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主办券商制度,新三板协议转让和做市交易是什么意思
来源:整理 编辑:金融知识 2023-07-09 12:33:48
1,新三板协议转让和做市交易是什么意思
《暂行办法》规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转让可采取做市方式、协议方式、竞价方式或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转让方式。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为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接受证监会的统一监督管理。根据《暂行办法》,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主办券商制度,主办券商业务包括推荐股份公司股票挂牌,对挂牌公司进行持续督导,代理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票,为股票转让提供做市服务及其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业务。此外,根据《暂行办法》,在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和退市公司及其股份转让相关活动,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负责监督管理。 协议转让是指产权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心主持下通过洽谈、协商以协议成交的交易方式。 企业产权转让中,由于目前市场机制尚不完善,而产权转让又涉及到转让方案的设计、职工安置、债权、债务的处理,产权转让行为的报批、资产的评估等诸多情况,所以企业产权交易往往还是以协议转让为主。但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产权转让程序,也在第十八条规定“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可以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进行充分协商,依法妥善处理转让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后,草签产权转让合同,并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程序进行审议。”第三十条规定“对于国民经济关键行业、领域中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在实施资产重组中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给所属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经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国有产权。”协议转让是要双方一致,不管是定价买卖.还是协商,都要一致。做的话就像主板一样了
2,主办券商有何重要性
券商对新三板挂牌企业的作用和好处推荐企业成功进入新三板并不意味着主办券商工作的终结,恰恰相反,挂牌是主办券商工作的起点,挂牌后主办券商需要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服务,开展大量的孵化、培育工作。这主要包括: 1.督促挂牌公司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牢固树立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的理念。具体包括培训挂牌公司的董事、高管人员,帮助公司建立完善内部制度和操作规程,审核挂牌公司的财务报表及公告文稿,特定情况下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等。2.提供融资、并购方面的服务。报价系统建立了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定向增资制度,即面向特定投资者的小额快速融资制度。与主板的融资制度相比,该制度程序简单、方式灵活、企业融资的自主性更强。通过定向增资,挂牌企业可以及时筹集资金投入市场前景好的生产项目,迅速扩大规模,抢占市场先机;可以引入战略投资者改善其股权结构,提升治理水平,为其发展理顺上下游关系。通过购并,挂牌公司可以实现快速扩张,进行产业整合,提高在行业中的品牌和地位。 3.帮助公司股份合理定价,实现价值发现。具体体现为通过尽职调查对企业进行深入了解和价值判断,通过培育提升企业价值,通过转让定价实现价值。代办系统引入做市商制度,主办券商可更直接、更有效地实现挂牌公司股份的价值发现,并提供充足的流动性。 只有主办券商切实履行好上述督导培育功能,中小企业才能借助在新三板挂牌加速成长,才能真正插上“资本的翅膀”。而主办券商也可籍此回归证券中介机构的本质,做到“归位尽责”,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走出差异化?营的道路,改变当前主要提供通道式服务、盈利模式单一的状况。 4. 挂牌公司经过报价系统的孵化、培育,达到相关条件后,主办券商可以充当保荐机构,推荐其进入中小板、创业板等更高层次的资本市场。通过与挂牌公司的沟通,帮助其深入分析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自身条件,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将精力集中在夯实企业发展基础上。以世纪瑞尔公司为例,该公司第一次申请中小板上市未果后,及时调整规划,在报价系统实施一次定向增资,引入战略投资者,投资项目取得较好效益,收入与利润大幅增长,再次申请创业板上市时,审核反馈问题只有40余个,仅5个月就获得核准,而较其早半年申报的几家挂牌公司目前仍在审核过程中。这充分说明,挂牌公司应充分利用代办系统做大做强:一是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消除可能影响上市的财务、法律方面的风险因素;二是通过增资等方法扩大企业规模,使生产能力、收入和利润水平等跨上台阶;三是安排好公司的资金、资产负债结构以及募投项目,提高通过率。在各方面条件较为成熟后,再启动公开发行上市的工作,不要超越自身发展阶段急于求成。
3,什么是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
⑴具备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资格,遵守协会自律规则,按时缴纳会费,履行会员义务;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或比照综合类证券公司后运营一年以上;⑶同时具备承销业务、外资股业务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⑷最近年度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重大风险隐患;⑹最近两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⑺最近年度财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⑻设置代办股份转让业务管理部门,由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该项业务的日常管理,至少配备两名有资格从事证券承销业务和证券交易业务的人员,专门负责信息披露业务,其他业务人员须有证券从业资格;⑼具有20家以上的营业部,且布局合理;⑽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⑾具备符合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技术系统;⑿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附上图这只是五分之一,你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点击市场机构-主办券商就可以全都了解到了满意请采纳哦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是两个概念。做为证券公司,需要取得这个资格需要经证券协会授权。具体的内容为:代办股份转让包括:(一)开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二)受托办理股份转让公司股权确认事宜;(三)向投资者提示股份转让风险,与投资者签订股份转让委托协议书,接受投资者委托办理股份转让业务;(四)根据协会或相关主办券商的要求,协助调查指定事项;(五)协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主办券商业务包括:(一)对拟推荐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股份转让公司挂牌前,主办券商应完成初次辅导;(二)办理所推荐的股份转让公司挂牌事宜,包括向协会提交推荐文件,办理所推荐公司股权确认,确定及调整所推荐公司的股份转让方式等;(三)发布关于所推荐股份转让公司的分析报告,包括在挂牌前发布推荐报告,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发布对定期报告的分析报告,以及在董事会就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发布分 析报告,客观地向投资者揭示公司存在的风险;(四)指导和督促股份转让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五)对股份转让业务中出现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则和协议及时处理并报协会备案,重大事项应立即报告协会;(六)根据协会要求,调查或协助调查指定事项;(七)协会许可的其他业务。要想获得这些资格,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协会会员资格,遵守协会自律规则,按时缴纳会费,履行会员义务;(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或比照综合类证券公司后运营一年以上;(三)同时具备承销业务、外资股业务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四)最近年度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五)经营稳健,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六)最近两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七)最近年度财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八)设置代办股份转让业务管理部门,由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该项业务的日常管理,至少配备两名有资格从事证券承销业务和证券交易业务的人员,专门负责信息披露业务,其他业务人员须有证券从业资格;(九)具有20家以上的营业部,且布局合理;(十)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十一)具备符合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技术系统;(十二)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刚被授予了这些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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