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债项

"债项"(Facility)就是债务人承担的含有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  债项评级是对交易本身的特定风险进行计量和评价,反映客户违约后的债项损失大小。特定风险因素包括抵押、优先性、产品类别、地区、行业等。债项评级既可以只反映债项本身的交易风险,也可以同时反映客户信用风险和债项交易风险。
“债项”(Facility)就是债务人承担的含有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
债项评级是对交易本身的特定风险进行计量和评价,反映客户违约后的债项损失大小。特定风险因素包括抵押、优先性、产品类别、地区、行业等。债项评级既可以只反映债项本身的交易风险,也可以同时反映客户信用风险和债项交易风险。

什么是债项

2,负债包括什么

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有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负债是企业承担的,以货币计量的在将来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它代表着企业偿债责任和债权人对资产的求索权。 负债按流动性分类,可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2.负债的主要特征。   (1)负债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负债必须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它是负债的一个基本特征。其中,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这里所指的义务可以是法定义务,也可以是推定义务。其中法定义务是指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通常在法律意义上需要强制执行。例如,企业购买原材料形成应付账款,企业向银行贷入款项形成借款,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应当交纳的税款等,均属于企业承担的法定义务,需要依法予以偿还。推定义务是指根据企业多年来的习惯做法、公开的承诺或者公开宣布的政策而导致企业将承担的责任,这些责任也使有关各方形成了企业将履行义务解脱责任的合理预期。例如,某企业多年来制定有一项销售政策,对于售出商品提供一定期限内的售后保修服务,预期将为售出商品提供的保修服务就属于推定义务,应当将其确认为一项负债。   (2)负债的清偿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也是负债的一个本质特征只有企业在履行义务时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才符合负债的定义,如果不会导致企业经济利益流出的,就不符合负债的定义0在履行现时义务清偿负债时,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形式多种多样,例如用现金偿还或以实物资产形式偿还;以提供劳务形式偿还;部分转移资产、部分提供劳务形式偿还;将负债转为资本等。   (3)负债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 负债应当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所形成。换句话说。只有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才形成负债。企业将在未来发生的承诺、签订的合同等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负债。

负债包括什么

3,债的产生原因

民法通则第84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据此,债的发生原因可分为两类:一是合同,一是法律规定。实际上,除合同外,其他的法律行为也可以发生债的关系,例如遗嘱。因此通说认为,债的发生原因依其是否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可划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规定两大类,前者称为意定之债,后者称为法定之债。在各国民法上,可引起债的产生的法律事实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合同是债的发生根据。基于合同所产生的债,称为合同之债。合同之债是当事人在平等基础上自愿设立的,是民事主体开展各种经济交往的法律表现,也是债的最常见、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二、单方允诺单方允诺也称单独行为或单约束行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对方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依意思自治原则,民事主体可基于某种物质上或精神上的需要为自己设定单方义务,同时放弃对于他方当事人的对价请求。因此,单方允诺能够引起债的发生。在社会生活中较为常见的单方允诺有悬赏广告、设立幸运奖和遗赠等。三、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的行为。依法律规定,侵权行为发生后,加害人负有赔偿受害人损失等义务,受害人享有请求加害人赔偿损失等权利。这种特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侵权行为之债。侵权行为之债是除合同之债以外的另一类较为常见的债,它由非法行为引起,依法律规定而产生,以损害赔偿为主要内容。四、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一经成立,在管理人和本人之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管理人有权请求本人偿还其因管理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本人有义务偿还,此即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与合同之债一样,都是因合法行为而发生的,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合同之债为意定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为法定之债。五、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得利益并使他人利益遭受损失的事实。依法律规定,取得不当利益的一方应将所获利益返还于受损失的一方,双方因此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即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与侵权行为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同属法定之债,其特点在于,它既不像合同之债那样基于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也不像侵权行为之债那样因不法行为而发生,或像无因管理之债那样因合法的事实行为而发生,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发生不当变动的法律事实(事件)而发生。六、其他原因除上述发生原因外,债的关系还可因其他法律事实而产生。例如,因缔约过失,可在缔约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因拾得遗失物,可在拾得人与遗失物的所有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因防止、制止他人合法权益受侵害而实施救助行为,可在因此而受损的救助人与受益人之间产生债的关系。

