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身保险的受益人通过哪些途径产生

保险受益人:又称为“保险金领取人”,是指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约定的保险期限届满时,依照保险合同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保险受益人具备的条件:1、受益人享受保险合同的利益,领取保险金,但并非保险合同当事人,且不负交付保险费的义务。2、受益人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人。①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中途撤销或变更受益人,无需征得保险人的同意,但必须通知保险人,由保险在保险单上作出批准后才能生效。②如果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投保人变更或撤销受益人时,需征得被保险人同意。③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没有在保险合同中指明受益人的,则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通过哪些途径产生

2,保险中什么叫受益人

  受益人(Beneficiary)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在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一般见于人身保险合同。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则他的法定继承人即为受益人。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领取的保险金,不得作为死者遗产用来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受益人以外的他人无权分享保险金。在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只享受权利,不承担缴付保险费的义务。受益人的受益权以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人尚生存为条件,若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则受益权应回归给被保险人,或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另行指定新的受益人,而不能由受益人的继承人继承受益权。   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中什么叫受益人

3,受益人指哪些

如果没有指名的话,受益人是指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即你和你老公,你儿子如果有妻子和子女的话,他们也算在内。如果指名受益人的话,保险赔偿归受益人所有。如果没有指明的话,保险赔偿由所有直系亲属均摊,或者按一定比例分配。
如果没有指名的话,受益人是指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即你和你老公,你儿子如果有妻子和子女的话,他们也算在内。如果指名受益人的话,保险赔偿归受益人所有。如果没有指明的话,保险赔偿由所有直系亲属均摊,或者按一定比例分配。
一、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是指什么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是指人寿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一般在人寿保险合同的死亡保险中出现,投保人投保死亡保险的目的在于万一被保险人遭遇事故死亡后使被保险人家属免遭经济上的困迫,所以会在死亡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作为保险金领取人。在人寿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指定,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同时,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领取的保险金,不得作为死者遗产用来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受益人以外的他人无权分享保险金。此外,在人寿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只享受权利,不承担缴付保险费的义务。受益人的受益权以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人尚生存为条件,若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则受益权应回归给被保险人,或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另行指定新的受益人,而不能由受益人的继承人继承受益权。二、没有受益人的情形有哪些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没有受益人的情形具体包括以下三种:(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是指本法规定的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情况。受益人主动放弃受益权是受益人在享有受益权的前提下主动放弃这种权利。受益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受益人可以放弃。对没有受益人的情况下如何处理保险金,《保险法》作了相关规定:即将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义务。

