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假远期信用证的特点是什么

假远期信用证的特点是受益人能够像即期信用证一样,能够在交单相符后,得到开证行的即期付款。

假远期信用证的特点是什么

2,假远期信用证有什么风险

假远期信用证的基本需求是受益人要求即期得到出口款项,而申请人则要求远期付款,其本质是利用自己的进出口基础交易,从银行得到一笔规定期限的融资。而对于开证行或代付行来说,其融资的保障或来自于受益人的信用、出口单据及货物的担保,或来自申请人的信用、保证金、进口单据及货物的担保,有时则来自于开证行的付款承诺。 风险就是有被追索的可能。另外,关于这个风险你可以找下牟其中诈骗案,网络上有些资料的。不过一般老客户都不会有什么风险的。

假远期信用证有什么风险

3,什么是不可撤销远期信用证

没有学过单证的很难懂这些的. 远期信用证 (Term L/C):开证银行和其指定付款银行在见到受益人出具的符合要求的单据(汇票或其他文件)后在将来某一天付款的信用证。属于远期信用证的包括有:远期议付信用证 (Negotiation L/C with a Usance Draft);远期付款信用证 (Deferred Payment L/C);承兑信用证 (Acceptance L/C)。   远期信用证项下,受益人可以请求结算银行对汇票或其他单据进行贴现,取得即期的融通资金。另外,在实务中还有一种“假远期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出具远期汇票,由开证银行或其指定付款银行负责贴现,而贴现利息和手续费则由信用证申请人负担。此类信用证从表面上看是远期信用证,但实际上,卖方凭远期汇票及其他单据向银行收回全部票款,与即期信用证没有差别。...

什么是不可撤销远期信用证

4,关于信用证的的理解以及主要需要注意的地方

注意事项:信用证有没有软条款;信用证规定的最晚开船日,信用证的有效期,交单期;溢短装;信用证的单据要求;操作:信用证的流程 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程简述如下: 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 7.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8.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9.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10.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信用证的开立 1.开证的申请 进出口双方同意用跟单信用证支付后,进口商便有责任开证。第一件事是填写开证申请表,这张表为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建立了法律关系,因此,开证申请表是开证的最重要的文件。 2.开证的要求 信用证申请的要求在统一惯例中有明确规定,进口商必须确切地将其告之银行。 信 用证开立的指示必须完整和明确。申请人必须时刻记住跟单信用证交易是一种单据交易,而不是货物交易。银行家不是商人,因此申请人不能希望银行工作人员能充 分了解每一笔交易中的技术术语。即使他将销售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写入信用证中,如果受益人真的想欺骗,他也无法得到完全保护。这就需要银行与申请人共同努 力,运用常识来避免开列对各方均显累赘的信用证。银行也应该劝阻在开立信用证时其内容套用过去已开立的信用证(套证)。 3.开证的安全性银行接到开证申请人完整的指示后,必须立即按该指示开立信用证。另一方面,银行也有权要求申请人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或以其财产的其他形式作为银行执行其指示的保证。 按现行规定,中国地方、部门及企业所拥有的外汇通常必须存入中国的银行。如果某些单位需要跟单信用证进口货物或技术,中国的银行将冻结其帐户中相当于信用证金额的资金作为开证保证金。 如 果申请人在开证行没有帐号,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之前很可能要求申请人在其银行存入一笔相当于全部信用证金额的资金。这种担保可以通过抵押或典押实现(例如 股票),但银行也有可能通过用于交易的货物作为担保提供融资。开证行首先要对该笔货物的适销性进行调查,如果货物易销,银行凭信用证给客户提供的融资额度 比滞销商品要高得多。 4.申请人与开证行的义务和责任 申请人对开证行承担三项主要义务: (1)申请人必须偿付开证行为取得单据代表代向受益人支付的贷款。