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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弥补亏损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5年,11年的盈利可以先弥补06年的亏损,若弥补不完,12年不能再弥补06年的了,只能弥补07年或08年的,13年只能弥补08年的。

如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如何弥补上年度的亏损

弥补亏损只是针对你申报企业所得税,其他的账务是不影响的。你第一年汇算清缴亏损税务认定后不交企业所得税,如果第二年盈利了,报税的时候可以直接弥补了上年的亏损后在报税,本年度结束汇算清缴的时候在由税务统一审核确认企业所得税相当于是计提的,季度要交就先提出来,然后预缴,不存在账面扣除的问题,是你申报的问题,申报的时候可以先弥补亏损后在计算应预缴的税
  1、可以弥补上年亏损。但跨年弥补,所弥补的应是“税务亏损”,即经年度汇算调整后确认的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   2、因此,只要已完成了上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确认是亏损后,本年一季度可先弥补上年度亏损,按余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如何弥补上年度的亏损

3,以前年度亏损如何弥补实际如何操作

以前年度的亏损可以用以后5年内的税前利润弥补,实际不用操作,因为本年利润的余额都转入利润分配,正负自然就抵了,只是在计算所得税时注意一下就行了.
由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会涉及到当年的利润和所得税的计算缴纳,所以如果公司当年亏损并想在以后年度弥补的话,需在亏损年度的第二年年初做一份年度亏损认定报告,然后到所管税务所去登记备案。这样在今后的5年内如公司有盈利就可向税务局申请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以冲减当年利润。这是北京的政策,其他地区是否政策相同就不太清楚了,要到当地问一下
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以前年度亏损如何弥补实际如何操作

4,如何所得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上述两条规定都阐述了一件事企业可以用税前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以前五年)的亏损。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和“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允许弥补在时间上不得超过五年。举例说明:假设某企业2008年亏损50万元,以后五年弥补亏损前分别有所得额2009年5万元、2010年7万元、2011年9万元、2012年12万元、2013年15万元、每年用当年所得弥补亏损后所得额均为零。因此,从2008年到2013年均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五年共弥补亏损额48万元,还剩2万元亏损。到第六年即2014年弥补前所得18万元。2014年还能弥补2万元亏损吗?回答是否定的。因为税法规定只能在亏损年度之后的五年内弥补,到了第六年,五年前的亏损如果尚未弥补完,就不能在税前予以弥补,只能用税后利润去弥补了。
从5年前开始填,举个例子,假如不考虑2005年以前的事情:05年亏损 100万元,06年亏损30万元,07年亏损 50万元,08年亏损 40万元,09年亏损 20万元(1)2010年税前利润80万元,填表时,80万元全部用于弥补2005年亏损,同时,根据税法规定,2005年剩下的20万元亏损不能用税前利润弥补。(2)2010年税前利润200万元,可以依次弥补:05年100万元、06年30万元、07年50万元、08年20万元。08年剩下的20万元亏损可以用2011-2013年的盈利弥补。反正是先来后到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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