪金如何缴税

1.按还原到原来的每月工资数,重新计算个税,补差额的方法申报:个人所得税扣除数政策变化情况:2006年1月1日以前每月扣800元,2006年1月1日起每月扣1600元,2008年3月1日起每月扣2000元.目前仍执行每月扣2000元.根据上述政策,2007年1月至2008年2月每月扣除1600元,从2008年3月1日起每月扣除2000元,2007年至2008年2月共14个月,每月个税=(1800+1200-1600)*10%-25=115,原已交个税=(1800-1600)*5%=10元,每月补交数=115-10=105元,14个月共补交数=105*14=1170元.从2008年3月至2009年8月共18个月,适用每月扣除2000元,原来每月1800元不够起征点,没有交过个税,现补1200元后,够起征点了,个税=(1800+1200-2000)*10%-25=75元,共有14个月,需补交=75*14=1050元.2007年1月至2009年8月共需补交个税=1170+1050=2220元.2.视同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按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全年平均=38400/12=3200,适用15%的税率,速扣数125个税=38400*15%-125=5635元.从以上可看出.用第一种方法申报比第二种方法申报少交些个税,宜采用第一种方法补申报.但用这种补申报的方法,在个税系统里是怎样的操作,要问税局.目前个税是用专门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申报的.这种补申报能否操作要问税局,这个系统比较死板,补申报可能要同时补滞纳金(系统自动生成,不是人为可控制的).如果按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则可明正言顺地在8月做正常申报,可这样又要多交很多税.以上两种方法似乎都不能两全其美.干脆偷偷发现金算了,一点都不补.干嘛那么老实,一定要补个税.
按当月工资数缴纳个得税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7,补发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第一种情况:合并发放多个月的工资有时候企业由于资金困难,或者天灾人祸,可能没办法及时发放工资。等到企业正常的时候,就会在一个月内合并发放数个月的工资。遇到合并发放多个月的工资的时候,我们先向税局说明情况,最好有书面说明,就等于像是具备了一个案。向税局说明情况之后,正常申报未按时发放的工资,虽然实际上没有发放,但是也可以正常申报个人所得税。合并发放工资的当月,把以往应发而未发放的工资踢出,再申报剩余工资的个人所得税。示例:2017年12月份的工资4500,正常发放时间是:2018年1月份,但由于企业资金困难,拟定在2018年2月份发。这样的话,2017年12月份的工资和2018年1月份的工资,就合并在2018年2月份发放了。1,2018年1月份向税局书面说明情况。2,2018年2月份正常申报2017年12月份的工资4500元,扣缴个人所得税30元。3,2018年2月份发放工资9000元,3月份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用9000减去2月份已申报的工资4500后,再申报1月份工资,最后扣缴个人所得税30元。第二种情况:补发以前的工资还有一种情况,以前的工资已经正常申报了,个人所得税也正常缴纳了。但由于公e69da5e887aa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365646239司对员工以往的工资做了相应的调整,需要补发以前的工资。这种情况也需要向税局书面说明,然后把补发的工资,摊回到以前的工资,再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示例:2017年12月份工资4000元,已在2月份正常申报,并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5元2018年3月份发放工资4500元,并补发2017年12月份工资500元。2018年4月份个税=(4500-3500)*3%+((4000+500-3500)*3%-15)=45元
普遍做法是可以将补发的工资薪金套入原所属月度计算原当月的应纳个税,并将差异税额作为补缴税额。

文章TAG:北京补发工资如何计税北京  补发  工资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