在他付款前,作为物权凭证的单据仍属于银行。 (2)如果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一致而申请人拒绝“赎单”,则其作为担保的存款或帐户上已被冻结的资金将归银行所有。 (3)申请人有向开证行提供开证所需的全部费用的责任。 开证行对申请人所承担的责任: 首先,开证行一旦收到开证的详尽指示,有责任尽快开证。 其次,开证行一旦接受开证申请,就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人的指示行事。 信用证的通知 1.通知行的责任 在大多数情况下,信用证不是由开证行直接通知受益人,而是通过其在受益人国家或地区的代理行,即通知行进行转递的。 通知行通知受益人的最大优点就是安全。通知行的责任是应合理谨慎地审核它所通知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 2.信用证的传递方式 信用证可以通过空邮、电报或电传进行传递。设在布鲁塞尔的SWIFT运用出租的线路在许多个国家的银行间传递信息。大多数银行,包括中国的银行加入了这一组织。 3.有效信用证的指示 当开证行用任何有效的电讯传递方式指示通知行,通知信用证或信用证的修改,该电讯将被认为是有效信用证文件或有效修改书,并且不需要再发出邮寄证实书。 受益人的审证 受益人在收到信用证以后,应立即作如下的检查: 1. 买卖双方公司的名号和地址写法是不是和发票上打印的公司名号和地址写法完全一样? 2. 信用证提到的付款保证是否符合受益人的要求? 3. 信用证的款项对吗?信用证的金额总数应与合同相吻合并包括该合同的全部应付费用。 4. 付款的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除非对某些特定的国家或某些特定的进口商,出口商通常要求即期付款。在远期信用证条件下,汇票的期限应与合同中所规定的一致。有 一种信用证要求开立远期汇票,但却可即期支付,这种信用证被称为“假远期信用证”,其对受益人所起的作用与即期信用证是一样的。 5. 信用证提到的贸易条款是否符合受益人原先提出的要求? 6. 是否赶得上在有效期和货运单据限期内把各项单据送交银行? 7. 能提供所需的货运单据吗? 8. 有关保险的规定是否与销售合同条款一致? -需保险的风险。受益人对此应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联系,以决定是否接受申请人的要求。超过销售合同中规定投保范围的任何费用应由申请人负担。 -投保金额。绝大多数信用证要求按CIF 发票金额的110%投保。 9. 货物说明(包括免费附送的物品)、数量和其他各项写对了吗? 如果按上述各条目检查的时候发现有任何遗漏或差错,那么应该就下列各点立即作出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 -能不能更改计划或单据内容来相应配合? -是不是应该要求买方修改信用证,修改费用应该由哪一方支付? 若有疑问,可向本单位的联系银行或通知行咨询。但有一点请记住:只有申请人和受益人及有关银行共同同意,才有权决定修改。 信用证的履行 1. 单据的提交 在跟单信用证业务中,单据的提交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这是对信用证最终结算的关键。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后是否能得到货款,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已开立信用证和单据是否备齐。 2. 交单时间的限制 提交单据的期限由以下三种因素决定: (1)信用证的失效日期; (2)装运日期后所特定的交单日期; (3)银行在其营业时间外,无接受提交单据的义务。 信用中有关装运的任何日期或期限中的“止”、“至”、“直至”、“自从”和类似词语,都可理解为包括所述日期。“以后”一词理解为不包括所述日期。 “上半月”、“下半月”理解为该月一日至十五日和十六日至该月的最后一日,首尾两天均包括在内。 “月初”、“月中”或“月末”理解为该月一日至十日、十一日至二十日、二十一日至该月最后一日,首尾两天均包括在内。 3. 交单地点的限制 所有信用证必须规定一个付款、承兑的交单地点,或在议付信用证的情况下须规定一个交单议付的地点,但自由议付信用证除外。 像提交单据的期限一样,信用证的到期地点也会影响受益人的处境。有时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开证行将信用证的到期地点定在其本国或他自己的营业柜台,而不是受益人国家这对受益人的处境极为不利,因为他必须保证于信用证的有效期内在开证银行营业柜台前提交单据。 