债的产生原因

4,五猖是什么

“五猖”为邪恶之神,在人间常做坏事,偷东西、抢劫、放火、调戏妇女;但他们又喜欢恶作剧,把偷抢张家的东西,又放到李家去,要是看某人顺眼,就把所有的东西都给他。老百姓对“五猖”既怕又敬,于是就祭起来以博其高兴,会降福给自己。另一说是明太祖朱元璋夺取了江山在南京建立大明政权后,大封有功之臣,却忘了捐躯的官民,这些战死者“阴魂”向他诉苦讨功。于是朱元璋就想出了以东、南、西、北、中五路之鬼魂概括为“五猖”,让百姓举行活动纪念。
“五猖”为邪恶之神,在人间常做坏事,偷东西、抢劫、放火、调戏妇女;但他们又喜欢恶作剧,把偷抢张家的东西,又放到李家去,要是看某人顺眼,就把所有的东西都给他。老百姓对“五猖”既怕又敬,于是就祭起来以博其高兴,会降福给自己。另一说是明太祖朱元璋夺取了江山在南京建立大明政权后,大封有功之臣,却忘了捐躯的官民,这些战死者“阴魂”向他诉苦讨功。于是朱元璋就想出了以东、南、西、北、中五路之鬼魂概括为“五猖”,让百姓举行活动纪念。  高淳跳“五猖”有一套程式:由着古装的村民或挑篮、或扛旗、或敲锣、或打鼓、造成热闹欢腾的场面,然后主要人物一一登场。先是由5个手持五色华盖、着五色服装的壮汉进场;接着由4个着彩衣、戴面具扮成道士、土地爷、和尚、判官入场;随后是五人身穿铠甲,肩插金翎、手执双刀威风凛凛的“五猖”入场。这些身穿红、蓝、黄、黑、白五色衣(即代表五方天地,又暗合木、火、金、水、土五行之色),戴五色面具,手持五色行具的表演者,在锣鼓声中,或行、或舞、或趴、或跃,做着稀奇古怪的舞蹈动作,给人以古老神奇之感。此项活动,高淳定埠镇韩桥村至今仍在举办。
 “五猖”为邪恶之神,在人间常做坏事,偷东西、抢劫、放火、调戏妇女;但他们又喜欢恶作剧,把偷抢张家的东西,又放到李家去,要是看某人顺眼,就把所有的东西都给他。老百姓对“五猖”既怕又敬,于是就祭起来以博其高兴,会降福给自己。另一说是明太祖朱元璋夺取了江山在南京建立大明政权后,大封有功之臣,却忘了捐躯的官民,这些战死者“阴魂”向他诉苦讨功。于是朱元璋就想出了以东、南、西、北、中五路之鬼魂概括为“五猖”,让百姓举行活动纪念。   高淳跳“五猖”有一套程式:由着古装的村民或挑篮、或扛旗、或敲锣、或打鼓、造成热闹欢腾的场面,然后主要人物一一登场。先是由5个手持五色华盖、着五色服装的壮汉进场;接着由4个着彩衣、戴面具扮成道士、土地爷、和尚、判官入场;随后是五人身穿铠甲,肩插金翎、手执双刀威风凛凛的“五猖”入场。这些身穿红、蓝、黄、黑、白五色衣(即代表五方天地,又暗合木、火、金、水、土五行之色),戴五色面具,手持五色行具的表演者,在锣鼓声中,或行、或舞、或趴、或跃,做着稀奇古怪的舞蹈动作,给人以古老神奇之感。此项活动,高淳定埠镇韩桥村至今仍在举办。
“五猖”为邪恶之神,在人间常做坏事,偷东西、抢劫、放火、调戏妇女;但他们又喜欢恶作剧,把偷抢张家的东西,又放到李家去,要是看某人顺眼,就把所有的东西都给他。老百姓对“五猖”既怕又敬,于是就祭起来以博其高兴,会降福给自己。另一说是明太祖朱元璋夺取了江山在南京建立大明政权后,大封有功之臣,却忘了捐躯的官民,这些战死者“阴魂”向他诉苦讨功。于是朱元璋就想出了以东、南、西、北、中五路之鬼魂概括为“五猖”,让百姓举行活动纪念。   高淳跳“五猖”有一套程式:由着古装的村民或挑篮、或扛旗、或敲锣、或打鼓、造成热闹欢腾的场面,然后主要人物一一登场。先是由5个手持五色华盖、着五色服装的壮汉进场;接着由4个着彩衣、戴面具扮成道士、土地爷、和尚、判官入场;随后是五人身穿铠甲,肩插金翎、手执双刀威风凛凛的“五猖”入场。这些身穿红、蓝、黄、黑、白五色衣(即代表五方天地,又暗合木、火、金、水、土五行之色),戴五色面具,手持五色行具的表演者,在锣鼓声中,或行、或舞、或趴、或跃,做着稀奇古怪的舞蹈动作,给人以古老神奇之感。此项活动,高淳定埠镇韩桥村至今仍在举办。

