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人缴税是怎么缴的

有按人口征收,按收入征收(根据土地面积),
县衙到家里强收

古人缴税是怎么缴的

2,古代帝王征税的目的是什么意思

征税,亦称“课税”,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对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货币或实物的行为。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例如:我国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货物和应税劳务在流通过程中的增值额;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利润和个人工资、薪金等项所得;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等等。

古代帝王征税的目的是什么意思

3,交纳和缴纳分别是什么意思

1、交纳[jiāonà]:向有关部门或团体交付规定数额的金钱或实物,指一方主动给对方;2、缴纳[jiǎonà]: 向公家交付规定的现金或实物。指一方被另一方强迫性的交出。缴纳和交纳区别:1、交纳是自愿的,缴纳是被动的;2、缴纳一般指向国家缴纳,如税收。交纳一般是指向机关、团体等上缴。3、区别在于: “缴”有“被强制”的意思,“缴纳”是“履行义务或被强制交纳”; 交纳则没有。
1、“交”、“缴”都是“付出”的意思,“纳”是“接受”的意思,所以“交纳”“缴纳”含义十分接近。 2、它们的区别在于:“缴”有“被强制”的意思,“缴纳”是“履行义务或被强制交纳”;“交纳”没有“被强制”的意思,如“交纳团费”。 3、什么地方该用“交纳”,什么地方该用“缴纳”,要分析语意。实在分辨不清楚时,就用“交纳”,“交纳”可以替代“缴纳”,但“缴纳”不可以替代“交纳”。

交纳和缴纳分别是什么意思

4,古代政府税收主要来源

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框架下,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按照财政收入来源主要可分为税收收入、中央转移支付收入、非税收入、债务收入和制度外收入。财政部的决算数据能够说明地方财政收入的一般预算规模和中央转移支付对平衡地方财政收入的作用,但却不能够说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实际来源和规模。在中国很多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中,非税收入的比重超过了税收收入,但很多非税收入并没有被纳入统计,也没有被纳入进预算内管理。中国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也达到了惊人的规模。因此,综合来看,中国的宏观财政负担非常重。近年来地方财政改革的目标主要集中于规范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管理和平衡地方政府收支,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今后改革的方向需要进一步聚焦到公共财政制度建设上来,在促进地方政府职能合理化的基础上使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及其管理更加符合建设现代国家和保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要求。地方政府职能的合理化决定了地方财政收入的规模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而财政收入的来源及其管理则决定了国家性质和命运。
北宋商业经济空前繁荣,商业环境相对宽松。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商税成为政府的重要财源

5,古代税收文章中课程是什么意思

1. 有规定数量和内容的工作或学习进程。《诗·小雅·巧言》“奕奕寝庙,君子作之” 唐 孔颖达 疏:“以教护课程,必君子监之,乃得依法制也。” 宋 陈鹄 《耆旧续闻》卷二:“后生为学,必须严定课程,必须数年劳苦。” 清 顾炎武 《与友人辞往教书》:“有实心向学之机,多则数人,少则三四人,立为课程,两日三日一会,质疑问难,冀得造就成材,以续斯文之统。”2. 特指学校的教学科目和进程。鲁迅 《集外集拾遗·<浮士德与城>后记》:“设讲演及学校课程,一般地说,是从事于革命的宣传工作的。”3. 交纳赋税的限期。《旧唐书·职官志二》:“﹝刑部比部﹞郎中、员外郎之职,掌勾诸司百僚俸料、公廨、赃赎、调敛、徒役、课程、逋悬数物,周知内外之经费,而总勾之。”4. 按税率交纳的赋税。《金史·孙铎传》:“ 铎 上言:民间钞多,宜收敛。院务课程及诸窠名钱须要全收交钞。” 元 王恽 《为驿程量事缓急给限事状》:“切见随路每岁差遣人员赴都,如计禀公事,押运差发课程一切等物者,既还,心欲速得到家,不问铺马生受,日行数站,其马疋不无走损倒死。”《明史·食货志五》:“凡诸课程,始收钞,间折收米。”5. 规划工程。宋 刘昌诗 《芦浦笔记·白玉楼赋》:“惟五城一覩之珍,三献不逢之宝,盖於此山积而云骈。然后大匠课程,羣工谨度,琢瑗砻瑛,鬭珪叠璐。”6. 考核工作进程。清 曹寅 《真州述怀奉答徐道积编修翫月见寄原韵》:“课吏不课程,百里半九十;读书不读律,知一二乃失。”
虽然我很聪明,但这么说真的难到我了