银行审核单据 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后,银行有义务认真审核单据,以确保单据表面上显示出符合信用证要求和各单据之间的一致性。 1. 审单准则 银行必须合理谨慎地审核信用证的所有单据,以确定其表面上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规定的单据在表面上与信用证条款的相符性应由在这些条文中反映的国际标准银行惯例来确定。单据表面上互不相符,应视为表面上与作用证条款不相符。 上述“其表面”一词的含意是,银行不需亲自询问单据是否是假的,已装运的货物是否是假的,已装运的货物是否真正装运,以及单据签发后是否失效。除非银行知道所进行的是欺诈行为,否则这些实际发生的情况与银行无关。因而,如受益人制造表面上与信用证 规定相符的假单据,也能得到货款。但是如受益人已经以适当的方式装运了所规定的货物,在制作单据时未能一到信用证所规定的一些条件,银行将拒绝接受单据, 而受人决不能得到货款。银行不审核信用证中未规定的单据,如果银行收到此类单据,将退还提交人或予以转交并对此不负责任。 2. 单据有效性的免责 银 行对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或法律效力,或单据中载明、附加的一般及/或特殊条件概不负责。银行对单据所代表货物的描述、数量、重量、品 质、状况、包装、交货、金额或存在与否,以及对货物发货人、承运人、货运代理人、收货人,或货物保险人及其他任何人的诚信、行为及/或疏忽、清偿能力、行 为能力或资信状况概不负责。 3. 审核单据的期限 银行需要多长时间审核卖方提交的单据,并通知卖方单据是否完备?统一惯例第 13条b款对此明确规定:开证行、保兑行(如已保兑)或代表他们的被指定银行各自应有一个合理的时间,即不超过收到单据后的七个银行营业日,审核单据,决 定是否接受或拒收单拒,并通知从其处收到单据的当事人。4. 不符单据与通知 如开证行授权另一家银行凭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汇票或议付,则开证行和保兑行(如已保兑)有义务:(1)接受单据;(2)对已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汇票或议付的被指定银行进行偿付。 收到单据后,开证行及/或保兑行(如已保兑)或代表他们的被指定银行必须以单据为唯一依据,审核其表面上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如果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不符,上述银行可拒收单据。 如果开证行确定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条款不符,它可以完全根据自己的决定与申请人联系,请其撤除不符点。 如果开证行及/或保兑行(如已保兑)或代表他们的被指定银行决定拒收单据,则其必须在不迟于自收到单据次日起第七个银行营业日结束前,不延误地以电讯,或其他快捷方式发出通知。该通知应发至从其处收到单据的银行,如直接从受益人处收到单据,则将通知发至受益人。 通知必须说明拒收单据的所有不符点,还必须说明银行是否留存单据听候处理,或已将单据退还交单人。开证行或保兑行有权向寄单行索还已经给予的任何偿付款项和利息。如 开证行或保兑行未能按这些规定办理,或未能留存单据等待处理,未将单据退还交单人,开证行或保兑行则无权宣称单据不符合信用证条款。如寄单行向开证行或保 兑行提出应注意的单据中的任何不符点,它已以保留方式或根据赔偿书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汇票或议付时,开证行或保兑行并不因之而解除其任何义务。
信用证 通俗的理解就是发货人为了拿到货款 LC 是银行信用 只要发货人提交一套正确的单据 银行都会付 银行只核对你的单据与LC里的要求是否相符 单据一致 银行就会付钱 所以做LC的时候 特别要仔细 有可能一个不小心就会遭到银行拒付 审单时要注意的是 :4个日期1个点 开证日期 LC有效期到期点 最迟装运期 交单期 看最迟装运期是否符合实际的情况 若不能在最迟装运期之前出货的 则要改单 然后看下受益人的信息 是否有写错 是否可以转运 分批装运 价格术语是否一致 金额数量有没有浮动 扣费情况 最重要的还是46A 47A 46A 都是单据要求 看LC里需要的单据你们能不能够做 会不会做 看有些单据要显示什么 能否显示 (比如有些BL上要求显示费用什么的 但是有些船公司不会显示)(有些客检证明 需要谁谁签证盖章的 看是否能做) 这个时候你还要注意下交单期 看客人需要的单据 是否能在交单期之内完成 还要看交单点在哪里 若在中国 你可以在最后一天的交单期里交给中国的银行就可以 若这个交单点在国外 你要算好时间 然后看下47A里的附加条款 有些单据会显示在这里 就是还需要什么单据交单 什么单据上需要显示什么内容 这个也很重要 制单的时候 一定要仔细 若LC里没有交单期 默认是装船之后的21天之内交单 若没有最迟装运期 那LC里有效期的时间即时LC的有效期又是最迟装运期称为双到期 这个装运期 要自己安排好 做单据的时候 日期也不要搞错