受益人指哪些

4,保险受益人指定谁都可以吗

受益人又称为 保险金领取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向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均可以成为受益人?。指定受益人必须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在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一般见于人身保险合同。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则他的法定继承人即为受益人。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领取的保险金,不得作为死者遗产用来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受益人以外的他人无权分享保险金。在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只享受权利,不承担缴付保险费的义务。受益人的受益权以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人尚生存为条件,若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则受益权应回归给被保险人,或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另行指定新的受益人,而不能由受益人的继承人继承受益权。
保险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指定,谁都是可以的。
依据我国《保险法》,有以下指定受益人的相关解释:1.被保险人和投保人都有权利指定受益人。其中,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需要被保险人同意;而被保险人可以独自指定受益人,无需投保人同意。2.如果投保人是被保险人的雇主(公司),受益人只能是被保险人或者其近亲属,不能是公司。3.如果被保险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限制级别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实务中主要指未成年人),则由监护人(一般为父母)指定受益人。因此,按照保险法的规定,在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指定任何人为受益人。而在我国的保险实务中,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会要求受益人与被保险人需存在保险利益,通常指定父母、子女、配偶中的一人或多人为受益人。如果想要指定父母、子女、配偶以外的人为受益人,一些保险公司接受在承保以后做受益人变更。详情可咨询保险公司。
1、法定受益人与非法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上述分类,是根据在确定受益人方面,法律有无明文规定。例如,依中国《保险法》第六十三条,死亡保险中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同时也是法定受益人,当没有指定受益人时,享有受益权。此外,人身保险中的被保险人为法定受益人。这是因为被保险人生存,则被保险人对保险金有请求权,这种权利是因保险标的对被保险人的人身依附性决定的。但可以通过指定受益人而放弃。指定受益人是指根据“有权指定者”的意旨所确定的受益人。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其它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以成为指定受益人。2、原始受益人、后继受益人与法定继承人依据受益顺序,可作如上分类。如同中国《继承法》,没有前一顺序受益人,后一顺序受益人才能取得受益权。3、为自然人的受益人与非自然人的受益人中国《保险法》对受益人的范围和资格未作限制。现实生活中以受益人为自然人居多。4、单一受益人与多数受益人对受益人是单数还是多数所作的分类。如果是多数受益人,则有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问题。当同一顺序有多个受益人,其中某一个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其受益份额应当由谁来受让?是由其他受益人均等受让,抑或是由投保人、被保险人重新指定?中国《保险法》未见具体规定。5、兼有投保人身份的受益人与不兼有投保人身份的受益人兼有投保人身份的受益人属于投保人为自己利益买保险,不兼有投保人身份的受益人属于投保人为他人利益买保险。6、财产保险受益人与人身保险受益人英国及中国台湾允许在财产保险上设置受益人,可作此分类。中国仅人身保险有受益人,对财产保险设置受益人无规定。当前银行为房地产业融资过程中出现了一种较为普遍但不合法的做法。即,银行与房地产开发商联手推出银行按揭业务,由购房者向银行申请买房贷款,购房者将所购房屋抵押给银行,购房者同时被要求购买房屋财产保险。尔后,银行在保险公司签发的“抵押住房保险保单”批注事项一栏里盖章,并注明:“本保单第一受益人为某银行某支行”。中国现行《保险法》对于财产保险并无“第一受益人”的说法。
当然不是,国内的多数保险公司的指定受益人都需要是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即父母、配偶和子女。举个例子,如果一份保险的被保险人是这个家庭中的妻子,那这份保单的受益人只能指定丈夫、孩子和妻子的父母,别的人不可指定。当然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已经父母双亡,没有结婚,无子女的,那受益人可以指定其他亲属,不过这个需要保险公司打签报,同意后才行。最后提一下,国内有极其个别的保险公司可以指定其他非亲属关系的人为受益人,不过需要签字说明。
当然可以

