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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共有5方面的注意事项:1、要写明借款人的身份信息,特别是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是确定借款人的主要也是唯一的依据,并写明借款产生的原因。2、要写明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内的利息计算方式。3、要写明还款时间和还款方式,并约定逾期利息如何计算。4、要写明因未履行还款义务而产生的律师费由借款人承担。如果约定了这一条,出借人在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时,由此产生的律师费是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的。5、要约定诉讼管辖的法院,便于双方确定该案件产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来管辖。

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2,民间借贷注意事项

人之间金钱借贷一般均是以相互之间有特定感情为基础,具有互助的性质。一旦到期不能履行债务,将会给出借人生活带来很大困难,且严重影响感情,进而影响社会稳定和谐,因而法律对个人之间的金钱借贷要予以规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个人之间发生借贷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 要尽量写有书面凭据,发生借贷行为时出借方有时碍于情面不要求借方出具书面凭据,认为如果提出要求显得对对方不信任,淡化了感情。事实上,不书写书面凭据恰恰是给双方感情恶化、形成敌对制造巨大的温床,甚至导致无法举行债权。在书面凭据中要将所借金额、用途、利息、还款时间、担保、违约责任等事项写的明确、具体。 二、 关于利息的约定,个人之间借贷可以约定支付利息,也可以约定不支付利息,或不约定利息。如果不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支付利息,或约定不明确,在借贷发生后,出借人再要求借钱人支付利息的,法律不予支持。如果约定支付利息的,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如果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三、 关于抵押,抵押的目的是保障出借人的债权的实现。都要将抵押期限、范围、金额等作明确的约定,并记载于书面凭据当中。抵押是用物品来提供担保。如果是用房屋、车辆、土地使用权、林木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若虽约定了抵押,但未办理登记,该抵押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四、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也要作明确的约定,如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违约金计算方式或违约金数额等。否则,虽有约定但难于具体操作。 五、 要求借钱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甚至连同结婚证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现行法律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如果债务到期,借钱人不还钱,且躲避、逃匿的,出借人可以向其配偶主张权利。

民间借贷注意事项

3,个人民间贷款注意事项有哪些

小额贷款申请条件:1、为年满十八周岁中国大陆居民;2、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4、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5、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小额贷款办理流程:1、向当地银行或者贷款机构提交申请;2、准备贷款所需的各种资料;3、面签银行或贷款机构;4、银行审核贷款人资质;5、审核通过、成功放款。
民间贷款自古有之,近几年,民间私人贷款形成了一定的规模,蔓延到全国各地的区域范围内。由于不清楚贷款要注意什么,使许多借贷行为极不规范,给一些当事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纠其原因,一方面是经济发展使民间资本越来越多,银行信贷实行从紧的政策,为民间不规范的借贷提供了充足的运作空间;另一方面借贷产生高额利息给资本拥有者带来巨大诱惑,使民间借贷行为逐渐升温。下面来看一看呢? 案情通报 庄某在做生意的过程中遇到资金短缺,遂向同学张某贷款20万元,约定一年后以高于银行利率的标准归还本金及利息,并打了借条。一年后,庄某的生意并未好转,张某不好意思催要,就让庄某重新打张欠条即可,庄某重新出具欠条后,原欠条并未要回。三个月后,同学将庄某告上法院,要求返还二张欠条上标明的合计金额共四十万元,并支付利息。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张某的诉求。 分析此案例发生的原因,就是庄某碍于面子,没有索要第一张欠条,贷款过程也没有留下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律师提醒,任何人在进行私人贷款前,都要先请专业人士讲解贷款要注意什么,按照要求准备相关资料,按照法律规定遵守诉讼时效,保障自己的利益,避免出现假贷款、真借条、当事人恶意串通让第三方担保等现象出现,使自己蒙受损失。 第一:借款必须留有书面借据,对借款日期、借款金额、借款利率、还款日期进行详细标注,对利息约定不明确或没有约定的,均视为无需支付利息。借款合同必须双方签字,有担保人的,担保人的责任要一并写清,担保人本人签字。借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有担保人的,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第二: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不能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当双方对是否约定利率发生争议时,需提供证明,如无证明,则按照无息贷款处理。利息如果超过按本金计收的标准,法律则不予保护。 第三:双方中有一方是以胁迫、欺诈等违法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时,使对方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形成的借贷关系均无效。由于出借人行为造成的无效,借款人只返还本金;由于借款人行为造成的无效,借款人既需返还本金,又要返还利息。第四: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要从事非法活动仍给予借款的,这种借贷关系属于违法的借贷,不受法律保护。 第五:有担保人的借贷,当债务到期时,应由债务人及时偿还,如果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则由担保人负责清偿到期债务。 不规范的民间私人贷款除了损害了借贷双方的利益,同时也对社会的经济发展造成了冲击。这种民间借贷行为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难以准确控制,所以一旦发生了经济纠纷,给司法裁决也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借贷双方一定要熟悉法律法规,多问贷款要注意什么,决不能轻易实施借贷行为,以避免产生风险。