5,国际贸易支付手段

汇付,信用证和托收都算的。
国际贸易支付手段之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操作流程 信用证的流程 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程简述如下: 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 7.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8.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9.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10.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信用证的开立 1.开证的申请 进出口双方同意用跟单信用证支付后,进口商便有责任开证。第一件事是填写开证申请表,这张表为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建立了法律关系,因此,开证申请表是开证的最重要的文件。 2.开证的要求 信用证申请的要求在统一惯例中有明确规定,进口商必须确切地将其告之银行。 信用证开立的指示必须完整和明确。申请人必须时刻记住跟单信用证交易是一种单据交易,而不是货物交易。银行家不是商人,因此申请人不能希望银行工作人员能充分了解每一笔交易中的技术术语。即使他将销售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写入信用证中,如果受益人真的想欺骗,他也无法得到完全保护。这就需要银行与申请人共同努力,运用常识来避免开列对各方均显累赘的信用证。银行也应该劝阻在开立信用证时其内容套用过去已开立的信用证(套证)。 3.开证的安全性 银行接到开证申请人完整的指示后,必须立即按该指示开立信用证。另一方面,银行也有权要求申请人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或以其财产的其他形式作为银行执行其指示的保证。 按现行规定,中国地方、部门及企业所拥有的外汇通常必须存入中国的银行。如果某些单位需要跟单信用证进口货物或技术,中国的银行将冻结其帐户中相当于信用证金额的资金作为开证保证金。 如果申请人在开证行没有帐号,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之前很可能要求申请人在其银行存入一笔相当于全部信用证金额的资金。这种担保可以通过抵押或典押实现(例如股票),但银行也有可能通过用于交易的货物作为担保提供融资。开证行首先要对该笔货物的适销性进行调查,如果货物易销,银行凭信用证给客户提供的融资额度比滞销商品要高得多。 4.申请人与开证行的义务和责任 申请人对开证行承担三项主要义务: (1)申请人必须偿付开证行为取得单据代表代向受益人支付的贷款。在他付款前,作为物权凭证的单据仍属于银行。 (2)如果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一致而申请人拒绝“赎单”,则其作为担保的存款或帐户上已被冻结的资金将归银行所有。 (3)申请人有向开证行提供开证所需的全部费用的责任。 开证行对申请人所承担的责任: 首先,开证行一旦收到开证的详尽指示,有责任尽快开证。 其次,开证行一旦接受开证申请,就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人的指示行事。 信用证的通知 1.通知行的责任 在大多数情况下,信用证不是由开证行直接通知受益人,而是通过其在受益人国家或地区的代理行,即通知行进行转递的。 通知行通知受益人的最大优点就是安全。通知行的责任是应合理谨慎地审核它所通知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 2.信用证的传递方式 信用证可以通过空邮、电报或电传进行传递。设在布鲁塞尔的SWIFT运用出租的线路在许多个国家的银行间传递信息。大多数银行,包括中国的银行加入了这一组织。 3.有效信用证的指示 当开证行用任何有效的电讯传递方式指示通知行,通知信用证或信用证的修改,该电讯将被认为是有效信用证文件或有效修改书,并且不需要再发出邮寄证实书。 