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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损失准备金可以所得税前扣除吗

金融企业从事允许从事的贷款业务,按贷款资产余额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可以税前扣除;但委托贷款等不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不得提取贷款损失准备在税前扣除金融企业的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分类提取的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克税前扣除,分别为关注类贷款额的2%、次级类贷款额的25%、可疑类贷款额的50%、损失类贷款额的100%

贷款损失准备金可以所得税前扣除吗

2,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的政策解读

一、正文回答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城乡信用社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企业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二、分析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城乡信用社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企业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准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范围包括: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进出口押汇、同业拆出、应收融资租赁款等具有贷款特征的风险资产,由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买方信贷、外国政府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不附条件贷款和外国政府混合贷款等资产。三、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种类:1、专项准备金,专项准备金是根据贷款风险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贷款根据其内在损失程度或历史损失概率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2、特别准备金,特别准备金是针对贷款组合中的特定风险,按照一定比例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3、普通准备金,普通准备金又称一般准备金,是按照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

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的政策解读

3,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的政策解读

法律分析:一、准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范围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城乡信用社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企业准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包括以下几项:1.贷款,包含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贷款;2.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进出口押汇、同业拆出、应收融资租赁款等具有贷款特征的风险资产;3.由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买方信贷、外国政府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不附条件贷款和外国政府混合贷款等资产。二、不准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不准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指的是金融企业不用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如:金融企业的委托贷款、代理贷款、国债投资、应收股利、上交央行准备金以及金融企业剥离的债权和股权、应收财政贴息、央行款项。值得说明的一点是,除上述所列举的风险资产,金融企业其他的风险贷款资产也不可以在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三、计算方法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若计算出的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为负数,则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法律依据:《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 第一条 准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范围包括:(一)贷款(含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贷款);(二)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同业拆出、应收融资租赁款等具有贷款特征的风险资产;(三)由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买方信贷、外国政府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不附条件贷款和外国政府混合贷款等资产。

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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