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成品油交什么税,外购200桶油作为福利发放每桶买价113元其中增值税13元请问
来源:整理 编辑:金融知识 2022-12-12 06:44:37
1,外购200桶油作为福利发放每桶买价113元其中增值税13元请问
你好~200桶的进项税是200*13=2600元 这里的0.26应该是万元。
2,成品油消费税税率
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如下:
1、汽油1.52元/升;
2、柴油1.20元/升;
3、航空煤油1.20元/升;
4、石脑油1.52元/升;
5、溶剂油1.52元/升;
6、润滑油1.52元/升;
7、燃料油1.20元/升。
3,成品油税费 具体包括那些税费
生产成品油与其他货物的区别就是消费税。消费税里面含有所谓的燃油税。就是燃油税是以消费税的形式征收的。其他的都一样,就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成品油进口税:关税1%,增值税17%,税号27101210。在执行过程中,依照税率征收从低适用原则,2014年柴油、汽油进口税率应为1%,其他并不实际使用。
4,关于成品油如何计算消费税的问题
成品油消费税如何征收: 成品油消费税是指消费者在消费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以及燃料油等7种成品油时缴纳的消费税。 目前,我国的成品油消费税采取价内、定额征收的方法。成品油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是:销售数量*各种成品油相应的消费税税率=该成品油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目前的成品油价格中,除了包含消费税外,还有增值税和城建税等税金。购入材料用于生产燃料油、重油等各种油品,可抵扣。购入材料直接销售不交消费税。生产燃料油、重油等各种油品销售,全额缴纳消费税
5,1成品油消费税的计税方式为
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等,按照定额税率进行消费税的征收。 一、定义: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二、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三、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1、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2、征税范围: 1)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车用汽油、航空汽油、起动汽油; 2)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轻柴油、重柴油、农用柴油、军用轻柴油。 B《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航空煤油、燃料油七个子目。成品油税率及换算政策依据财税【2008】167号和国发【2008】27号文件。不好整,给个链接自己看吧!最新的! <a href="http://wenwen.soso.com/z/urlalertpage.e?sp=shttp%3a%2f%2fwww.chinaacc.com%2fnew%2f63_67_%2f2008_11_17_wa52713842201711180026720.shtml" target="_blank">http://www.chinaacc.com/new/63_67_/2008_11_17_wa52713842201711180026720.shtml</a>
6,外购燃料油已缴消费税能否抵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文件中的附件2:《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七燃料油规定,燃料油也称重油、渣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主要用作电厂发电、锅炉用燃料、加热炉燃料、冶金和其他工业炉燃料。腊油、船用重油、常压重油、减压重油、180CTS燃料油、7号燃料油、糠醛油、工业燃料、4-6号燃料油等油品的主要用途是作为燃料燃烧,属于燃料油征收范围。 据此,重油、渣油也称燃料油,为应征消费税油品。以外购该类货物为原料生产汽油、柴油,如何抵扣已纳的消费税,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9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处理: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抵扣税款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单位税额。 一、定义: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二、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三、征税范围: 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如果委托加工后的产品,还是消费税应税产品,原料的消费税可以在产品应税中抵扣。否则不行。 对于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主要掌握以下二点: 第一,必须清楚“委托加工物资”账户结构: 该账户借方登记的是:领用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以及支付的税金(包括应负担的增值税、消费税),该账户贷方登记的是: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 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发出加工物资的运杂费等。 《关于增值税税金的说明》:关于凡属于加工物资用于非纳增值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以及小规模纳税企业的加工物资,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第二,掌握在不同情况下所发生的消费税,在账务处理上有所不同: 1、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所负担的消费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所负担的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其所付的消费税先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消费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所负担的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注意:受托单位则是代扣代缴,则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7,怎样缴纳成品油的消费税才合理