受益人的审证 受益人在收到信用证以后,应立即作如下的检查: 1. 买卖双方公司的名号和地址写法是不是和发票上打印的公司名号和地址写法完全一样? 2. 信用证提到的付款保证是否符合受益人的要求? 3. 信用证的款项对吗?信用证的金额总数应与合同相吻合并包括该合同的全部应付费用。 4. 付款的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除非对某些特定的国家或某些特定的进口商,出口商通常要求即期付款。在远期信用证条件下,汇票的期限应与合同中所规定的一致。有一种信用证要求开立远期汇票,但却可即期支付,这种信用证被称为“假远期信用证”,其对受益人所起的作用与即期信用证是一样的。 5. 信用证提到的贸易条款是否符合受益人原先提出的要求? 6. 是否赶得上在有效期和货运单据限期内把各项单据送交银行? 7. 能提供所需的货运单据吗? 8. 有关保险的规定是否与销售合同条款一致? -需保险的风险。受益人对此应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联系,以决定是否接受申请人的要求。超过销售合同中规定投保范围的任何费用应由申请人负担。 -投保金额。绝大多数信用证要求按CIF 发票金额的110%投保。 9. 货物说明(包括免费附送的物品)、数量和其他各项写对了吗? 如果按上述各条目检查的时候发现有任何遗漏或差错,那么应该就下列各点立即作出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 -能不能更改计划或单据内容来相应配合? -是不是应该要求买方修改信用证,修改费用应该由哪一方支付? 若有疑问,可向本单位的联系银行或通知行咨询。但有一点请记住:只有申请人和受益人及有关银行共同同意,才有权决定修改。 信用证的履行 1. 单据的提交 在跟单信用证业务中,单据的提交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这是对信用证最终结算的关键。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后是否能得到货款,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已开立信用证和单据是否备齐。 2. 交单时间的限制 提交单据的期限由以下三种因素决定: (1)信用证的失效日期; (2)装运日期后所特定的交单日期; (3)银行在其营业时间外,无接受提交单据的义务。 信用中有关装运的任何日期或期限中的“止”、“至”、“直至”、“自从”和类似词语,都可理解为包括所述日期。“以后”一词理解为不包括所述日期。 “上半月”、“下半月”理解为该月一日至十五日和十六日至该月的最后一日,首尾两天均包括在内。 “月初”、“月中”或“月末”理解为该月一日至十日、十一日至二十日、二十一日至该月最后一日,首尾两天均包括在内。 3. 交单地点的限制 所有信用证必须规定一个付款、承兑的交单地点,或在议付信用证的情况下须规定一个交单议付的地点,但自由议付信用证除外。 像提交单据的期限一样,信用证的到期地点也会影响受益人的处境。有时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开证行将信用证的到期地点定在其本国或他自己的营业柜台,而不是受益人国家这对受益人的处境极为不利,因为他必须保证于信用证的有效期内在开证银行营业柜台前提交单据。 银行审核单据 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后,银行有义务认真审核单据,以确保单据表面上显示出符合信用证要求和各单据之间的一致性。 1. 审单准则 银行必须合理谨慎地审核信用证的所有单据,以确定其表面上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规定的单据在表面上与信用证条款的相符性应由在这些条文中反映的国际标准银行惯例来确定。单据表面上互不相符,应视为表面上与作用证条款不相符。 上述“其表面”一词的含意是,银行不需亲自询问单据是否是假的,已装运的货物是否是假的,已装运的货物是否真正装运,以及单据签发后是否失效。除非银行知道所进行的是欺诈行为,否则这些实际发生的情况与银行无关。因而,如受益人制造表面上与信用 证规定相符的假单据,也能得到货款。但是如受益人已经以适当的方式装运了所规定的货物,在制作单据时未能一到信用证所规定的一些条件,银行将拒绝接受单据,而受人决不能得到货款。银行不审核信用证中未规定的单据,如果银行收到此类单据,将退还提交人或予以转交并对此不负责任。 2. 单据有效性的免责 银行对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或法律效力,或单据中载明、附加的一般及/或特殊条件概不负责。