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什么时候推行国五标准的,北京什么时候实施国五标准
来源:整理 编辑:金融知识 2023-05-03 23:35:00
1,北京什么时候实施国五标准
北京开始执行国V标准的具体时间还没推出,只是宣传该计划已经在2012年提上日程。北京推广国V标准后,将直接降低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量,减少污染。但国五标准意味着机动车的发动机制造成本升高,成本高了,车价肯定涨,有的厂商不具备国五标准的技术实力,这也会促成国五标准车价短期内比较高。
2,国5排放标准什么时候实施
国5排放标准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为“国五标准”,国五标准排放控制水平相当于欧洲正在实施的第5阶段排放标准。欧盟已经从2009年起开始执行,其对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悬浮粒子等机动车排放物的限制更为严苛。2013年9月17日,环保部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国五标准,已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扩展资料国五标准减少一成污染物排放:与国四汽油标准比,国五标准中硫含量大幅降低。据国家标准委测算,标准实施后将大幅减少车辆污染物排放量,预计在用车每年可减排氮氧化物约30万吨,新车5年累计可减排氮氧化物约9万吨。有测试表明,一些城市空气中PM2.5的20%左右来自机动车尾气。油品升级后,在用车的总体排放污染物可减少10%—15%,而新车的氮氧化物排放量则可减少25%左右。 加快油品质量升级是减少尾气排放、防止雾霾天气、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根本改善空气质量,尚需改善能源消费结构,升级产业结构以及发展公共交通等多方面措施共同推进。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汽油“国五”新标发布国五标准,已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国五标准排放控制水平相当于欧洲正在实施的第5阶段排放标准。欧盟已经从2009年起开始执行,其对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悬浮粒子等机动车排放物的限制更为严苛。从国Ⅰ提至国Ⅳ,每提高一次标准,单车污染减少30%至50%。扩展资料:实施情况北京环保部表示,北京市已解决了低硫燃油的供应问题,具备实施第五阶段轻型汽油车排放标准的条件。经国务院批准,国五标准发布后,将立即废止京V阶段标准,改为提前实施国五标准。2013年9月份,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实施轻型车国五排放标准。上海2014年4月2日,据上海市政府网站消息,为进一步改善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经国务院同意。结合上海市实际情况,决定自2014年4月30日起,对在上海市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以及在上海市使用的公交。环卫、邮政行业重型柴油车,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2014年5月1日后销售或转入的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车辆,停止办理注册登记。即在上海市销售、首次注册登记的新购置机动车,或从外地转入上海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都要实施"国五"排放标准,不达标的话,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移登记。与北京市不同的是,上海市对部分重型柴油车也实施国五标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你好,2017年7月1日开始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五排放标准,国五标准排放控制水平相当于欧洲正在实施的第5阶段排放标准。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即“国五标准”,国五标准排放控制水平相当于欧洲正在实施的第5阶段排放标准。欧盟已经从2009年起开始执行,其对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悬浮粒子等机动车排放物的限制更为严苛。从国Ⅰ提至国Ⅳ,每提高一次标准,单车污染减少30%至50%。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从3月1日起,广东珠三角地区正式实施机动车国五排放标准,停止国四排放标准的车辆的上牌、新车登记注册等业务。此前,我国北京、上海等地已经率先实施了机动车国五的排放标准。 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是对机动车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悬浮粒子这些排放量的上限做出控制,和原有的国四排放标准相比,机动车国五标准进一步提高了排放控制的要求,其中氮氧化合物的排放的限值严格了25%到28%,颗粒物的排放限值严格了82%,并且增加了污染物控制的新指标——颗粒物粒子的数量。另外,国四标准中规定一千克的汽油中含硫量是50毫克,而在国五标准中硫含量只有10毫克。
3,北京国5标准什么时候实施
其实就是从2013年4月份开始了!附上全文 上海国五条细则出台 二手房交易征20%个税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2013年3月30日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进一步按照“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巩固调控成果,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明确2013年度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根据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物价水平,2013年度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切实承担稳定房价、稳定市场的责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目标任务完成。二、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的住房限购措施和相关操作口径。房屋管理、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要加快研究建立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拥有住房情况、购房人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购房人婚姻状况信息交互共享,完善住房限购措施的操作流程。要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好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重点强化对异地、外籍、离异、低龄人群等借款人的贷款资格审查,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严禁发放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日常管理和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及时加以制止、纠正。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政策实行效果监测和评估,做好预案,并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税务、房屋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继续稳步实施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引导住房合理消费。税务部门要继续推进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方法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按照全年供应量不低于前5年年均实际供应量的要求,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编制本市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保证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一季度公布全市年度供地计划。