5,债券半年付息计算到期收益率

实际年收益=(1+5%)(1+5%)-1=10.25%到期收益率=(10.25*0.8+(100-77.15)/8)/77.15=14.330849%
债券的种类划分比较繁杂,细究起来大致有七种分类方法: 1、按发行主体不同可划分为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国家 要借债,那么它发售的债券就是国家债券(国债),企业要借债,那么它发售的债券就是企业债券。反正就一条,谁要借债,我们就认谁。国家借债呢,往往是为了弥补国家财政赤字,或者为了一些耗资巨大的建设项目、以及某些特殊经济政策甚至为战争筹措资金。由于国债以国家的税收作为还本付息的保证,因此国债的风险小、流动性强,利率也比其他债券低。从债券的形式来看,我国发行的国债又可分为凭证式国 债、无记名(实物)国债和记账式国债三种。 2、按付息方式不同可划分为:贴现债券(零息债)与附息债。什么是贴现债券(零息债),比如说,您以70元的发行价格认购了面值为100元的5年期的贴息债券,那么,在5年到期后,您可兑付到100元的现金,其中30元的差价即为债券的利息。贴息债券总是折价发行的,这种债券您无需用利息率去计算它的利息额,因为它的面值与发行价格的差价(即债券的贴息部分)就是债券到期偿还时您应该得到的投资收益。附息债券是平价发行的,分期计息、也分期支付利息,债券上附有息票,息票上标有利息额、支付利息的期限和债券号码等内容。您可从债券上剪下息票,并凭据息票领取利息。附息债券的利息支付方式一般应在偿还期内按期付息,如每半年或一年付息一次,目前我国 很少采用这种形式。 3、按利率是否变动可分为:固定利率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说它固定,就是利率不变,说它浮动,就是利率漂浮不定。固定利率债券不考虑市场变化因素,发行成本和投资收益可以事先预计,不确定性较小,但债券发行人和我们投资者仍然必须承担市场利率波动的风险,如果未来市场利率下降,发行人能以更低的利率发行新债券,则原来发行的债券成本就显得相对高昂,而我们投资者则获得了相对现行市场利率更高的报酬、原来发行的债券价格就相对上升;反之,如果未来市场利率上升,新发行债券的成本增大,则原来发行的债券成本就显得相对较低,而我们投资者的报酬则低于购买新债券的收益,原来发行的债券价格就相对下降。浮动利率债券,它的票面利率是随市场利率或通货膨胀率的变动而相应变动的。也就是说,浮动利率债券的利率通常根据市场基准利率加上一定的利率差(通货膨胀率)来确定。浮动利率债券往往是中长期债券,它的种类也较多,如规定有利率浮动上、下限的浮动利率债券、规定利率到达指定水平时可以自动转换成固定利率债券的浮动利率债券、附有选择权的浮动利率债券,以及在偿还期的一段时间内实行固定利率而另一段时间内实行浮动利率 的混合利率债券等。由于债券利率随市场利率浮动,采取浮动利率债券形式就可以 避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与市场收益率之间出现任何重大差异,使发行人的成本和我们投资者的收益与中场变动趋势相一致。但债券利率的这种浮动性、也使发行人的实际成本和我们投资者的实际收益事前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从而导致较高的风险。 4、按偿还期限长短可划分为: 长期债券、中期债券、短期债券。一般说来,偿还期限在10年以上的为长期债券;偿还期限在1年以下的为短期债券;期限在1年或1年以上、10年以下(包括10年)的为中期债券。我国国债的期限划分与上述标准相同。但我国企业债券的期限划分与上述标准有所不同。我国短期企业债券的偿还期限在1 年以内,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的为中期企业债券,偿还期限在5年以上的为长 期企业债券。 5、按募集方式划分: 公募债券、私募债券。 这里的公募和私募,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公开发行和私底下发行。公募债券,它的发行人一般有较高的信誉,发行时要上市公开发售,并允许在二级市场流通转让。私募债券发行手续简单,一般不不到证券管理机关注册,不公开上市交易,不能流通转让, 就好比我们私底下相互借款的那种""哥俩好""的交易。 6、按担保性质可划分为: 无担保债券、有担保债券。我们说,借款是以有还款保证为前提,这个保证,不能口说无凭,仅仅是在债券上写明还款日期还不算。国债以国家税收作为还款保证,某些企业债券因企业的资信良好,愿意以它的经营效益作还款保证,这些都是负得起责任的,无需用其他形式的财产来做还款保证,这些我们就归于无担保债券类。至于有担保债券类,上面都写明了具体有那些财产,到偿还期时如果借款人经营不善的话,可以拿出来抵债。这些用来做担保的财产有各种形式,如果是以不动产做,担保的债券,我们称它为抵押债券;如果是以动产或权利做担保,这种债券叫做质押债券;由第三人或第三人的财产来担保的债券,自然就归于保证债 券类。 7、特殊类型的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是说把手中甲公司的债券转换成乙公司的债券,而是指可以将该公司的债券转换成该公司的股票,且同时兼有债券和股票的双重性质(可参照本章第三节债券和股票的区别),还可以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一些可转换债券附有回售条款,双方商定某一价格水平为将债券转换成股票的可转换价格,约定当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持续低于这个转换价格并且达到一定幅度限制时,债券投资人可以把债券按约定条件出售给债券发行人。另外.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人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一些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附有强制赎回条款,规定在一定时期内,若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高于可转换价达到一定幅度并持续一段时间时,发行人可按约定条件强制赎回债券。由于可转换债券附有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因此,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有助 于降低其筹资成本。但可转换债券在一定条件下可转换成公司股票、因而会影响到公司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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