银行对单据所代表货物的描述、数量、重量、品质、状况、包装、交货、金额或存在与否,以及对货物发货人、承运人、货运代理人、收货人,或货物保险人及其他任何人的诚信、行为及/或疏忽、清偿能力、行为能力或资信状况概不负责。 3. 审核单据的期限 银行需要多长时间审核卖方提交的单据,并通知卖方单据是否完备?统一惯例第13条b款对此明确规定:开证行、保兑行(如已保兑)或代表他们的被指定银行各自应有一个合理的时间,即不超过收到单据后的七个银行营业日,审核单据,决定是否接受或拒收单拒,并通知从其处收到单据的当事人。 4. 不符单据与通知 如开证行授权另一家银行凭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汇票或议付,则开证行和保兑行(如已保兑)有义务:(1)接受单据;(2)对已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汇票或议付的被指定银行进行偿付。 收到单据后,开证行及/或保兑行(如已保兑)或代表他们的被指定银行必须以单据为唯一依据,审核其表面上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如果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不符,上述银行可拒收单据。 如果开证行确定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条款不符,它可以完全根据自己的决定与申请人联系,请其撤除不符点。 如果开证行及/或保兑行(如已保兑)或代表他们的被指定银行决定拒收单据,则其必须在不迟于自收到单据次日起第七个银行营业日结束前,不延误地以电讯,或其他快捷方式发出通知。该通知应发至从其处收到单据的银行,如直接从受益人处收到单据,则将通知发至受益人。 通知必须说明拒收单据的所有不符点,还必须说明银行是否留存单据听候处理,或已将单据退还交单人。开证行或保兑行有权向寄单行索还已经给予的任何偿付款项和利息。 如开证行或保兑行未能按这些规定办理,或未能留存单据等待处理,未将单据退还交单人,开证行或保兑行则无权宣称单据不符合信用证条款。如寄单行向开证行或保兑行提出应注意的单据中的任何不符点,它已以保留方式或根据赔偿书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汇票或议付时,开证行或保兑行并不因之而解除其任何义务。
在国际贸易中,支付最常用的手段是信用证和托收形式。但是也有很多企业采用稳妥的方式,就是货币支付。但是在国际贸易中,一般跨国的贸易,都选择信用证方式的较为普遍。但在内贸中的一般小型企业且费用不是很大的情况下,都用货币直接支付,托收和信用证就较为少一些。 下面我给您简单介绍下这些方式,方便您了解,并选择相对于适合您的支付方式。 托收 (D/P 付款交单) 托收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以后,所开具的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票,而委托出口地的银行通过它所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出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它属于商业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它有一个弊端就是托收方式对出口人的风险较大。而相对的D/A也比D/P风险就更大了。 D/P 叫做付款交单,就是进口商付了货款以后代收行才会把相关的单证才给你。 D/A叫做承兑交单(一般都有个期限),是进口商向银行保证在多少天内会付款,银行就会给你提单了。 所以D/A也比D/P风险大一些。 信用证 L/C 信用证,它是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具有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的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但是在这提醒您一点 合同与信用证是独立的两个法律关系。很多企业都以为是一回事。因为银行只看信用证中的相关规定,是不看合同中的规定内容的。 货币和票据就没啥说的了。主要是上面两种常用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需要帮助,再问我~
