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购买信托产品需要缴纳什么税

购买信托产品相当于对外投资。不需要交什么税。但是通过信托产品获得的收益。是要交企业所得税的。
我是来看评论的

企业购买信托产品需要缴纳什么税

2,销售信托产品要交什么税啊税率多少啊

要看销售者是什么身份,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是3%,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则是17%
问问税务所吧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销售信托产品要交什么税啊税率多少啊

3,受托代销商品和受托代销商品款是什么类科目

前者是资产类账户,后者是负债类账户。
现在受托代销商品→代理业务资产,会计科目编码1321代销商品款→代理业务负债,会计科目编码2314

受托代销商品和受托代销商品款是什么类科目

4,受托代销商品款是资产负债还是所有者权益

是一种负债,跟应付账款有点相似。 当收入受托代销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当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销项税额) 当委托方开发票的时候:(只按发票的税入账) 借: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跟委托方结算时: 借:应付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银行存款

5,受托代销商品款是属于什么会计科目应该如何作账

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为销售的商品。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先签订合同或协议,确定委托代销的商品品种、价格、代销方式、代销手续费标准和结算办法等,明确双方的经济利益和经济责任。代销分视同买断和收取手续费等方式,由于代销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无论是采用何种代销方式,受托方在收到代销商品时,均不作为购进商品处理,但需单独设置“受托代销商品”和“代销商品款”两个账户。收到代销商品时,按协议价借记“受托代销商品”账户,贷记“代销商品款” 账户。受托方收入的确认因代销方式而异。在视同买断方式下,代销商品的实际售价由受托方自定,商品售出后,按协议价交付委托方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因此,受托方在售出代销商品时,直接按实际售价确认销售收入,并按协议价结转受托代销商品的销售成本,同时结转“代销商品款” 账户。在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受托方一般按事先规定的协议价销售并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因而,代销商品的销售款只是受托方的代收款项,不能确认为受托方的销售收入。受托方按合同规定的标准收取的手续费确认为其劳务收入。
应该是“代销商品款”属于负债类科目。与应付账款的性质差不多。

6,关于增值税委托代销的增值税怎么核算

  我国的增值税实行凭发票抵扣进项税款制度,对于委托代销这样一种经营行为,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虽然没有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但为了使增值税专用发票链不被中断,保证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我国税法将委托代销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即:当受托方销售代销货物时,要给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做销售处理,缴纳增值税,然后再按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定期填制代销清单,与委托方结算贷款及手续费。同时,委托方根据代销清单,给受托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据以作销售处理,缴纳增值税。委托代销主要有支付手续费、视同买断两种方式,下面举例说明两种方式下委托方和受托方相关的会计处理。   一、视同买断方式   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应按实际售价确认为销售收入,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1、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50件,协议售价为200元/件,该商品成本为150元/件,增值税税率为17%。A企业收到B企业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 000元,增值税额1700元。B企业实际销售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2000元,增值税额2040元,   (一)委托方相关的会计处理   1、A企业将甲商品交付B企业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7500   贷:库存商品 7500   2、收到B企业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 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75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7500   3、收到B企业汇来的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117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 11700   (二)受托方相关的会计处理   1、收到甲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10000   贷:代销商品款 10000   2、实际销售甲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1404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10000   借:代销商品款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 11700   3、按合同协议价将货款付给A企业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 1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二、支付手续费方式   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时,按协议售价反映销售收入,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然后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受托方代销手续费,所支付的手续费以“营业费用”列支。受托方代销商品也应作为应税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属应税劳务,计入收入,应征收营业税。该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如果受托方将代销货物按与委托方的协议售价出售,按协议售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则这一手续费即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如果受托方将代销货物加价出售,仍与委托方按协议售价结算,并同时收取手续费,那么受托方的收入应包括销售货物的差价及另行收取的手续费两部分,对这两部分均应缴纳营业税。   例2、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50件,协议售价为200元/件,该商品成本为150元/件,增值税税率为17%。A企业按协议售价的10%支付B企业代销手续费。A企业在收到B企业代销清单时,向B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增值税额1700元。受托方代销手续费营业税适用税率为5%。   (一)委托方相关的会计处理   1、A企业将甲商品交付B企业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7500   贷:库存商品 7500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 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75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7500   借:营业费用 1000(50×200×10%)   贷:应收账款—B企业 1000   3、收到B企业汇来的货款净额10700元(11700-1000)   借:银行存款 107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 10700   (二)受托方相关的会计处理   1、按与委托方的协议价出售代销货物,并按协议售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   (1)收到A企业甲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10000   贷:代销商品款 10000   (2)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117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 1700   借:代销商品款 1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10000   (3)归还A企业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 11700   贷:银行存款 10700   代购代销收入 1000(50×200×10%)   借:代购代销收入 50(代销手续费的应纳营业税额直接冲销代购代销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50(1000×5%)   2、加价出售代销货物,并同时按协议售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   这种方式下受托方的会计处理与视同买断方式下的会计处理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同时还要收取手续费。   承例2,假设B企业实际销售甲商品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2000元,增值税额2040元,仍按协议售价的10%收取代销手续费。   (1)收到A企业甲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10000   贷:代销商品款 10000   (2)实际销售甲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1404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10000   借:代销商品款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 11700   (3)按合同协议售价将货款付给A企业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 11700   贷:银行存款 10700   代购代销收入1000(50×200×10%)   借:代购代销收入 15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50〔(12000-10000+1000)×5%]

