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税务所如何转变征管方式,如何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升征管效能
来源:整理 编辑:金融知识 2022-12-31 13:33:17
1,如何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升征管效能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指明了方向: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依托现代信息技术,转变税收征管方式,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加快税收征管科学化、信息化、国际化进程,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改革后,征管方式更加科学,管理手段更加有力,带来的优势也将更加凸显。
2,稽查局可以改变所得税征收方式吗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的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问题在于稽查局凭什么对你核定征收?如果变更征收形式那是征管局的买卖,变更前该是查账征收还是查账征收。如果是没有违法事实的强行要求,有权拒绝。如果你单位认为也没吃亏,那自查补税款的所属期的征期结束至税款入库日的滞纳金是一定会产生的。
3,跨年了可以更改上年的税务征收方式吗
跨年了若要更改上年的所得税税务征收方式应符合税务局以下要求: 1、纳税人维持核定征收、由查账征收调整为核定征收、由核定征收调整为查账征收,应进行所得税征收方式认定。 2、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通知符合本条第(1)款情形的纳税人办理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填报《纳税人征收方式申请审批表》。 3、主管税务机关应收到纳税人征收方式申请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完成征收方式的认定。征收方式认定工作完成前,纳税人可暂按上年度确定的征收方式预缴所得税。 4、新开业纳税人在开业初期财务核算状况难以确认的,除不得预先认定为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外,可暂按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查账或核定方式征收所得税,待经营期满6个月后或年度申报前(适用于纳税年度内经营期不足6个月的情况),由主管税务税务机关依照规定进行所得税征收方式认定。 核定征收所得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认为自身财务核算健全,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调整征收方式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纳税人申请情况,如核实确认纳税人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应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及时告知纳税人调整情况。此前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已征收税款,作为预缴税款处理。三方协议国税备案必须要和银行一样,才可以网上划款,我管更改国税的税务资料了,现在网上银行划款提示三方协议失败,要到银行更改重新立三方协议。
4,税收管理如何从管户向管事转变
按照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要求,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管税为依托,以分类管理为基础,合理配置税收管理资源,实现了“管户制”向“管事制”的转变,积极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促进了税收征管质效的提升。 一是以分解管理权力为中心,整合涉税事务,实行综合管理、日常监控、评估检查“三分离”管理模式,把原来集中在一名税收管理员身上的“管理、评估、分析”等工作职责进行分离,所有税收管理员定岗定责,相互制约。并将风险管理理念融入到征管资源配置的优化中,依据涉税事项风险程度,根据税收管理员的业务专长和综合素质进行岗位配置,打造了一支专业化管税团队。 二是把握分行业、分税种管理的方法和规律,将纳税人分为三大类,实施税源分类专业化管理。重点税源企业和高风险企业,将其集中到城区分局综合管理科管理;对中小企业进行分行业、分税种管理,并制定了统一的模板;对个体及集贸市场推行税收社会综合治税。 三是信息管税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础。广拓信息采集渠道,设计了静态信息和动态信息采集两种表格。注重外部信息采集,依托地方政府搭建的综合治税平台和网上管理审批系统,引进工商、地税、质检、电力等部门的第三方税源信息,拓宽了税源管理思路。把税收监控评估模型由大行业向小行业、明细行业、产品品种延伸。在此基础上,对县域经济大行业税收监控评估模型进行完善,细化到明细行业和产品品种,确定了102个预警分析与纳税评估参照值,建立了分产品品种税收监控评估模型,提高了对设备生产能力、原材料及辅料投入产出比、水电煤气等主要涉税指标的分析应用水平。 四是 管理与服务并重。基于税源专业化的推进,进一步理顺各项涉税流程,催生了高效的纳税服务模式。以扫描影像的形式进行网络流转,实现了涉税审批在线化、流转过程无纸化和征管档案影像化,提高了办税效率。目前国家有实行的是税收管理员管户制度,也有在实行管事制度。改革年份,两种制度都存在,还没有定型,不过向管理制度发展。
5,个人所得税征管模式有什么变化