外贸收款方式汇总 哪种外贸收款方式比较好外贸朋友讨论的重点话题之一,从事外贸服务这么久,我也深深的感到,选择一种合适的收款方式,对于一个外贸人来说,节省的不仅仅的是时间与金钱,更重要的是降低风险,迎合客户的口味,提高效率,让国外客户更满意。俗话说的好啊,客户就是上帝,如果上帝都不满意,你这生意能有搞头么? 呵呵,废话不多说了,在这里分享一外贸收款方式的知识和个人经验,希望对广大外贸朋友有所帮助和启示。 通常海外收款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支票、信用卡收款(Visa/Master)、PayPal、电汇(T/T)、信用证(L/C)、现金支付、西联汇款(westernunion),moneybooker 、moneygram等。在这里本人就对以上的这几种收款方式进行一个对比和分析,让大家在选择的时候有所参考,如有哪些不足地方,欢迎大家发表见解。 一、支票 支票(Check)是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可以用于付款和收款。 支票的主要用途还是收款。其特点是价格低廉,通常只需要20元人民币的托收费用,就可以通过各大主要银行收取广告商寄来的支票,其费用通常比电汇低廉的多。 但是使用支票收款也有一些缺点,一是时间周期很长,一张支票从美国寄到中国,再从中国寄回美国,整个周期通常要一个月甚至几个月的时间,周期太长。二是中国的支票托收有一定限制,有时候托收支票,银行会要求用户提供劳务合同等凭证,有时候还会出现中间行扣费的问题,因此托收应该选取中行或工行等海外网点多的银行进行托收。 二、信用卡收款(Visa/Master) 信用卡是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发卡银行会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 信用卡收款有3D和非3D的区别,所谓“3D”是指:VISA、MASTER(3D)3D收汇通道是VISA、MASTER信用卡组织为保护持卡人利益,防止商户恶意盗卡而设置的信用卡验证措施,该措施主要在亚洲地区实行。由于VISA、MASTER主要普及国家均为采取强制措施要求注册,因此在网上的3D验证系统,虽然大大减少商户恶意诈骗的可能性,但与此同时也阻碍了大约80%的有效交易。而“非3D”则是不需要办理3D验证就能支付的。符合国外使用信用卡习惯。较方便外贸商家收取海外收款,从而提高商务交易效率。所以两者最大区别在于一个是否办理了3D验证。非3D的;不需要做3D认证,刷卡成功率为100%,但风险要比3D的大一点。支付系统做过风险防范,对那种有高不良记录的信用卡,有自动屏蔽功能,使其不能支付。从而避免客户利益受损! 在中国用信用卡收款较为罕见,所以现在有很多做外贸朋友遇到老外要用信用卡付款的问题,很多人都不了解是怎么回事儿,信用卡收款需要跟第三方支付公司开通信用卡在线支付业务,开通一个信用卡收款通道,客户就可以直接用信用卡付款,这种收款方式只适合做零售的商户,使用信用卡收款相对PayPal来说比较方便,被冻结的几率很小,对小规模网贸外贸朋友来说比较适合。国内支付平台的服务及收费各有不同,目前名气比较大的也深圳的收汇宝,北京的易支付,NPS,JSP等。现将这几家的基本情况简单介绍下:(具体的服务以及收费情况还请跟支付公司那边核实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收汇宝 非3D对个人和企业开放,开户费3980元,年服务费4000元。手续费:5%。每笔交易额10%做为保证金,180天后滚动返还。理论支付成功概率80%左右,收款有限额:第一个月收款总额不得超过15000美金。单笔金额不超过600美金,一天最高限额2000美金。以后收款限额申请再定。支持卡种:VISA,MASTER.1-3个工作左右开通账户,服务灵活,24小时售后客服。收汇宝专业提供一站式零售外贸服务,公司业务还包括网站建设,网络推广,POS机租售等。 北京易支付: 2001年成立,银行注册备案的方式开通。3D对个人和企业开放,开户费2000元,年服务费4000元。手续费:3.7%。每笔交易额10%做为保证金,180天后滚动返还。理论支付成功概率30%左右,收款无限制。非3D只针对企业开放。开户费2000元,年服务费4000元,2w以上的开户保证金。手续费:4.2%,每笔交易额的15%作为交易保证金,理论支付成功率70%左右。120天滚动返还。收款有限额:第一个月收款总额不得超过10w人民币。第二个月收款总额不得超过20w人民币。第三个月收款总额不得超过30w人民币。之后可以申请增加。非3D通道拒付率达1%警告处理,2%关闭账户。交易额达到2000人民币,交易时间15天。系统自动结算到商家账户。支持卡种:VISA,MASTER.10个工作左右开通账户,审核严格。 JSPAY: 无开户费和年服务费。直接在官方网站上申请即可开通。进入大陆市场不到3个月。 手续费:7%至8%。每笔交易另收1美金的费用。 直接电汇到商家指定的银行账户,每结算一次需支付40美金的电汇费用。每笔交易额的10%作为保证金,180天滚动返还。 