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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款可以每年申请还一次吗

如果没有还款最低限额,可以一年还一次.
你贷款的种类是什么?按揭还是其他的商业贷款? 按揭的话你看一下合同,其中对提前还款是否有规定,一般的都是超过一年后就可以提前还款了,然后看看需要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提前还贷向银行提出申请就可以了

货款可以每年申请还一次吗

2,请解释银行货款双周供与月供

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下,计算贷款利息最主要的因素包括如下几点:贷款本金,利率,还款期数(次数)。双周供款主要是在还款次数上做文章,以你五年贷款还款方式为月供为例,共还款12*5=60次,但是双周供款就使你的供款次数每月达到2次每月*12个月*5年=120次。在计算一个连续发生的固定金额的现金流过程中,多次还款是有利于通过复利效应来减轻利息压力的,但在本例中效果不大,按贷款50万,5年,利息7.4%,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供(60期),利息为99000多,而使用双周供(120期)的利息为98000多,节约1000余元。不是所有银行都有该业务,好像招行和建行部分网点有,可以咨询一下先。
没看懂什么意思?

请解释银行货款双周供与月供

3,商业贷款提前还款现时间和次数吗

若是在我行办理的个人贷款,“提前还款”一般要求前往经办行或当地的贷后服务中心申请。各分行关于“提前还款”的相关规定(如:时间、金额、次数等)有所差异,您可以查看您的贷款合同,也可以直接联系贷款经办行或贷后服务中心确认。
1、可以提前还款,包括部分提前(还5万、10万的)和全部一次还清,一般贷款合同中都有约定。2、提前还款时,按规定要到银行提前告知(也叫预约),一般应在每月扣款日的前3——5天。3、提前还款要付一定的补偿金或违约金(各银行规定有所不同),一般是提前“还款额”一个月的利息(比如说商业按揭10年期的贷款,利率是6.80%,提前还5万,就是: 50000*6.80%/12=278.33元。 4、如果是部分提前还款,还款后剩余本金减少,将重新计算月还款额(月供减少)。

商业贷款提前还款现时间和次数吗

4,常见的还款方式具体有哪些

还款方式:1.等额本息还款本金逐渐增加所谓等额本息还款,就是指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直至结清贷款。即借款人归还的利息和本金之和每月都相等,利息和本金占计划月还款额的比例每次都发生变化,开始时由于本金较多,因而利息占的比重较大,当期应还本金=计划月还款额-当期应还利息,随着还款次数的增多,本金所占比重逐渐增加。以贷款20万元20年还为例,按年利率7.47%计算,月均还款1607.5196元,支付总利息达185804.7元,还款总额将达385804.7元。计算公式:计划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还款月数=贷款年限×12月利率=年利率/12还款月数=贷款年限×122.等额本金还款利息由多及少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则指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减少逐月递减直至结清贷款。即每月归还本金的数额相等,利息=当期剩余本金×日利率×当期日历天数,每月的还款额并不固定,而是随着每月本金的减少而递减,随着还款次数的增多,利息由多逐渐减少。

5,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没贷款有什么区别

公积金贷款与非公积金贷款的区别如下:1、购房时公积金贷款可以享受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低约2个百分点;2015年5月11日调整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是3.25%,五年以上的是3.75%。商业贷款的利率:一年以内的是5.1%,一年至五年的是5.5%,五年以上的是5.65%。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时首付款最低可至2成;3、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可以抵减个人所得税;4、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便,可选每月可自动还款;5、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无限制,无金额大小、还款次数限制,无违约金。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职工住房公积金包括职工个人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两部分,全部属职工个人所有,两部分缴存比例现均为职工个人工资的8%。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一、住房公积金的概念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住房公积金的法律特点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四 住房公积金的用途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五、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规定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差异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制定的《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机构颁布实施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虽然都是为人们在购房中缺少资金而发放的贷款,但两者又有所不同,具体区别在于: 一、贷款对象有所不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对象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其贷款的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持续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或已累计缴存24个月以上且目前还在继续缴存。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提供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 ●符合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而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不限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和离退休职工,也就是说其对象的范围大于前者。 二、贷款额度有所不同。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80%。 三、贷款手续不同。公积金贷款必须先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申请,接受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初审,初审合格后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方可办理公积金贷款。因此公积金贷款的手续较一般住房贷款的手续更为复杂。商业贷款在借款人签订购房合同后,直接到相关银行经办机构或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的开发商处提供有关材料即可办理。 四、贷款利率不同。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按照国家规定在住房公积金计息利率的基础上加规定利差。 五、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多了评估费。商业贷款不需要评估,但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目前必须进行评估,缴纳评估费。商业贷款比公积金贷款多了律师费。商业贷款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调查,律师收取4‰的律师费,公积金贷款则不需个人缴纳律师费。 七、住房公积金的最新法规(文字) 2007年5月18日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建金管〔2007〕123号)的规定,自2007年5月19日起,调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项目 当年缴存 上年结转 调整前利率 0.72 1.98 调整后利率 0.72 2.07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期限档次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调整前 调整后 委托贷款期限 利率(%) 委托贷款期限 利率(%) 1-5年(含5年) 5-30年(含30年) 4.32 4.77 1-5年(含5年) 5-30年(含30年) 4.41 4.86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8〕190号)文件有关规定,2007年5月19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007年5月19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007年5月19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08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 (二)2007年5月19日(含)后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和《关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核算主体及采用自由还款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中心个贷字[2004]95号)规定,借款人采用自由还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最低还款额不变;对于采用等额均还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 (三)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且放款日为2007年5月19日(含)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借款人签订调整贷款利率的通知单后,才可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认真做好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遇有问题,及时报告市中心。 2007年7月20日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建金管[2007]177号,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进行了调整: 一、从2007年7月21日起,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0.72%调整为0.81%,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2.07%调整为2.34%。 二、从2007年7月21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上调0.09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41%调整为4.50%,五年期以上从4.86%调整为4.95%。 简单一点来说: 如果要买房的话, 公积金因为是累积的,所以总的还款额相对要少一点,但是申请有些难度,并且发放贷款的程序复杂且慢,还要看开发商或者业主是否接受; 而商业贷款申请较简单,但是要评估,评估下来,拿到贷款的时间较短,所以一般的业主或者开发商乐意接受商贷。但是贷款总额会受评估的影响。参考资料: <a href="http://wenwen.soso.com/z/urlalertpage.e?sp=shttp%3a%2f%2fwww.sqgjj.com%2f" target="_blank">http://www.sqgjj.co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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