(一)个人所得税的含义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它的征收,体现着一个主权国家在其管辖权范围内与居民和非居民的一种征纳关系。个人所得税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征税制度。对个人所得税概念的理解,一般说来,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把握: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为取得各项应税所得的个人,即对取得各项应税所得的自然人课税。按照国际惯例,国家对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行使居民管辖权和所得来源地管辖权。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应就来源于境内外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来源于境内所得纳税。2、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对纳税人的应税所得征税。即纳税人的全部所得不一定全是应当课税的所得,课税对象只是以纳税人的全部所得为基数,按照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的范围、计算标准和计算方法计算出来作为计税依据的那部分所得额。(二)个人所得税的功能1、调节收入分配,体现社会公平在谋求经济增长和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中国家,社会收入分配差距在一定时期的扩大是不可避免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一部分人己达到较高的收入水平。因此,有必要对个人收入进行适当的税收调节。在保证人们基本生活费用支出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本着高收入者多纳税,中等收入者少纳税,低收入者不纳税的原则.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来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有利于在不损害效率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保持社会稳定。2、增强纳税意识,树立义务观念由于历史的原因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公民的纳税意识一直较为淡薄。义务观念比较缺乏。通过宣传个人所得税法,建立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中报、源泉扣缴制度,通过强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对违反税法行为的处罚等措施,可以逐培养、普及全民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观念,有利十提高全体人民的公民意识和法制意识,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3、扩大聚财渠道,增加财政收入个人所得税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个人所得税收入是随着一国经济的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程度和人均gdp水平提高而不断增长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居民的收入水平将逐步提高,个人所得税税源将不断扩大,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国家税收总额的比重将逐年增加,最终将发展成为最具活力的一个主体税种。分类所得的征管模式不变,继续依靠代扣代缴,实行按月、按次计税。综合所得将采取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按年计税,按月、按次预缴或扣缴税款。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实行“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的征管模式。具体来讲:一是按年计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二是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所得时,按月或次预扣预缴;年度终了,在预扣预缴税款的基础上,个人按年汇总全年收入和扣除后计算税款,办理自行申报。三是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对纳税人按年计税后的年度应纳税款,与日常已缴税款进行清算,确定应补退税款,由纳税人依法补缴或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四是优化服务、事后抽查。优化纳税服务,简化办税流程、拓展办税渠道,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年度自行申报期结束后,结合第三方信息,按照风险指标,筛选一定比例纳税人的自行申报情况进行检查,促进纳税遵从。
6,如何变更征收方式
税款征收方式有哪些? 如何申办征收方式(变更)鉴定2014-10-15 15:41来源:闽南网综合 海峡都市报电子版税款征收方式有哪些?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建帐情况等,界定对纳税人采用何种方式征收税费。目前的征收方式主要包括查账征收、核定征收、定率征收以及其他征收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税款征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查账征收。指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税款的方式。适用于账簿、凭证、会计等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据以如实核算生产经营情况,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二)核定征收。税务机关对不能完整、准确提供纳税资料的纳税人,采用特定方法确定其应纳税收入或应纳税额,纳税人据以缴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具体包括:1.查定征收。指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原材料消耗等因素,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一种方式。适用于生产规模较小、账册不健全、产品零星、税源分散的小型厂矿和作坊。2.查验征收。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应税商品,通过查验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单价计算其销售收入并据以征税的方式。适用于对城乡集贸市场中的临时经营者和机场、码头等场所的经销商的课税。3.定期定额征收。指对一些营业额、所得额不能准确计算的小型工商户,经过自报评议,由税务机关核定一定时期的营业额和所得税附征率,实行多税种合并征收方式。