满7天,结算总额必须大于或等于2000美金。支持卡种:VISA.MASTER.。3D和非3D通道。理论支付成功率70%左右。拒付罚35~50美金。超过2%取消账户。退款需支付1美金的转账费用。 NPS:公司开放,不对个人开放,前2.个月只能用3D通道 ,后期通过审核后才可以开通非3D通道。(3D通道支付成功率在30%左右。非3D支付成功率在90%左右).只支持VISA卡 三、现金支付、西联汇款、Moneybooker 、Moneygram 现金支付。国家目前对现金支付管理比较严格,规定对一日一次性超过5万元以上的现金支付或一日数次累计超过5万元以上的现金支付,银行内部要逐笔登记,妥善保管有关资料,并按月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同时不同国家对携带现金出入境也有所限制,具体可查看国家相关规定。对外贸行业来说最重要的是现金支付要求交易双方面对面交易,阻碍了绝大多数交易的完成,同时也不适合现在电子商务的需求。 西联和moneygram是全球最快的两种汇款方式,均能在几分钟内取到现金,而且卖家手续简单。不过由于资金是瞬间到达,西联和moneygram也被 一些国际欺诈所利用。个别不法分子取到钱后逃之夭夭,而买家对此毫无办法,因此老外在使用西联和moneygram的服务时都相当谨慎,特别是较大数额的支付。而且西联办理时还要到银行或西联专门的办事处去,比较麻烦。不过现在在美国可以直接在线付款,美国、英国、加拿大可以电话付款,方便了很多。 moneybooker是欧洲地区比较普遍的一种支付工具。用户可以从他的信用卡或银行账户中方便地划款到他的MoneybooBers账户,并可以从他 的MoneybooBers账户汇款到你的MoneybooBers账户。利用MoneybooBers收款非常简单,你需要选择一个有效电子信箱注册成 为moneybooBers账户,只要为付款人提供你的电子邮箱地址,任何时候汇款人转钱到你的 MoneybooBers账户,资金将立刻被记入你的MoneybooBers 账户余额。MoneybooBers取款有银行取款和支票取款两种方式,撤款到中国银行只需要大约3天的时间,撤款到银行费用为1.80欧元,通过支票取钱费用是3.50欧元。手续费非常低。但是缺点就是在中国的代办点较少,并且不支持国内的信用卡,对于国内外贸收款使用上来说有点不便。 四:电汇(T/T)和信用证(L/C) 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 T/T 电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拍发加押电报或电传(Tested Cable/Telex)或者通过SWIFT给国外汇入行,指示其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结算方式。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分为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前者如旅行信用证,受益人仅凭汇票或收据就可以获得付款;后者则规定受益人必须提供一定的货运单据才能获得付款。外贸上提的信用证一般都是跟单信用证。 一般费用在汇款金额的3%以上。电汇目前中行、工行、招商、中信等多家银行都有电汇等方式向国外汇款。以比较常用的中行和工行为例,中行电汇须有确定的收款人国别、地址、名称和账 号,3—5个工作日可到账,如所用币种是美元,那么须交纳票面金额千分之一的手续费(最低20元人民币)、1%—3%的钞变汇差价(银行根据当天牌价进行 计算)和150元人民币的电报费;工行承诺电汇业务7个工作日以后到账,如用美元需交纳票面金额千分之一的手续费(最低20元,最高200元)、3%的钞变汇手续费和150元的电报费。 有很多刚入行的外贸朋友对电汇和信用证存在一定的误解,其实说白了最主要的区别就是,信用证(L/C)是银行信用.有银行担保的.信用风险相对较小;电汇(T/T):个人信用. 换句话说,如果个人不讲信用,就会造成损失,并且追会较难. 目前,外贸交易进行大额收款时,电汇是使用较多的一种汇款方式,但建议与初次打交道的客户一定要用信用证,虽然信用证费用高(银行费用可以双方分摊),但是能安全收汇。电汇一般在熟悉的客户间使用,费用低,方便快捷。但是如果客户需要向卖家支付几十至几百美金,就会显得非常麻烦,所以在产品寄样、托运等过程中,建议采用其它的收款方式。
 国际间因商品交换而发生的、以货款为主要内容的债权债务的清算方式。不同的支付方式包含着不同的支付时间 、支付地点和支付方法。你上面说的全部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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