5,保险的受益人是什么意思

是指享受保险理赔的人
保险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中接受保险合同利益的人,同时受益人还分为法定受益人与指定受益人。不同的受益人情况,可能会影响到理赔金的理赔速度,其中指定受益人的理赔速度要大于法定受益人。
一份什么都能保的保险,不仅投保方便,一张保单就能搞定各个方面的风险保障,而且也符合很多人对于保障全面的心理预期,于是成为了不少人心目中的完美产品。可是,不得不提醒大家,这样大而全的保险虽然看起来美好得不像话,但是它除了能方便保险销售员一次性出个大单以外,对于消费者而言,是否真的那么好,还要打个打问号,可能一不小心就会陷入未知的大坑。一、“全能保险”大坑之一:产品组成形式复杂,条款难懂市面上大而全的保险产品不少,但产品组成形式大多主要是以下两种常见类型:1. 一年期保险合集这类保险产品大多在互联网平台销售,线下代理人卖的保险卡也属于这种。这样的产品一般涵盖有重疾险、寿险、意外险以及寿险等常规的基本人身保障,但由于都是一年期的保险产品,所以不可避免地会面临无法续保、保费随年龄上涨等问题。所以这类保险产品作为过渡保障还行,如果想要更稳定、更全面的风险保障,则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1. 主险+附加险这类应该更为常见,一般主险是重疾险或者寿险,额外再根据需求增加其他附加险,主要在线下销售。下面以一款主险是重疾险的产品为例,给大家展示一下附加险的丰富,表格中红框框出来的都是附加险。因为每个附加的保障内容不同,每个附加险的条款规则也非常复杂,所以梳理这款产品时,花了不少时间。要是普通的保险消费者接触到这类产品时,怕是更加一头雾水,事实上也有很多人买了这类“全能保险”后,也并不清楚自己的保障是什么。于是,经常会出现要求理赔,保险公司不赔,或者本来保险公司可以赔付,消费者自己没有提出理赔的情况。除此之外,附加险的条款也会影响到具体保障。很多人购买了“全能保险”,以为自己获得了非常全面的保障,但是不知道这里面也会有一些不容易注意到的“陷阱”。“陷阱”1:附加险受限于主险通常情况下,附加险只能和主险一起购买,不能单独投保。这样一来,如果主险赔付后责任终止,附加的其他保险大概率也会随着主险合同的终止而结束。也就是说,可能明明自己交了4份保障的钱,但是只享受到一份保障的赔付后,其他的保障也随着赔付没了,附加险的钱白交了。可是如果单独购买每一份保障,保险产品之间互相独立,赔付了一份保障之后,其他的保险并不受影响。“陷阱”2:附加医疗险续保需审核“全能保险”中如果附加了医疗险,很多人就会想当然地以为这份附加的医疗险与主险一样,不需要考虑续保问题,是保证续保的。其实不然,事实上很多主险是重疾险,附加的医疗险和单独投保一份医疗险没有什么差别,都要考虑续保的问题。不同的是,单独购买时,大家会看重续保条件,尽量挑选续保条件更宽松的医疗保险产品;可是如果是附加险的话,不仅会让人忽视续保的问题,而且也没有挑选的余地。总之,一旦续保需要审核或者说续保条件过高,这样的医疗险真的不值得购买。“陷阱”3:附加意外险保障与保费不匹配通过附加险的形式提供意外保障时,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的保障一般会分开,属于2个附加险,单独收费。有的产品保费可以高达千元,与市面上单独购买的意外险相比,提供的保障差不多,但是保费却贵很多。看表格可以很快发现,保障一模一样,但是附加险的价格整整高了7倍多。能用每年几百元就解决的问题,非要花上千元,大家觉得有必要吗?二、“全能保险”大坑之二:看似什么都保,其实每项保障都不足一份保单什么都保,往往可能什么保障都没做好。其中最容易出现的保障缺口,就在于保额。我们常说,买保险就是买保额,一旦罹患重大疾病或者遭遇重大意外事故,首当其冲的需求就是高额的治疗费用。如果购买的保险保额不足,对于一个发生重大风险事故的家庭说,有也等于没有。现代社会,医疗技术日新月异,癌症也不再是必死之症。但是治疗重大疾病,没有几十万肯定是没法接受有效治疗的。如果购买了一份大而全的“全能保险”,等到出险时才发现重疾保额只有5万元或者10万元,那么花那么多钱买这份保险的意义在哪呢?如果您在购买保险时有保额要买充足的意识,知道要提高保额,那么您可能又会发现另一个问题:保费太贵。事实上,自由组合高性价比的保险产品,一般来说,远比直接购买大而全的“全能保险”,保费要低得多,不信我们就来比比看。通过对比,自由组合不同保险公司的高性价比产品,不仅保障更优,连保费都便宜了接近一半,一年可以少交8000多。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即使在同一家保险公司打包购买多款产品,最后呈现在一张保单上,保费也不会有什么优惠,不如多花点心思,筛选市面上的优质产品,这样更省钱。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18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可知受益人是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一般见于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只享受权利,不承担缴付保险费的义务。受益人的受益权以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人尚生存为条件,若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则受益权应回归给被保险人,或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另行指定新的受益人,而不能由受益人的继承人继承受益权。
保险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中接受保险合同利益的人,同时受益人还分为法定受益人与指定受益人。不同的受益人情况,可能会影响到理赔金的打卡速度,其中指定受益人的理赔速度要大于法定受益人。一、受益人的两种情况1、指定受益人:合同里写明受益人是谁,只有受益人才可以领取赔偿金。2、法定受益人:合同没有指定受益人,需要按照继承法的顺序领取赔偿金额。(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受益人需具备的条件1、受益人享受保险合同的利益,领取保险金,但他并非保险合同当事人,并且没有交付保费的义务。2、受益人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人。三、受益人需提供的材料1、身份关系证明2、活着的受益人身份证原因3、受益人银行账户四、受益人的案例分享1、定期寿险保险责任是身故,理赔种类为身故保险金,理赔金给受益人。2、重疾险保险责任是身故,理赔种类为身故保险金,理赔金给受益人。3、意外险保险责任是身故,理赔种类为身故保险金,理赔金给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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