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经证办理流程

外经证办理流程如下:1、受理审核。查验纳税人出示的证件是否有效;《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填写是否完整、逻辑关系是否正确,有关印章是否齐全;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2、核准,审核无误的,核准纳税人的外出经营申请,录入系统,制作《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章后交付纳税人;3、资料归档。《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3份;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第八条 税务人员在核定应纳税额、调整税收定额、进行税务检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四)近姻亲关系;(五)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其他利害关系。第十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税务登记证件的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外经证办理流程

2,外经证怎样办理

一、首先办理外经证所需资料(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1 、综合服务科即办类外出经营证明审批表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表格3、营业执照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5、单位证明6、企业声明7、合同复印件(验原件)8、合同印花税复印件(验原件)9、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0、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1、建安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12 、上季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复印件13、上季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14 、上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复印件二、外经证延期所需资料(分两种情况):(一)、第一种情况是已经开了部分发票,还要部分余额未开,而且外经证已经过期,这种情况需提供资料为:1、提供给柜台的资料:1)、 综合服务科即办类外出经营证明审批表2)、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表格(合同金额填写余额)3)、 原外经证核销联(需加盖项目所在地地税局公章)4)、 合同复印件(验原件)5)、 付款证明6)、 工程已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税的税票复印件7)、 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8)、 帐本中记载工程收入或预收帐款项目账页复印件二、外经证延期所需资料(分两种情况):(一)、第一种情况是已经开了部分发票,还要部分余额未开,而且外经证已经过期,这种情况需提供资料为:1、提供给柜台的资料:1)、 综合服务科即办类外出经营证明审批表2)、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表格(合同金额填写余额)3)、 原外经证核销联(需加盖项目所在地地税局公章)4)、 合同复印件(验原件)5)、 付款证明6)、 工程已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税的税票复印件7)、 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8)、 帐本中记载工程收入或预收帐款项目账页复印件2、提供给专管员的资料:1)、原外经证核销联(需加盖项目所在地地税局公章)2)、付款证明3)、工程已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税的税票复印件4)、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5)、帐本中记载工程收入或预收帐款项目账页复印件备注:正常情况开了部分发票的外经证办理延期,一般情况外经证核销联回来必须有两联且加盖当地税局公章。(二)、第二种情况是外经证办出有效期起超过30天未在当地税局做项目报验登记的,或者已备案而未开票的,这种情况延期需提供的资料:1、向柜台提供的资料:1)、综合服务科即办类外出经营证明审批表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表格(合同金额填写余额)3)、原外经证核销联(需加盖项目所在地地税局公章)未报验的贰联4)、合同复印件(验原件)5)、外经证未开票或未报验登记的情况证明2、向专管员提供的资料:1)、原外经证核销联(需加盖项目所在地地税局公章)未报验的一联2)、外经证未开票或未报验登记的情况证明备注:未报验的外经证一般必须三联都拿回来办理延期三、外经证核销需提供的资料(外经证核销只需到专管员办理就可以了):1、第一种情况(已经开完发票):1)、 外经证核销联(未报验的叁联)2)、 工程已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税的税票复印件3)、 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4)、 帐本中记载工程收入或预收帐款项目账页复印件2、第二种情况(未开票):1)、外经证核销联(未报验的叁联)2)、外经证未开票或未报验登记的情况证明注:以上所提供的资料的复印件上需加盖“此复印件由我司公司提供,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上经办人的姓名和日期。另,1.所有提供的资料必须加盖公章;2.建安合同复印件须加盖骑马缝章;3.家装公司还须提供预算报价单;4.以此类推,深圳其他税局外经证的办理流程和所需资料都是大同小异,只需提前咨询相关税局即可。

