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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个地方棚户区改造政府采购公示中标后是不是意味着必须要拆迁某个

是的。这意味着已经立项对于某个地方的征收拆迁。但是对于被拆迁人来说,上述只是要拆迁的信息,对于是否合法拆迁以及获得合法的补偿,还应当以通过合法程序公示公告的文件为准。
湖北省老河口黄营村棚改项目在2018年1月13日就公布了中标公告,由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承建,已经过了两年了还没开工,请问哪位大神能告诉我是不是这个棚改项目已经黄了?

某个地方棚户区改造政府采购公示中标后是不是意味着必须要拆迁某个

2,棚改货币化是什么意思

棚改货币化安置,就是拆一套房子,政府直接发钱给拆迁户,让他们再拿钱去买房。危房改造中产生了大量的拆迁,需要安置住户,以前模式拆房还房。棚改货币化安置,就是拆一套房子,政府直接发钱给拆迁户,拆迁户可以拿钱去买房。市场有了新资金,也产生了大量需求,大量的库存房就这样卖出去了。自上而下的城市棚改运动如今正在经历微妙的变化,货币化补偿逐渐被住建部推向棚改安置方式的第一线。而为了积极响应中央倡导的棚改货币化安置,各地纷纷出台细则,通过对货币补偿实施奖励、税收税费减免等方式鼓励货币化安置。三四线城市是棚改主战场,全国棚户区规模中三四线城市占比高达87%。 克而瑞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7年货币化安置去库存超3亿平方米,带动销售约21%。中国指数研究院最近也调研发现,许多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在过去一年里的优异表现均离不开棚改货币化带来的需求增长,购买力提升,带动成交量,价格走高。

棚改货币化是什么意思

3,哪些人可以买棚户区改造房

您好!棚户区改造房是可以有房产证。但是仍涉及很多的问题:1、短期内不能办理。原因多方面,政府主要是考虑不能确权这么多的房子,冲击房地产市场。2、缴纳税赋不确定。因为负责棚户区改造的房地产是很吃亏的,房地产先投入资金改造棚户区,处在资金链不健全的时候,是不可能负责老百姓这部分的税款的。因为房地产没有销售业绩啊,没有销售出一套房,但棚户区改造老百姓是要缴纳契税的啊,怎么定这个标准呢?比如定按照10000元没平米缴纳契税,老百姓缴纳了,但房地产也得跟着缴纳很多的税款啊!房地产既没得益,还得赔上税款,傻瓜才会掏这个钱呢!所以税款没那么容易定下来。3、改造后因此而产生了许多的二套房三套房甚至多套房,政府怎么收这部分房子的税呢?肯定要定高税价,因为这部分也属于时代产物,是暴利啊!所以政府也很难定这部分的税赋。如今,我国包括棚户区在内有大约1.5亿平方米危房亟待改造,城市人民政府正在制定改造计划,因地制宜进行改造。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划,我国将从2009年开始,对国内煤炭采空区、林场、农垦及华侨农场中棚户区进行大规模的改造。1、政策优惠,阳光操作。妥善处理棚户区中历史遗留的产权问题,对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依法赔偿。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承受能力,做好与各项住房政策的衔接,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实行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2、破解复杂问题,必须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创新工作思路,用好、用活、用足政策;3、加强棚户区居民安置用房的建设质量管理。尽可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单位参与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质量,防止因质量问题引发矛盾纠纷。4、要完善棚户区改造后的公共服务功能。5、要充分利用棚户区在历史上形成的优点,并挖掘其潜力。总之,棚户区改造房没那么容易确权的,不能那么快确权的,因此它可以有房产证,但是办理房产证并不那么容易。政府在棚户区改造房上也有很多优惠政策,希望能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2,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 3,你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预售证是房管局负责审批颁发的,如果办理出来了一是在售楼处会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备案,他们会告诉你的,你可以放心的购买了!

