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国医疗改革给人们带来什么好处呢

更大范围、更多民众、更大幅度。

美国医疗改革给人们带来什么好处呢

2,美国医改怎么样

基本完善
不怎样

美国医改怎么样

3,美国为什么要医改

1. 美国是发达国家中唯一一个没有实行全民医疗保险的国家; 2. 美国的医疗费用是全世界最昂贵的; 3. 美国采用的是商业医疗保险模式,保险金额偏高,因此对于中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性较差; 4. 缺少公立保险,使美国的商业保险行业形成了利益集团,不利于医疗资源向低收入阶层流动; 5. 经济危机造成大量失业,很多人失去收入来源,无法保证医疗费用,造成社会潜在不安定因素;

美国为什么要医改

4,奥巴马医改是怎么回事

奥巴马医改法案的主要内容是: 从2014年起,所有美国人都必须购买医保,雇主必须为雇员提供保险,否则将被罚款。医改法案把医保覆盖到全美国3200多万目前没有医保的人,从而实现全民医保的目标。这也成为医保法案争议的地方。医疗范围扩大到3000万没有保险的民众,为2014年之前实现以州为基础的保险交换创造条件,或产生深远影响。 为什么会遭到反对?医保法案体现了对于弱势群体的关注,医改法案的主要受益人是目前仍游离于医保体系之外的5000万低收入群体,这也令中产阶级层和高收入阶层担心,他们目前享有的医保水平会因此下降,医改还增加了财政负担,进而影响经济复苏。