外经证怎样办理

3,外经证网上办理流程

  外经证全称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很多人不知道办理的一个流程吧,下面可以参考外经证网上办理流程哦。   一、外经证开具申请   1、访问江苏地税网上办税首页,点击进入江苏地税网上办税厅首页,点击涉税申请---证明管理类,输入纳税人税务管理码、密码和验证码后,点击登录系统进入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界面;   2、点击"证明管理---外经证申请";   3、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中依次填写:(1)外出经营地名称;(2)经营方式选择"建筑安装";(3)申请证明有效期,注意起止时间最长不超过180天;(4)点击"劳务地点"下方的"增加"按钮,增加一行应税劳务,填写应税劳务名称、劳务地点、劳务起止期限、合同金额;   4、填写申请表完成后,点击窗口左上角"申请表"旁的"附列资料"按钮,进行相关资料的上传工作。   首先点击上传,随后点击浏览按钮,找到需要上传的电子文件的所在目录,点选文件后,点击打开,确定文件的上传。   (注意,上传文件限定为JPG或者PDF格式,且单一文件大小不超过5M),提交文件即可完成资料上传工作。   电子文件的获取可以通过相机或者手机拍照以及扫描仪扫描等方式,上传资料的内容包括:合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经办人身份证;   5、点击暂存成功后,点击提交,填写联系姓名、手机号码,确定即可完成外经证申请。   6、在暂存后、未提交之前,如发现申请信息错误可以在网上办税服务厅界面"操作"处点击"修改"或"删除"进行错误信息的修正。   二、项目登记申请   1、访问江苏地税网上办税首页,点击进入江苏地税网上办税厅首页,点击涉税申请---证明管理类,输入税务管理码、密码和验证码后,点击登录系统进入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界面;   2、选择"项目管理---施工方项目登记(总包)",即可打开"施工方工程项目登记表"(注意会弹出新窗口);   3、依次填写申请表:   (1)项目名称:按合同上工程名称据实填写   (2)项目地址:清河、清浦、开发区、淮安工业园、清浦工业园   (3)项目用途:建安   (4)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据实填写   (5)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合同签订时间依据合同填写   (6)项目类型:建筑项目   (7)合同金额:依据合同或审计报告填写   (8)价款结算方式:按工程进度收款,并在后面横线上填写收款进度;或者选择一次性收款并填写收款时间   (9)是否外来施工单位:选择"否"   (10)填写建设方名称、注册地址。   注意税务管理码、纳税人识别号、规划许可证号可以不填写   (11)选择工程所在地:如淮安市--开发区--开发区区直   (12)受理机关:选择江苏省淮安地方税务局第一分局   (13)填写填报人姓名   4、填写申请表完成后,点击窗口左上角"申请表"旁的"附列资料",进行相关资料的上传工作。   首先点击上传,随后点击浏览按钮,找到电子文件的所在目录,点选文件后,点击打开,确定文件的上传。   (注意,上传文件限定为JPG或者PDF格式,且单一文件大小不超过5M),提交文件即可完成资料上传工作。   电子文件的获取可以通过相机或者手机拍照以及扫描仪扫描等方式,上传资料的内容包括:合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经办人身份证。   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包括100万)需提供施工许可证和中标通知书。   点击暂存后填写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点击提交即可完成项目登记申请。   5、在项目登记申请完成后,经过税务机关的审核通过,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施工方项目编号的查询。   具体方式如下:登陆江苏地税网上办税厅首页,点击涉税申请进入办税服务厅界面,点击操作处的"查看",即可查询到施工方项目编号;   6、建筑业分包登记:在总包登记完成后,分包方选择"施工方项目登记(分包)",需输入(录入)总包方施工项目编号,其余步骤同总包登记,即可完成分包登记。   三、注意事项   1、从2013年1月1日起,建安企业申请开具外经证和办理项目登记(5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需从网上申请。   2、挂靠的单位,也要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进行网上预申请。   3、资料的传递可以拍照片或扫描,进行网上传输。   4、对已申请单位我们提供绿色通道和专门窗口(19号---21号),优先办理,快速出件。   5、在建筑工程涉及总分包时,要先进行总包项目登记,然后再用总包的施工项目编码在总包登记之下进行分包关联登记;在开具发票时应先开具分包发票,后开具总包发票。   6、关于总分包合同金额的限制,每次开票时总分包都应有一定差额,不能开具等额的总分包发票。   7、个人及个体工商户不能作为分包方。   8、工程所在地要按实际情况正确选择。   9、税款入市金库的要另提供上传《市级税收收入入库通知书》。   10、一份合同同时涉及市区与县区的,由纳税人依据实际情况划分金额,登记时仅登记辖区内的部分。   一份合同劳务分布在市区两个(含)以上区划的,由纳税人依据实际情况划分各自区划内发生金额,分别登记。   工程本身跨区的,如河、桥等,原则上各家一半,分别登记。   一份合同同时涉及增值税劳务与建安劳务的,要求纳税人划分建安劳务金额并据此登记。   若合同中未划分金额,由纳税人自行划分的,需提供上传加盖纳税人公章的`划分金额明细。   11、外网登记申请错误的在未提交之前可以删除申请,提交之后发现错误的可以跟大厅窗口联系把申请退回。   12、建设方的税务管理码、纳税人识别号和规划许可证号不清楚或无法取得的,可暂不填写,留待大厅窗口人员审核时补充录入。   无纳税人识别号的,直接在建设方名称处录入建设方全称(要与合同上印章保持一致),   13、合同内容较多,全部上传存在困难的,可针对合同中的重点内容进行部分合同的上传,上传内容必须中包括(含)双方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金额、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双方签章信息。   14、对于合同上未明确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的,以当年1月1日为开工时间,当年12月31日为竣工时间。   15、在网上办税服务厅操作前,首先确认是否将江苏地税网上办税厅首页设为可信任站点,且将安全级别设置为低,如遇页面不能正常显示,请检查电脑是否装有各类IE插件如有,请卸载后再进行尝试操作。

外经证网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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