哪些人可以买棚户区改造房

4,什么是棚户区改造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归根到底还是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1、土地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经济适用住房,所需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其中开发为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服项目的建设用地,应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所得土地收益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2、税费减免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税务部门同意后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免征契税;与棚户区建设有关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减半收取,其他按地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执行。3、拆迁安置政策。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原则上实行“就地”或“就近”安置回迁楼房,对不愿回迁的住户,实行货币拆迁,不做产权调换安置。被拆迁人选择就地或就近回迁安置的,实行结构差价及按“部分面积”结算。4、回迁的低保户家庭,私有产权的原面积部分拆一还一,不收结构差,合理扩大面积部分每平方米减收200元房款,如仍无能力出资购买合理扩大面积部分,则允许欠款入住,缓交房款时间定为2年,第一年交房款的60%,第二年交40%。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够欠款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到期后仍无能力交纳欠款的,则按廉租房管理。5、对达标的节能住宅,实行取暖费减免政策,按非节能住宅取暖费标准的70%比例收取。扩展资料 :棚户区改造将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市区联动、以区为主,政府主导、多元融资,依法改造、确保稳定的原则。其实,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参考资料安置房_百度百科
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归根到底还是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安置的规定程序进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被征拆迁房屋的农户。扩展资料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安居房的区别经济适用住房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要体现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卫生、便利的原则;布局要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使用功能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建设标准要根据北京市“九五”住宅建设标准,结合市场需求确定。现阶段,经济适用住房的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由政府提供专项用地,通过统一开发、集中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二是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拟作为商品房开发的部分普通住宅项目调整为经济适用住房;三是单位以自建和联建方式建设的,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包括按规定出售或出租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安置房
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归根到底还是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安置的规定程序进行。当然,只有经过市里组鉴定为危房的,才能进行改造拆迁,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采用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被征拆迁房屋的农户。扩展资料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拆迁安置房也叫动迁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房在房产交易中占据了一个比较重要的位置。本文为您介绍了安置房的相关知识,仅供参考。预约销售方式流行很多安置房尤其是新近交房的安置房交易都是采用预约销售的方式。即安置房业主还没有拿到房屋的产权就转让,所以买家购买房屋后暂时不能过户。“最常见的方式就是买卖双方找一家可靠的中介,由中介牵头双方签订一份带附加条件的预约销售合同,合同声明该房屋已经售出,但要等产权办好再过户。”中介会把这份合同拿到公证处公证,证明双方已经发生了这个交易行为。付款方式也根据协商各有不同,比如有的是先预付30万元订金,交房后再付20万元或一次性付清总房价的90%,余下的办理房产过户后付清。不过,没有过户就买房无法进行银行按揭,购买的市民就得一次性付出几十万元现金,压力也不小。安置房之所以这么受欢迎,有他自身的优势存在:首先,它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其次,它的户型适中,再次,.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最后,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买安置房存在政策风险:比如2004年6月开始由政府统建的解困房(不包括安置房),产权证办理后五年内不能上市买卖交易。安置房可以贷款吗、安置房有房产证吗?1、如果不是拆迁安置户而购买拆迁安置房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2、拆迁安置户在取得产权证契税证后的6个月时间内,您可以向我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3、如果安置房的地已归为国有土地的话,那栋房子是可以办到产权证的,如果安置房为集资的土地,则是办不到产权证的。4、买安置如果只是自己住的话,合同签得好的话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如果买来用于交易的话就有风险。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安置房
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是指棚户区改造后建设的住房。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环境卫生差的区域。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为改造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拓展资料棚户区改造政策有:1. 政策优惠,阳光操作。妥善处理棚户区中的历史遗留的产权问题,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承受能力,妥善安置拆迁区居民,实行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2. 破解复杂问题,必须坚持选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3. 完善棚户区改造后的公共服务功能;4. 充分利用棚户区在历史上形成的优点,并挖掘其潜力。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棚户区改造政策