企业税款征收方式(变更)鉴定申报指南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4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7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地税发〔2009〕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50号) 《国家税务总局 文化部关于印发〈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1995]17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 办理条件 (一)根据纳税人的账簿设立、会计核算、纳税资料提供以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申报等各种情况,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采用查帐征收或核定征收(含定期定应税所得率、定期定率)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二)申请定期定额征收税款方式的纳税人直接在“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调整)纳税定额”中操作,不在本项操作。 申报材料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2份 《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分经营项目情况表》 办事流程 (1)审核《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和《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分经营项目情况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对于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通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3)审核无误后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和《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分经营项目情况表》信息录入系统,制作《受理通知书》交给纳税人。 办理期限 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与要求:纳税人应在收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10个工作日内,填好该表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办理的流程与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自受理之日起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本涉税事项在50个工作日内办结。 受理部门 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中心(厅) 受理地址 办税服务厅 受理时间 工作日 联系方式 办税服务厅电话查询1.我们这里的税务局就算要变更所得税征收方式,也只从2011年开始。 2.去年的如果觉得利润过高,我们税务局会采用2种方式:1.按照核定率计算,扣除核定那部份利润后超出部分按25%补交所得税。2.企业认为有费用没做进去,可以提供相关合同、发票等依据并提供审计事务所审计报告,这样可以认可这些费用。补交或少交所得税。 从11月开始,我们税务局就会对核定征收德企业利润过高的会电话善意提醒:有没有费用忘做进去,否则利润超过核定率要补所得税。我觉得这点他们做的很好。3.去年的费用今年开也可以,只要备注写明是以前年度的**费用 感觉你们那里税务局做法有问题。
7,如何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一、转变观念,深化对征管改革的认识 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是深化征管改革的前提。从当前情况看,要突出强化以下四种观念:一是要强化改革观念。充分认识深化征管改革对提高税收管理水平、防止税款流失、堵塞税收漏洞、增加税收收入的重要作用,消除对深化征管改革的等待观望思想、畏难发愁情绪,进一步提高推进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强化依法治税观念。改变传统的保姆式的管理方式,按新的征管模式履行职责,按章办事,依法征收,体现执法公正。三是要强化服务观念。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深化纳税人对征管改革的理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配合的支持。四是要强化全局观念。自觉服从、服务于改革。 二、优化要素,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优化征管要素,即优化纳税主体、征收主体和服务主体,其实质就是健全税收服务体系,为征管改革的全面深化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一是积极改进税收宣传的途径和办法,优化纳税主体。建立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除设立办税服务场所外,还要建立税法公告制度,确保纳税人及时、准确地了解税收信息。因此当前加强和改进税收宣传,关键要健全和延伸税收公告制度,为纳税人提供现行有效的税法信息、纳税指南,对政策法规的变动、变更及时公告,促进纳税意识的提高。可采取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税法咨询窗口”、开通公开咨询电话、建立定期信息发布会制度等形式,传达辅导税收政策,以畅通纳税人了解税法的渠道,引导纳税人如实申报纳税。二是深化“文明办税,优质服务”活动,优化征税主体,明确服务主体。税务部门征税的对象是纳税人,服务对象也是纳税人。要在强化税务人员的服务观念和服务意识的同时,重点简化办税手续、环节,建立科学、规范的办税程序,养成文明、热情的办税行为,营造良好有序的办税环境。通过快捷、准确、规范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务事宜办理等服务工作,加深征纳之间的业务交流和情感交流,增强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认同感和信任感。