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用人单位应支付滞纳金,滞纳金计算开始日期:从结算日第二个月的第一天开始计算,滞纳金由系统根据计算规则自动计算,在用人单位月报中与未支付金额一并收取,滞纳金计算规则和方法如下: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0/天数=滞纳金计算结束日期-滞纳金。

 社保 滞纳金怎么算

1、 社保 滞纳金怎么算

用人单位新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缴费成功的前一日止,按欠缴额每日加收0.5 ‰的滞纳金滞纳金。滞纳金由系统根据计算规则自动计算,在用人单位月报中与未支付金额一并收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0/;逾期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以所欠款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 社保 滞纳金怎么算?

自2011年7月1日起,对用人单位新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缴费成功前一日止,按欠缴额加收0.5 滞纳金,即2011年7月以后缴纳保险费时,按已缴额加收0.5/1234566。滞纳金计算规则和方法如下: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 滞纳金-0/天数=滞纳金计算结束日期-滞纳金,滞纳金计算开始日期:从结算日第二个月的第一天开始计算。滞纳金计算结束日期:生成的申报表归还日期的前一天,比如2011年10月10日,某用人单位成功申报补缴当年7月份的社会保险费。正常收款月份应为当年8月,违约起始日期为当年9月1日,因此,用人单位应支付滞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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