首先还是要让消费者“明明白白的消费”。 有人认为在国内成品油价格居高不下的大背景下,对消费税征收环节进行改革,改由向企业征收为向居民个人征收,相信一定会遭到很多人的反对,认为这会造成消费者负担的进一步增加。但是,这是一种先入为主的误读。而实际情况恰恰相反,至少从理论上讲,消费税征收环节的改革,对消费者来说是利好消息。目前我国成品油价格实行的是“价内税”,即成品油价格中已经包含了包括消费税在内的全部税金。 公众通常认为的成品油价格偏高,是一个相当笼统的判断。事实上,剔除成品油价格所含较高的税金,中国的成品油价格比美国还要低。成品油消费税由向企业征收改为向居民个人征收,客观上能够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知道自己支付的高油价到底都是由哪些部分构成的。 还有人认为,成品油消费税征税方式如果发生调整,那么对于消费者来说可以清晰明了地看到自己的钱支付了哪些费用。且与此同时,随着征税对象下移至终端消费环节,成品油生产企业部分资金将被解放出来,从而变相地降低它们的生产成本。而长远来看,消费者似乎也会因此而受益,因为现在的成品油零售价所含的消费税也要征收增值税和城建税。但是消费税征收之后,就会避免重复征税。 其次是事实上利好炼油企业。 对由于当前消费税是价内税,在企业折算增值税时,存在重复计征的现象。仍以今年上半年为例,按13%的增值税计算,石油公司半年“多”缴增值税163亿元。同时当前成品油的终端售价包涵0.8元至1元/升的消费税,间接推高了国内油价偏高的局面。而高油价则是舆论质疑两大集团暴利的重点,所以两大集团非常愿意抛开替消费者代缴的巨额消费税这一包袱,以适当缓和近年来的舆论压力。因此消费税改革若真正实现价税分离,最大的受益方,应该是以两大集团为首的生产单位。 还有价外征收成品油消费税更对产油企业有利,一是不再因为消费税而提前占用资金,二是剔除消费税可以使油价好看一些,三是避免增值税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因消费税而重复计征。 再有虽然实际操作上是有难度的,但是还是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有人说毕竟任何改革都不会一帆风顺,尤其是事关成品油的改革。 能管理好过于零散的终端消费就面临疑问,因为,对于他们来说,管理好油企比管理好数以万计的终端消费更为容易。所以,一旦成品油消费税终端化,在国内消费者的缴税意识不强、各个行业均存在偷税漏税现象的当前,若在征收环节不完善的监管情况下,这一改革有困难。 这是实施的成品油税费改革后,成品油消费税再一次传出改革的消息。而本次讨论的重点仍是消费税由“价内征收”转向“价外征收”,也就是将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至最终销售环节,实现价税分离。改革是为了使制度更加合理。 有人认为从消费税征收范围来看,与其他征税商品相比,成品油的消费领域及消费方式的多样化,也注定了其改革面临的困难极大。相对于以零售为主要消费群体的烟,酒,鞭炮,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成品油最终的消费领域并不单一,不仅包括加油站零售用户,也包括批发及直销用户,因此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至最终销售环节,实现价税分离的难度极大。汽油是指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辛烷值不小于66的可用作汽油发动机燃料的各种轻质油。含铅汽油是指铅含量每升超过0.013克的汽油。汽油分为车用汽油和航空汽油。以汽油、汽油组分调和生产的甲醇汽油、乙醇汽油也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柴油是指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倾点或凝点在-50至30的可用作柴油发动机燃料的各种轻质油和以柴油组分为主、经调和精制可用作柴油发动机燃料的非标油。以柴油、柴油组分调和生产的生物柴油也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石脑油又叫化工轻油,是以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化工原料的轻质油。石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除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溶剂油以外的各种轻质油。非标汽油、重整生成油、拔头油、戊烷原料油、轻裂解料(减压柴油vgo和常压柴油ago)、重裂解料、加氢裂化尾油、芳烃抽余油均属轻质油,属于石脑油征收范围。 溶剂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涂料、油漆、食用油、印刷油墨、皮革、农药、橡胶、化妆品生产和机械清洗、胶粘行业的轻质油。橡胶填充油、溶剂油原料,属于溶剂油征收范围。 润滑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润滑油分为矿物性润滑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润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矿物性润滑油、矿物性润滑油基础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以植物性、动物性和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混合掺配而成的“混合性”润滑油,不论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所占比例高低,均属润滑油的征收范围。 燃料油也称重油、渣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主要用作电厂发电、锅炉用燃料、加热炉燃料、冶金和其他工业炉燃料。蜡油、船用重油、常压重油、减压重油、180cts燃料油、7号燃料油、糠醛油、工业燃料、4-6号燃料油等油品的主要用途是作为燃料燃烧,属于燃料油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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