5,什么是棚户区改造

1.棚户区改造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棚户区改造将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市区联动、以区为主,政府主导、多元融资,依法改造、确保稳定的原则。  2.棚户区改造范围及对象是什么?  答:改造范围是湘江路以东、东二环线以西、浏阳河北段以南、南二环线以北地区和湘江西岸沿江地区,以及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地区。改造对象是拆除改造结构简陋、设施不配套、房屋质量差、使用年限久、交通不畅通、安全隐患较大的房屋以及片区改造需要拆除的其他房屋;修复修缮具有湖湘文化特色和需要保护的近现代历史建筑物和民居民宅。  3.棚户区改造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工作目标是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二环线以内成片棚户区改造,改造面积约730万平方米,使6万户20万人口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4.棚户区改造土地供应的原则和操作程序是什么?  答:以区为主成片改造的棚户区土地出让的原则是融资改造,熟地出让,网上挂牌,公开交易。其操作程序是:政府棚户区改造公司根据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申请土地使用权划拨,由国土资源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将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划拨给棚户区改造公司。划拨土地使用权经批准后,区人民政府负责调度资金组织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实行资金封闭运行。项目拆迁安置补偿完毕后,由棚户区改造公司申请,国土资源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组织土地供应。  5.市区两级政府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收益如何分成?  答:政府棚户区改造公司土地供应所得总价款全额上缴市财政,由财政部门返还拆迁补偿安置腾地成本后,根据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实行独立核算,按市区5∶5的比例分享收益或按同比例分担亏损。  6.什么情况下可以采取生地出让方式?  答:因特殊原因未能完成拆迁需要提前进行土地出让的或确需进行捆绑出让的项目,由区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采取生地出让或捆绑方式出让,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法组织出让。  7.棚户区改造融资方式有哪些?  答:政府棚户区改造公司可以依法用划拨土地使用权证进行抵押融资,也可以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  8.对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的投资人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1.对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的投资人出资拆迁补偿安置并参与土地挂牌出让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不计贷款利息和利润,由区人民政府按规定与投资人进行成本结算。项目新建的建筑面积中与原拆迁的建筑面积相等部分可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市属权限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投资人出资拆迁安置但不参与土地挂牌出让或未竞得该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区人民政府根据资金的实际占用时间,按投资金额加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加投资金额每年10%的利润与投资人进行结算。  9.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房建设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用于拆迁安置房建设的土地可以实行行政划拨方式,拆迁安置房的产权问题另行研究处理。其报建费用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除应上缴中央和省的收费外,劳保基金按15元每平方米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费用予以免收;服务性收费减半征收。  10.棚户区改造项目在手续办理和费用减免上还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1.建立规划管理绿色通道,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控规调整按简易程序办理,调整论证与规划方案审查同步进行。规划审批时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项目容积率指标,争取实现项目总体收支平衡。2.在棚户区改造项目内按规划需要砍伐树木,调整绿地,挖掘道路,拆除公厕、垃圾站,迁移电力、电信、广播电视杆线的,免收补偿费,由项目业主单位按规划要求重建或恢复。公厕、垃圾站拆除后规划没有重建恢复要求的,仍按规定给予补偿。3.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红线内配套的经营性设施,按照“谁经营,谁投资”的原则建设,其小区外大配套管网分别由邮政、电业、电信、广播电视、燃气、自来水等部门同步建设。小区内用电 、用气、用水容量的增容费只收缴新增部分。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的企业,不能重复提留水电分离改造费用。  11.棚改拆迁中对城市低收入家庭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享受城市最低社会生活保障待遇的私有房屋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且他处无房的,由拆迁人对自愿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被拆迁人提供建筑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的房屋予以补偿安置。  12.对积极支持棚改拆迁的被拆迁人有什么奖励政策?  答:1.私有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且他处无房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2.私有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按期搬迁腾地的,按产权合法有效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支持重点项目拆迁建设奖励,每户最高不超过2万元。  13.拆迁中对直管公房如何补偿?  答:直管公房按评估价格结合装饰装修、设施设备、搬迁补助等计算补偿,由拆迁人将被拆迁房屋补偿及其他补偿费用支付给产权单位,其合法承租人的相关事宜由产权单位妥善处理。  14.拆迁中对单位自管产如何补偿?  答:单位自管产房屋及其土地按评估价格结合装饰装修、设施设备、搬迁补助等计算补偿,由拆迁人将被拆迁房屋补偿及其他补偿费用支付给产权单位或其行业主管单位,其承租人的相关事宜由产权单位妥善处理;其中已经改制的企业,其承租人的住房困难问题,由产权单位呈报住房保障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妥善处理。  15.棚改项目被拆迁人在税收上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1.被拆迁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城市房屋拆迁法律、法规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拆迁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土地增值税。2.被拆迁人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与原拆迁补偿额等值的购房款部分免征契税。原缴住房维修资金余额可抵交新购房住房维修资金等值部分。  16.被拆迁人户口迁移和转学有何优惠措施?  答:被拆迁人凭拆迁主管部门备案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办理户口迁移、转入学等有关手续,有关部门不得收取转入学、择校等相关费用。  17.被拆迁人在办理电视、电话、燃气初装开户时可以减免什么费用?  答:被拆迁人已经办理了电视、电话、燃气初装开户费且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按期搬迁的,新购住房后凭原初装开户费和经拆迁主管部门备案的拆迁补偿协议,电视、电信部门免收初装、开通费,燃气部门免收燃气公网建设费。  18.市属企业危房改造是否享受棚改优惠政策?  答: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的危改项目,按棚户区改造规定实施,危险房屋应先予拆除。未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的危改项目,在规划上不影响大的控规、详规前提下,经业主申报、市危改办审批,由企业在原地改造自建,并享受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  19.对企业自行改造的危改项目有何奖励措施?  答:对于非商业开发性的危改项目由企业原地改造自建的,经验收合格,市人民政府按原改造面积进行奖励性补贴,D类项目每平方米最高500元, C类项目每平方米最高200元。  20.企业无力自行改造的零星分散危改项目怎样实施?  答:企业无力自行改造的零星分散危改项目,经业主申报,市危改办审批,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监控使用,由辖区人民政府牵头实施,企业主管部门配合。拆除后未纳入企业改制资产的土地收归政府处置;已纳入企业改制资产的,其土地交由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待土地出让时抵扣危改成本。市人民政府对验收合格的项目按补偿拆除成本的8%作为工作和奖励经费补助辖区人民政府或实施单位
棚户区就是城市或矿区里的平房区或自建小房区。现在一般煤矿的矿区都有工人自建的小区,现在棚户区改造一般也就是指煤矿或企业的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棚户区改造是扒平房盖楼房,对棚户区项目周边道路、广场、教育、商业等基础设施的加强和完善,提升居住环境中的人气指数,在改造棚户区的同时带动了城市整体环境的改善,促进了就业、养老等社会问题的解决,产生了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综合效应。 把旧房子重新贴面,换瓦只是旧房子翻新或者装修,不是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及“城中村”。所谓“城中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仍然存在的、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属于棚户区性质的区域。从面积上讲,棚户区一般拆迁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占地面积一般至少在5万平方米左右。上述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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