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企业如何缴纳水利基金,请问免征营业税的企业是不是要交水利基金
来源:整理 编辑:金融知识 2022-12-30 18:57:38
1,请问免征营业税的企业是不是要交水利基金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省、外地驻青和我市各级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其他企业和有事业收费的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实体、个体工商户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事业单位纯收入的1%计算缴纳
地税部门征收水利基金和副食品基金的范围是有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其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规定比例计征的,具体比例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因此,免征营业税的营业收入同样需要交纳上述基金的。
2,免税企业要不要交纳水利基金
一、水利建设基金应按照销售收入的0.1%来计提和交纳。二、文号:财税[2016]12号关于水利建设基金减免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3,代开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收取不超过30万元水利建设基金怎么缴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省、外地驻青和我市各级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其他企业和有事业收费的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实体、个体工商户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事业单位纯收入的1%计算缴纳
浙江省的话暂不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 地方政府基金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增值税没有关系。水利建设基金与各省地方规定相关。一般纳税人应交水利建设基金是按照含税销售收入的千分之六计算交纳,小规模纳税人每月销售额虽然有低于5000元起征点的免税政策,但是,却仍然要按照营业收入的千分之六计算交纳水利建设基金.
4,请问哪些情形可以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钟税官你好:我是一家物流企业,我们在做业务时有联合运输,我们把业务接到后有把一部分分给其他运输企业作,但是开票统一由我们开给客户,联合运输方把联合方做得业务票开给我方, 我们营业税是按照开票金额减去联合运输金额后缴纳,但水利基金却是按我们开给客户全额开票数缴纳对吗?印花税按全额开给客户金额加联合运输开给我们金额合计数缴纳印花税对吗?比如:我方接到一个订单50万元,我方又分给别的运输企业30万元,我营业税按差额20 万元缴纳,水利基金安50 万元的万分之8 缴纳、而印花税按50 万加30万合计80 万元的万分之5 缴纳合适吗,我们这里的税务局是这样认为的对吗帮我们解答一下,我们急盼答复。借:管理费用-各种税费-印花税(或水利基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或应交水利基金或企业自设科目) 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或应交水利基金或企业自设科目) 贷:银行存款答: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财综[2011]45号)文件的规定,第十条 下列情形可免征水利建设基金:(一)未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二)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生产经营收入;(三)驻湘军工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军转民企业)销售军工产品收入;(四)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服务性配套设施建设)、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地;(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
5,免征水利建设基金的企业有哪些
一、免征水利建设基金的企业:1、未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1] 2、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生产经营收入;3、驻湘军工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军转民企业)销售军工产品收入;4、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服务性配套设施建设)、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地;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二、征收的标准:1、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按月或按季征收。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征收,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2、其中,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统一核算单位在其总公司所在地缴纳;缴款义务人在省内取得的建筑安装劳务收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收入,销售、出租不动产收入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向建筑安装劳务发生地、土地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3、自应当申报缴纳之日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缴纳的,由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补征。答: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财综[2011]45号)文件的规定,第十条 下列情形可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一)未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二)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生产经营收入; (三)驻湘军工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军转民企业)销售军工产品收入; (四)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服务性配套设施建设)、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地;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
6,免征水利建设基金的企业有哪些
一、免征水利建设基金的企业:1、未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1] 2、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生产经营收入;3、驻湘军工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军转民企业)销售军工产品收入;4、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服务性配套设施建设)、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地;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二、征收的标准:1、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按月或按季征收。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征收,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2、其中,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统一核算单位在其总公司所在地缴纳;缴款义务人在省内取得的建筑安装劳务收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收入,销售、出租不动产收入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向建筑安装劳务发生地、土地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3、自应当申报缴纳之日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缴纳的,由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补征。答: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财综[2011]45号)文件的规定,第十条 下列情形可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一)未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二)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生产经营收入; (三)驻湘军工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军转民企业)销售军工产品收入; (四)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服务性配套设施建设)、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地;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
7,差额征税如何交水利建设基金
(一)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年度减免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 减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的:(1)遭受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2)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和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达到企业职工总数30%(含)以上的或上述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限7人以下)的;(3)经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4)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和经县级以上各级政府确认的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以及以社员自产自销为主要经营方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5)当年利润出现亏损,并且亏损额达到注册资金的20%以上的;(6)经营钢铁、煤炭、汽车、化工原料、水泥、农资等大宗物资的商贸企业;(7)景点类旅游企业、在我省设立总部的大型第三产业企业和商贸连锁企业确有困难的;(8)为水利治理工程、旧城改造而搬迁,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而造成损失的;(9)为农村提供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保洁服务取得的劳务收入;(10)确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一)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年度减免额在10万元以下的 减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的:(1)遭受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2)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和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达到企业职工总数30%(含)以上的或上述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限7人以下)的;(3)经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4)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和经县级以上各级政府确认的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以及以社员自产自销为主要经营方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5)当年利润出现亏损,并且亏损额达到注册资金的20%以上的;(6)经营钢铁、煤炭、汽车、化工原料、水泥、农资等大宗物资的商贸企业;(7)景点类旅游企业、在我省设立总部的大型第三产业企业和商贸连锁企业确有困难的;(8)为水利治理工程、旧城改造而搬迁,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而造成损失的;(9)为农村提供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保洁服务取得的劳务收入;(10)确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可能每个地方的不太一样,起地税咨询下一、水利建设基金应按照销售收入的0.1%来计提和交纳。二、文号:财税[2016]12号关于水利建设基金减免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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