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门提督是干什么的,有人说是看大门的,的确不错,是看门的,他掌控的是天子之门,京畿大门。“大理寺”,是我国南北朝时期直到清代的国家最高审判机关,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法院,大理寺少卿,是这个部门最高长官的助手,即副职,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法院副院长。
1、大理寺少卿是个什么职务,管理什么的?
感谢小秘书邀请。“大理寺”,是我国南北朝时期直到清代的国家最高审判机关,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法院,大理寺少卿,是这个部门最高长官的助手,即副职,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法院副院长。秦汉时期,中央政府设置了掌管刑狱的专职官员,称廷尉,级别很高,薪酬不低——月俸一百八十斛,年轶中二千石——“中”的意思是满,在其下,还有“真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等稍低俸禄的官员,
后来的人们,把秦汉享受“中二千石”待遇的官员——基本是中央各行政部门的一把手,泛称为“九卿”。汉景帝中元六年,曾把“廷尉”这个官名,改称“大理”——古时称掌刑过程为“理”,引申为掌刑之官为“理”,汉景帝加“大”字已示“天官贵人之牢曰大理”之义,武帝建元四年,这个名字又改了回去。汉哀帝、东汉末汉献帝、南朝梁武帝也曾“廷尉”将改为“大理”,又均复旧,
这是后来“大理寺”一名的由来。“大理寺”,始设于北齐,隋代确立,“寺”,汉代许慎的《说文解字》解释为“廷也。有法度者也”,段玉裁注解说,根据《汉书》的说法,“凡府庭所在,皆谓之寺”。他还引《释名》和《广韵》为证,说“寺”就是官员所在机构,官员可以换,但机构不变,从现在的角度理解他的意思,就是“寺”,相当于当下的“部委院”。
这里插一句,“寺”的本意是“侍”,还有“近”的含义,《礼》、《诗》、《左传》都是在“侍”的含义上使用“寺”这个字。“九卿”为帝王“近侍”,引申为这些官员所在的常设机构的含义——与九卿对应的,是“九寺”——中央政府的下辖行政部门,“寺”,原来和“庙”没有关系。据说,东汉明帝刘庄夜宿南宫,梦一金人自西方而来,
于是派人到了西域(今阿富汗和中亚一带),邀请摄摩腾、竺法兰两位西域高僧,并用白马驮载佛经佛像返回东土,于永平十年(公元67年)抵达帝都洛阳。二位高僧和佛经佛像,均被安置于鸿胪寺——中央政府掌管外交事务的官署,翌年(公元68年),汉明帝颁诏在洛阳西雍门外三里御道北兴建僧院。为纪念白马驮经,取名“白马寺”——中国最早的佛教寺院,
自此,“寺”和“庙”联系在了一起,且称为宗教场所的泛称。这是题外话,北齐置“大理寺”,主持工作的官员称“卿”。到了隋代,沿袭了大理寺设置,官员除了“卿”之外,又设了“少卿”,“卿”,作为官职,始于西周。自北魏开始,在正卿之下设“少卿”,就是“卿”的副职,隋代“大理寺”的“少卿”,如前所说,相当于最高法院副院长,协助“正卿”审核刑狱案件。
后来各朝代,基本沿袭了隋朝“正卿”和“少卿”的设置,正卿一般是从二品,少卿是三品。(正三品官服)唐代,曾一度把“大理寺”改称“详刑寺”,不久又复名大理寺,宋代,“大理寺”分左右寺,左寺复审各地方奏劾和疑狱大罪;右寺审理京师百官的刑狱。官员除设卿、少卿外,还设丞等员役,明清沿用前置。至清末改称大理院,
2、明朝的左都御史是什么官位?相当于现在的什么部门?
左都御史是都察院的最高长官,与右都御史同掌都察院,轶正二品,并与六部平行,合称为九卿。明初左都御史地位稍低于右都御史,后明官制改为尚左后,左都御史的地位开始高于右都御史,明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将元所设的御史台改名为都察院,主掌监察、弹劾及建议之权,简单而易概就是“纠劾百官,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
明都察院设左都御史和右都御史各一名,下辖副都御史、佥都御史和十三道监察御史,其中十三道监察御史掌地方监察,负责全国各州府县的官员考察和举劾的权利,每道七至十一人,编制大概在一百一十人上下,轶正七品。都察院除了拥有监察机构,还下设经历司、司务厅、照磨所和司狱司等机构,其中经历司掌收发内部公文、司务厅掌收集及整理外省衙门文书,并分别呈堂、发司,同时管理都察院的书吏和工役、照磨所掌都察院的文书和卷宗,及司狱司掌都察院监狱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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