另一方面,要适应改革需要,下大力气提高税务干部素质,突出稽核查帐技能、计算机应用能力、税收会计知识等方面的内容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强化职能,确保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增强税收聚财职能和监控能力,确保国家财政收入。衡量征管改革的成败得失,也主要以能否有效地组织税收收入为标准。因此要以新的征管模式为依托,不断强化税收聚财职能,确保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 1、巩固和完善纳税申报管理机制,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一是要完善纳税申报管理制度。简化申报手续,建立科学、简便的申报程序。归并统一申报表格式,设计简便易行、填写方便的申报表,方便纳税人。二是对外强化申报制约机制。试行分类管理的申报管理办法,把纳税人按申报情况分为A、B、C三类,与日常税务稽查工作相结合,对财务制度不健全、纳税申报不正常的纳税人,加强日常检查,加大处罚力度,促其尽快走上正轨。同时,强化“以票管税”,对不能按期申报的纳税人严格发票使用控管。三是提高申报准确性。加强对零申报、负申报等异常申报现象的稽查,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堵塞税收流失漏洞,四是积极推行电话申报、邮寄申报、远程电子申报等多元化申报手段,方便纳税人,提高申报质量和效率。 2、建立严密科学的税务稽查体系,突出稽查的地位和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流失。税务稽查是组织收入的重要保证,也是建立新的征管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根据“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健全稽查工作制度,规范稽查行为,提高稽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二是坚持分类稽查制度,提高稽查的针对性。按重点稽查、日常稽查(调帐稽查和实地稽查)、专案稽查等方式实施税务稽查,加大申报稽核力度,增加调帐稽查的比例。三是科学地考核稽查工作,提高稽查工作成效。在考核查补收入的基础上,增加一些更加科学合理的质量指标的考核,如人机选案的准确率、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立案率、案件审理的规范率、税收违法行为处理的准确率、重大案件结案率等等,促进稽查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四是继续充实稽查力量,改善稽查手段。充实稽查人员,并在财力上向税务稽查作必要的倾斜,尽快实现以计算机手段为基础,以快速便捷的交通、通信手段为支撑的税务稽查手段的现代化。 3、适应征管改革的新形势,积极探索新的税收计划管理办法。在税收计划的编制中,应坚持“从经济到税收”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比例,逐步淡化计划,使组织收入与经济增长相适应,力求改变以往那种基数加增长比例、按支出来定计划的做法,使税收计划管理更趋科学合理。 四、夯实基础,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和效率 夯实征管基础工作,是提高征管质量的基础,也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 1、以强化监控为重点,尽快建立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征管体系。计算机的开发与应用是深化改革的先行条件。在计算机的开发与应用上,要坚持做到正确处理硬件投资与软件开发以及开发与使用的关系。一是要根据新机制的要求,加强计算机软件开发,确保统一、共享、正确的税收征管软件的正常运作。二是要突出监控重点,积极运用计算机对税收管理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监控,真正体现计算机网络在新的征管运行机制中的依托作用,把计算机全方位应用到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发票管理、会统核算、数据分析、税务稽查、税政管理、综合查询等税收征管工作的各个环节上,并依托计算机对其进行全程监控管理,体现计算机网络的运行实效。三是要健全计算机软、硬件管理制度,加快实现计算机联网和信息共享,提高计算机综合利用效率。 2、加强征管基础管理。内部进一步健全各项征管制度,规范征、管、查业务流程、工作程序和衔接、协调制度,提高征管各环节的整体效能,形成以效率为中心,网络为依托,稽查为重点,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和促进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对外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和制度,调动一切社会积极因素,加强对漏管户和重点税源户的管理,有效地控管税源。 3、规范征管资料管理,提高征管资料的利用效率。当前要在征管资料档案化管理的基础上,重点把工作转移到对档案资料的简化、规范、提高利用效率上,可按照“按岗收集,按类整理,按期归档”的原则,以计算机管理为主,部分手工为辅,减轻手工劳作,提高工作效率。 五、搞好配套,为深化征管改革提供保障 适应新的征管模式的要求,要继续深化两项配套改革: 1、深化机构改革,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征管机构体系。以“精简、效能”为原则,调整和理顺机构。要按照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政策法规四个系列科学设置机构、岗位。在此基础上,健全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制度,明确职责,严格执行管理程序,使征收管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与新的征管机制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当前关键要建立健全三项机制:一是竞争机制。二是激励机制。三是监督制约机制。结合征管改革,在税务登记、票证管理、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等环节和重要岗位建立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以制度规范和约束干部的行为,确保税务部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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