个人民间贷款注意事项有哪些

4,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

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一、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书面约定。其主要内容应包括金额、币种(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凡合同中无特殊约定的,均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利率、期限、用途和还款方式等。在民间借贷过程中很少有人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往往被简化为借条,只要借条中能体现出借贷的内容,借款合同关系也是成立的。借贷双方无论是怎样的关系,出一份书面的借条还是很有必要,既然借条都出具了,那么在借条中再多写几行字,把还款期限(如无还款期限的约定,则允许借款方随时返款)、利率等约定一下,这样就可以避免将来产生很多无谓的麻烦。二、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怎样约定利率和计算利息利率的约定是借贷双方达成协议的重要内容之一,很多民间借贷带有一种投资性质在里面,如果利率约定不清,则容易影响投资的效果和期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是,如果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没有还款,那么从还款到期日开始计算,也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所以,在订立借款合同时,明确利率是十分必要的。关于利率的约定,我国法律已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如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也进一步明确上述规定,即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我国法律虽然将民间借贷合同设定为合法的民事行为,双方当事人在借贷过程中本着自愿原则有高度的自治性,但是,一旦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上述规定的限度,我国法律对超出部分的利息将不予保护。在民间借贷中,我们经常遇到事先扣除利息的现象。表面看,出借方先将利息收回好象保护了自己的利益,其实该做法直接损害的就是出借方的利益(如果出借方有投资的目的)。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在本金中扣除的,应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所以,事先扣除利息实际等于减少计算利息的本金。在民间借贷中,出借方特别要注意不要出现复利的计息形式。有的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没能按照约定收回全部本金,便将以前拖欠的利息计入本金,再次贷给借款人并计算利息,这种做法就是人们俗称的“利滚利”。我国法律明令禁止这种行为,如果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不支持利息。由此可见,计算复利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吃亏的只能是出借方。另外,合同到期时如发生借款方不能按照约定全部返还本息的情况时,一定要对所偿还的款项进行说明或者同出借方协商一致,明确所还款是利息还是本金,否则,所还款项按照先归还利息,后归还本金的方式计算。如果先归还本金,则拖欠的利息部分不能再计息,如果先归还利息,则拖欠的本金部分可以继续计息。三、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担保很重要四、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不要忽略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是这样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只要出借方在债权到期后的两年内向借款方主张权利,就可以使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其实诉讼时效中断的问题解决起来并不复杂,只需要求借款人在催款单(或者借条)上签字确定催款时间就可以了,如果借款人拒绝在催款单上签字,那就要考虑及时诉讼,以免因证据不足而超过诉讼时效。当然,在注意借款人的诉讼时效时也别忽略了对担保人的诉讼实效。

5,民间借贷应注意什么

在签订任何合同时,首先,应当注意是否符合合同有效的法定前提条件,如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标的是否合法。其次,针对民间借贷合同来说,就意味着借款人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借款行为是双方协商一致而形成,借款目的或用途是用于合法场所,不是用于贩卖毒品或赌博等非法目的。最后,在实践当中,自然人借款是属于实践性合同,即需要在订立借款合同时,出借人应当实际将借款支付给借款人,然后由借款人出具收条。最好是用银行转账形式出借款项。如果借款有利息,应当在借款合同中予以注明,否则视为无息。
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所谓合法的民间借贷,首先必须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企业之间,出于自愿原则的借贷。企业间融资不属这个范畴。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民间借贷支付的利息往往高出这4倍的要求,尤其在目前贷款难的情况下,中小企业对于资金的饥渴已经到了不顾一切的程度。如果两人发生借贷纠纷,贷方收取的高于法律规定的那部分利息,法律将“不予保护”。 由于民间借贷多属私人交易行为,往往与冒险、投机、隐秘、暗箱如影随形,且中间环节多,形成了或长或短的资金链;一旦其中某个环节出岔子,很容易引发严重的连锁反应。所以,如果手上有资金,又有朋友向你借钱救急,为了资金安全,一定要注意合理规避风险。 一个深谙民间借贷之道的金融掮客提醒放贷者,一定要选择那些有还款保证或来源且信誉良好的人,比如: 1.办厂(产品销路好)、经商(生意兴隆)的个体户以及一时资金周转出现困难的人; 2.对于那些借钱用于经营高风险项目的人,就要细思量是否与他发生借贷关系,只有在对他所经营项目进行分析认为有较大的盈利可能性时,才能放贷; 3.千万不能将款项借给从事非法经营或活动的人(如赌徒),因为这种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4.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或向社会非法集资、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其借贷关系无效。这种“表面上很安全,其实风险很大”的借贷一定不要参与。
现实生活中,善良的人们在他人向你借钱时,不妨多留个心眼,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以避免纠纷,防范风险。  一、订立书面协议,注意妥善保存。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多数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由于这些人平时关系比较密切,出于信任或者碍于情面,民间借贷关系往往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无任何书面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认,对方就会因为拿不出证据而陷入“空口无凭”的境地,即使诉至法院,出借人也会因举证不能而败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见,出、借方订立书面协议是大有必要的。另外为了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必须注意妥善保存书面协议等证据,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有所依据。  二、书面协议内容合法全面。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应载明出借人和借款人姓名、币种、数额、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决定当借不当借,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诈骗、买卖毒品或贩卖 *** 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三、利息约定明确。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借贷双方最容易发生矛盾的是利息。有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还规定公民之间的借款,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另外,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所以,在民间借贷中,对利息的约定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并且要约定明确。  四、重视借款期限届满时的债权保护。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2年诉讼时效期间,由于有的出借人不知道这一规定或者是碍于情面,不想伤和气,在有效的期间内未及时有效地催要欠款,致使债权无法实现。故当事人要加强自我保护,在还款期限届满后注意催要,及时起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债权得已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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