7,关于受托代销增值税如何处理

对外销售时:借:银行存款 16380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者应付账款 1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 2380并结转成本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 2380 贷:应付账款 2380
公司账务处理1、收到商品借:委托代销商品代:受托代销商品款2、对外销售借:银行存款代:受托代销商品款代:应交税金--销项税3、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借:应交税金--进项税代:应付账款借:受托代销商品款代:应付账款4、支付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借:应付账款代:银行存款代:其他业务收入扩展资料:(一)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 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按应付的价款,贷记本科目。企业购物资时,因供货方发货时少付货物而出现的损失,由供货方补足少付的货物时,应借方记“应付账款”,贷方转出“待处理财产损益”中相应金额(二)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三)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资的,在发出商品等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购回该项商品等时,应按回购商品等的价款,借记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应付账款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代销商品是要视同销售处理的,因此您取得的现金应当确认销售收入14000元,销项税额2380元,之后等对方进项发票来抵扣
我国的增值税实行凭发票抵扣进项税款制度,对于委托代销这样一种经营行为,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虽然没有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但为了使增值税专用发票链不被中断,保证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我国税法将委托代销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即:当受托方销售代销货物时,要给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做销售处理,缴纳增值税,然后再按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定期填制代销清单,与委托方结算贷款及手续费。同时,委托方根据代销清单,给受托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据以作销售处理,缴纳增值税。委托代销主要有支付手续费、视同买断两种方式,下面举例说明两种方式下委托方和受托方相关的会计处理。  一、视同买断方式  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应按实际售价确认为销售收入,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1、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50件,协议售价为200元/件,该商品成本为150元/件,增值税税率为17%。A企业收到B企业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 000元,增值税额1700元。B企业实际销售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2000元,增值税额2040元,  (一)委托方相关的会计处理  1、A企业将甲商品交付B企业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7500  贷:库存商品 7500  2、收到B企业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 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75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7500  3、收到B企业汇来的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117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 11700  (二)受托方相关的会计处理  1、收到甲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10000  贷:代销商品款 10000  2、实际销售甲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1404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10000  借:代销商品款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 11700  3、按合同协议价将货款付给A企业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 1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二、支付手续费方式  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时,按协议售价反映销售收入,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然后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受托方代销手续费,所支付的手续费以“营业费用”列支。受托方代销商品也应作为应税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属应税劳务,计入收入,应征收营业税。该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如果受托方将代销货物按与委托方的协议售价出售,按协议售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则这一手续费即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如果受托方将代销货物加价出售,仍与委托方按协议售价结算,并同时收取手续费,那么受托方的收入应包括销售货物的差价及另行收取的手续费两部分,对这两部分均应缴纳营业税。  例2、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50件,协议售价为200元/件,该商品成本为150元/件,增值税税率为17%。A企业按协议售价的10%支付B企业代销手续费。A企业在收到B企业代销清单时,向B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增值税额1700元。受托方代销手续费营业税适用税率为5%。  (一)委托方相关的会计处理  1、A企业将甲商品交付B企业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7500  贷:库存商品 7500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 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75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7500  借:营业费用 1000(50×200×10%)  贷:应收账款—B企业 1000  3、收到B企业汇来的货款净额10700元(11700-1000)  借:银行存款 107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 10700  (二)受托方相关的会计处理  1、按与委托方的协议价出售代销货物,并按协议售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  (1)收到A企业甲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10000  贷:代销商品款 10000  (2)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117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 1700  借:代销商品款 1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10000  (3)归还A企业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 11700  贷:银行存款 10700  代购代销收入 1000(50×200×10%)  借:代购代销收入 50(代销手续费的应纳营业税额直接冲销代购代销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50(1000×5%)  2、加价出售代销货物,并同时按协议售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  这种方式下受托方的会计处理与视同买断方式下的会计处理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同时还要收取手续费。  承例2,假设B企业实际销售甲商品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2000元,增值税额2040元,仍按协议售价的10%收取代销手续费。  (1)收到A企业甲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10000  贷:代销商品款 10000  (2)实际销售甲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1404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10000  借:代销商品款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 11700  (3)按合同协议售价将货款付给A企业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 11700  贷:银行存款 10700  代购代销收入1000(50×200×10%)  借:代购代销收入 15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50〔(12000-10000+1000)×5%]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和销售代销货物均属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均要缴纳增值税。目的有两个: 1、保证增值税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不致因发生上述行为而造成税款抵扣环节的中断; 2、避免因发生上述行为而造成货物销售税收负担不平衡的矛盾,防止以上述行为逃避纳税的现象。
你公司账务处理1、收到商品借:委托代销商品代:受托代销商品款2、对外销售借:银行存款代:受托代销商品款代:应交税金--销项税3、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借:应交税金--进项税代:应付账款借:受托代销商品款代:应付账款4、支付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借:应付账款代:银行存款代:其他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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