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要按照计划推进,确保全年土地供应稳定、均衡、合理。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城乡建设、房屋管理等部门提出商品住房项目的建设套数、套型建筑面积、设施条件、开竣工时间、住宅产业化等要求,作为土地出让的依据,并纳入出让合同。同时,建立土地出让前研判制度,完善优化土地出让方案,搞好市场分析监测,稳定土地市场预期。对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符合信贷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其开发贷款需求。四、深化完善“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全力推进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和旧区改造。要进一步推进旧住房综合改造,切实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根据确定的目标任务,确保全年新开工建设、筹措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旧住房综合改造10.5万套、750万平方米,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0万套、730万平方米。要细化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供应政策,合理扩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供应范围。优化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配工作,完善两代及以上成年人复合家庭住房面积核查口径。要全面推进旧区改造工作。重点推进中心城区成片二级旧里改造,逐步推开郊区城镇棚户简屋改造。出台“城中村”改造政策和措施,并继续推进国有农场职工危旧房改造。全年拆除二级旧里以下房屋70万平方米。推进完善大型居住社区基地内市政公建配套设施,全年完成40个外围市政配套项目建设,加快引进教育、卫生、商业等优质资源,确保入住居民基本生活需求。鼓励有条件的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按照相关规定,建设公共(单位)租赁住房,向符合条件的来沪务工人员供应。要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加快推进本市住宅产业化,完善激励政策,健全标准规范,构建技术平台,加大装配整体式住宅项目建设力度。五、加强市场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行商品房预销售各项制度规定,房屋管理与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配合,进一步严格执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备案审核等规定。对预销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房屋管理部门管理指导的,可暂不予受理销售方案备案、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对擅自超过备案价格销售,违反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的,采取暂停网上签约等措施,并依法严厉查处。房屋管理、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金融、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等部门要研究建立信息共享、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生违反限购政策、捂盘惜售、闲置土地和炒地、挪用信贷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企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在网上签约资格、土地竞买、开发项目贷款、批准上市、融资等方面予以处罚和限制。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严格按照不同销售价格,确定预征率,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审核和稽查。房屋管理、工商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房屋中介市场的专项治理,重点查处房产中介机构和房产经纪人员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规避限购措施,骗取购房资格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案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可暂停网上销售、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经纪执业证书;涉嫌犯罪的,按照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走势研判。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准确、及时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正确解读政策,稳定市场预期,引导居民理性消费。要加强舆情监测,对涉及房地产市场的不实信息,要及时、主动澄清。%D%A追问:%D%A但是这个20%的个税好像没有具体实施吧!%D%A回答:%D%A对的,目前情况是执行的很模糊,基本是1%%D%A追问:%D%A对啊!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真正实施%D%A回答:%D%A看情况很难实施了!!!%D%A追问:%D%A实施应该会,具体还是时间问题,北京作为试点不是已经实施了吗%D%A回答:%D%A类似政策很多,多数都是不了了之。%D%A北京这次是特别严,情况特殊!!!%D%A追问:%D%A知道了,谢谢!%D%A回答:%D%AOK%D%A1、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即“国五标准”,国五标准排放控制水平相当于欧洲正在实施的第5阶段排放标准。欧盟已经从2009年起开始执行,其对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悬浮粒子等机动车排放物的限制更为严苛。从国ⅰ提至国ⅳ,每提高一次标准,单车污染减少30%至50%。2、国五标准,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3、北京、上海、南京等城市及广东部分城市已经开始执行国五标准。4、2013年9月17日,环保部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5、2017年1月1日起,全国机动车将全面实施国五排放标准。
文章TAG:
北京 什么 什么时候 时候 北京什么时候推行国五标准的
相关文章推荐
- 中国女富豪郭梅兰,郭梅兰富豪出生于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太原四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是国企吗
-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a,南方增利货币基金a
- 中国国有企业与国外的国有企业,区属国有企业和市属国有企业的区别
- 两大船舶集团,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 上海怡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得怡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中国页岩气公司排名,全球页岩气储量排名
- 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指引
- 投资电视剧项目,50万投资什么项目好
- 2013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排名,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是干什么的
- 基金与上证,基金上证指数和深证指数是什么意思
- 北京首都创业
- 直接引用总公司信用等级,分公司信用等级评价影响总公司吗
- a2奶粉股票市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