6,什么是税为什么要交税 税的起源详细点

你要想知道的问题,几乎等于一本《国家税收》的教材。限于篇幅,给你列几层框架,看看对你能否有用: 一、税法的概念。它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基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核心内容就是税收利益的分配。 二、税收的本质。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或公共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形式。税收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税收具有非直接偿还性(无偿性)、强制义务性(强制性)、法定规范性(固定性)。 三、税收的产生。税收是伴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物质前提是社会有剩余产品,社会前提是有经常化的公共需要,经济前提是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上层条件是有强制性的公共权力。中国的税收是公元前594春秋时代鲁宣公实行“初税亩”从而确立土地私有制时才出现的。 四、税收的作用。税收作为经济杠杆之一,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五、税收制度构成的七个要素 1、纳税主体,又称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关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征税对象,又称征税客体,是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 3、税率,这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反映了征税的程度。税率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全额累进与超额累进)和定额税率三种基本形式。 4、纳税环节,是指商品在整个流转过程中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阶段。 5、纳税期限,是税法规定的纳税主体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具体时间。一般的按次与按期征收两种。 6、纳税地点,是指缴纳税款的地方。一般是为纳税人的住所地,也有规定在营业发生地。 7、税收优惠,是指税法对某些特定的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免除部分或全部纳税义务的规定。从目的上讲有照顾性与鼓励性两种。 六、现在的税收分类及税种。按现在大的分类,主要是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和其他: 1、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等; 2、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3、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 4、财产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 5、行为税:印花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6、其他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

7,中国古代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总体特点是:征收的标准由人丁向田亩、资产过渡;征收的方式由实物地租转向货币地租;征收的名目由多种成分转向单一货币;征收时间由不定时发展为定时;农民服役由必须服役发展为可以代役。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的情况是: (1)春秋:“初税亩”,这是中国田赋制度的开始。 (2)秦朝:农民要把收获物的2/3交给政府作赋税。 (3)西汉:实行休养生息政策。田租为十五税一。文、景帝时,多次减免田租。奖励农桑,减轻自耕农的负担。昭帝和宣帝时期,继续实行休养生息。汉朝是中国完整的封建赋税制度开始形成的时期。 (4)北魏、隋:租调制,在均田制的基础上,由三长负责征收租调,征发徭役、兵役。 (5)初唐:在均田制的基础上,实行租庸调调法。规定:受田男子每年向国家交纳谷物2石,叫做“租”;交纳绢2丈、帛3两或布2丈4尺、麻3斤,叫做“调”;壮年男子每年服役20天,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替,叫做“庸”。国家有事增加徭役,加役15天,免去调,30天租调全免。每年额外加役最多不超过30天,遇到灾害。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减免租、庸、调。 (6)中唐:由于土地兼并严重,原来的均田制被破坏。唐政府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推行两税法。其内容是:①取消租庸调和杂税;②不分主户和客户,一律以现在的居住地为准登入户籍纳税;③放弃按丁征税的办法,改为按资产和田亩征税;④每年分夏秋两季征税,夏不过六月,秋不过十一月。两税法改变了税收的方式,由人丁税转向以土地财产为主要依据收税,两税法也使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松弛。 (7)宋朝:王安石实行募役法(废除按户等轮差服役制度,由政府雇人服役,原来应该服役的民户要交免役钱,有不服役特权或因贫困孤苦不服役的也要出助役钱)、方田均税法(清丈土地,防止偷税漏税)、青苗法(春季借钱给民户,夏秋随两税交还,加收利息两分)、保马法(令民间养马,愿者免除部分赋税)。 (8)金朝:金熙宗采取了鼓励农耕和减轻赋役等措施。 (9)明朝:工匠银制度规定,工匠有固定的服役时间,不服役时可以自行从事商品生产;后来又规定,工匠可以纳银代役,使工匠有了较多的自由。张居正改革后,重新丈量土地,清查豪强地主的隐田,改革赋役制度,推行“一条鞭法”。即将原来按户、丁摊派徭役的办法,改为按丁数和田粮摊派,将部分丁役摊入田亩,各种赋、役、杂税合并为一条,一律折银交纳。一条鞭法是重要的赋役制度改革,它简化了征收名目和手续,有利于防止豪强、官吏隐田逃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折银制度反映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农民人身依附关系的削弱,对货币地租的产生和部分农产品的商品化有积极推动作用。 (10)清朝:康熙实施“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制度。雍正实行“摊丁入亩”的办法,把丁税摊入田亩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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