5,OTC是什么呀请具体回答谢谢

OTC是英文Over The Counter的缩写,在医药行业中特指非处方药。
OTC(Over The Counter)非处方药物,我国卫生部医政司是这样定义的:它是消费者可不经过医生处方,直接从药房或药店购买的药品,而且是不在医疗专业人员指导下就能安全使用的药品,即不需要凭借执业药师或助理药师的处方既可自行选购、使用的药品。   OTC中又分甲类OTC和乙类OTC。甲类(红色)的可在医院、药店销售;乙类(绿色)的是可以在医院、药店、超市、宾馆等地方销售。   (买非处方药(OTC)红绿要分清,包装盒上OTC标识为绿色,安全性高,不良反应小,红色宜遵医嘱服。)   相对于OTC,RX是指必须凭借执业医师或医生开取的处方方可购买的药品。   由于非处方药可不需医师的指导自行服用,所以非处方药的药品一般具有安全、有效、价廉、方便的特点。有关人士专门将其特点归纳如下:   一、不需医生处方,不在医生指导监督下使用。   二、适应症是患者能自我判断的病症,药品疗效确切,使用方便安全,起效快速。   三、一般能起到减轻病人不适之感,能减轻小疾病初始症状或防止其恶化,也能减轻已确诊的症状或延缓症情的发展。   四、不含有毒或成瘾成分,不易在体内蓄积,不致产生耐药性,不良反应发生率低。   五、在一般条件下储存,质量稳定。   六、不同使用对象的非处方药品规格不同,说明文字通俗易懂,可在标签、说明书的指导下正确使用。   七,otc药品的特点:安全,有效,方便,经济。otc药品投放市场前,都已经过多年的临床检验,并得到消费者的广泛认可。   目前我国公布的OTC类药品化学类一共有1139种,中药类有4376种(截止到2008年4月15日),全部信息可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查询:    http://app1.sfda.gov.cn/datasearch/face3/dir.html 下面的: OTC化学药品说明书范本、 OTC中药说明书范本。   非处方药至今已有60多年的历史。 它是人们自我保健意识增强、自我药疗意识日益提高的产物。现在OTC已经成为一种产业,须知药品生产也已成为一种获利空间巨大的领域。   世界一些国家早已实行非处方药品管理制度,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医疗改革必须与之接轨。西方发达国家从70 年代开始实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将一些处方药转化为非处方药,鼓励个人承担一些医疗费用,如一些“小伤小病”使用非处方药。 来自 http://baike.baidu.com/view/1306.htm
OTC非处方药,说的明白一些就是不用医生开药方就直接能买到的药。
OTC是英文(over the counter )的简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药品划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而OTC则正是非处方药的简称。它有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两种区别。甲类非处方药可以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就可以自行购买,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而乙类非处方药现在国家重新作了规定,部分药品还是要按照处方药的规定来购买。在有医师开据的处方的情况下,由药剂师负责审核,销售人员才能够发放的药品。
OTC(Over-The-Counter)药品,也被称为非处方药,FDA亦已承认该术语“柜台购买的药品”。目前在美国销售的药品近40O,OOO个,其中300,000多个为OTC药品。在美国有两种获得药品的主要渠道:或是根据医生处方的处方药,或是消费者直接购买0TC药品。 美国保健费用的增加以及更安全和更有效的OTC的出现,促使病人能够进行自我治疗疾患,而这在过去非求助于专业医疗不可。这种趋势使得获取从前的处方药品的机会增加了,因为这些部分处方药品已列入非处方药品的范围。这些非处方药品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广泛的选择和机会。 美国所颁布的旨在管理药品的第一个主要的联邦法规是1906年的《联邦食品与药品法》但直到1938年通过了《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规》才从法律上限定药品的安全性。自1933年以来,这一新法律的立法工作一直在考虑之中。只是由于人们使用了这种新近销售的混有毒性溶剂甘醇的氨苯磺胺酏剂,造成100多人死亡,而其中许多是儿童。这一事件最终促成了该法规的形成。1938年的《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要求,在1938年后投放市场的所有新药产品应当在销售前证实供人用是安全的,根据通常被称为原始条款的要求,在1938年以前上市的产品不受新药申请(NDA)条款的限制。然而,一些现行销售的OTC药品,例如阿斯匹林,仍受该条款的影响,另外,FDA在审查OTC药品时,己经评审了所有OTC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以及标签,无论开始销售的日期是何时。在美国整个新药申请过程中,处方药品可以被重新分类为OTC药品,而且保留其新药的地位。也能够直接批准OTC药品的新药申请(不用重新分类),如异T苯丙酸2OOmg(处方中从未使用的剂量)。当一种新药由许多病人使用多年时,它可以被看作是通常承认安全有效。通过FDA审查的OTC药品,也可以得到全部认可的地位。审查完成时,所有没有被批准为新药的OTC药品将被归于OTC药品的专论(详见“OTC专论的含义”)。 1972年开始审查OTC药品以前,FDA没有一家下属的单位特定地处理过现行销售的OTC药品。起初,药品局官员帮助咨询审查小组审查销售的OTC药品的成分、标签和告诫,并且公布由此而产生的联邦文档文件。1977年,包括药品评审和研究平心(CDER)的OTC药品评审部在内的较大的、更正式的组织成立了。然而,那时,多数有关新药的问题(包括重新分类和申请)是在药品评审和研究中心的某个新药部门中而不是由OTC药品部门处理。 OTC药品评审部于1991年被改组为OTC药品评审办公室。它充实了负责处理新药申请和处方药品转换的新药评审部门的工作。它包括了一名专论审查人员,一名医疗审查人员和一名药品政策人员。他们被指定同时提出OTC药品的问题,如处方药一一OTC药品的转换,新的OTC药品,国际协调,以及对卫生保健花费作必要的监控等。 2.自1981年最后的OTC药品咨询小组解散以来,一直没有专门的顾问小组常规检查OTC问题。有时,由常设处方药品顾间小组审查OTC成分。 1991年FDA宣布成立了非处方药品咨询委员会,审查和评审OTC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作为一个将各类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时意见交换的场所。成立了有10人组成的具有广泛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核心委员会,成员都是内科学、妇产科学、皮肤病学、流行病学、药学、临床药理学、儿科学和有关专业领域有见识的专家。在对某一专题进行研讨的时候核心委员会可以吸收其他FDA委员会中对这个问题有专长的专家参加讨论。例如,在考虑局部制剂时,则可以邀请若干皮朕病专家。新的委员会也包括一名消费者代表和一名无投票权的行业联络员。1992年12月举行了第一次会议,审议OTC产品中酒精的药学作用问题,对用于口服的药品规定了较小的剂量。 近年,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为使在美国市场上出售的OTC药物的标签规范化,减少OTC药品的滥用事件,对OTC药品标签做了新的规定。据估计每年有170000名病人因滥用OTC药物而住院,白白损失约75亿美元的治疗费。研究人员发现,其中一半的OTC滥用事件是可以通过规范标签来加强对消费者的服药指导而避免的。规定:所有OTC药品的基本内容都必须按顺序出现在标签上,而且文字应通俗易懂。标签上必须出现的药品有关内容依次是:活性成份;用法;注意事项;用药指导;药物不良反应及其他信息。新的法规规定了六种不同的标签类型,厂商可根据自己产品的形状及尺寸自由选用。这项法规将有两年的试行期。FDA还将落实一项计划,目的是强化消费者服用OTC药品的常识,特别是对儿童、需特别护理人员及老年人。这项工作将由非处方药品工业协会及国家药品连锁店协会共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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