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房屋转让是什么意思

就是房屋转让呗,
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签订 签房屋转让合同无效,如果是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转让,需要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才有效

签房屋转让是什么意思

2,房屋转让是什么意思

房屋转让就是房地产转让。  房地产转让(real estate transfer)是指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附(引)着物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买卖、交换、赠与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转让费是指在租赁期内,如果下家经营者希望获得店面经营权,向原经营者支付的一定转租费用。 转让费一般包含原经营者的装修费,杂费和其他相关成本。 店面转让不一定都有转让费,但多数转让费是一级转一级转下去。 转让费数额可以不告知房东,但新的租约合同必须房东、原经营者、下家经营者三方签订。 租金是付给房东的,转让费是付给上个承租者的。

房屋转让是什么意思

3,住房指标转让是什么意思

指的是保障性住房达到一定指标才能购买,而将此指标进行转让。例如标志指标:按人均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 指按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明确申请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收入条件,具体标准由各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以户为标准确定收入条件的,不填写“按人均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指标。 以人均为标准确定收入条件的,不填写“1人户家庭月收入—6人户以上家庭月收入”指标。 使用年收入标准的,要折算成月收入。
这份合同从法定意义上讲,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1、单位福利房是为解决单位职工的住房困难而修建的,它的对象是本单位内部职工; 2、福利房的转让要通过单位同意,未经许可,转让无效; 3、福利房的转让要在单位职工取得全产权5年后经单位同意才能; 4、有些特殊单位的福利房是无法对外转让的,如:国防部门、保密机关等。

住房指标转让是什么意思

4,房屋转让是怎么回事

房屋转让和买卖异同:房地产买卖只是房地产转让的一种形式,两者是不同的。除了房地产买卖以外,还有很多其他方式可以产生房地产转让的效果。房地产买卖中,买受人必须向出卖人支付而且只能支付货币作为房地产的对价,而在商品房转让中,买受人可以通过赠予获得房地产,而不用支付任何对价,还可以将它作价入股,抵偿债务,这些都可以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房地产转让以下情形无效: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的。《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中规定了房地产转让的主要程序:包括签订合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后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最后核发过户单。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此外,还应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不按上述规定程序办理的,其房地产转让或变更一律无效。 转让和买卖最大的区别恐怕还在范围上,转让的概念应该范围更大些,另,最重要的区别可能会在是否必然支付对价上面,买卖必然要支付相应的对价,而转让却不一定。
屋转让的民事行为同样受法律保护,所以本案中某开发公司违约逾期交房,当然要承担赔偿责任。张先生多收苏女士部分购房款,即使当时是双方协商,苏女士同意的,但是由于在《房屋转让协议书》中有明确约定,即甲方同意以原购买价格将该房产转让给乙方,而多收部分购房款,违反了协议的约定,没有合法根据,所以属于不当利益,应予返还,并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5,房屋过户有转让是什么意思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 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文章TAG:住房转让是什么意思住房  转让  是什么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