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变动报告书是什么,汽车召回是什么意思是维修还是换新的
来源:整理 编辑:金融知识 2023-05-04 08:56:37
1,汽车召回是什么意思是维修还是换新的
2,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概念
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表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下同)增减变动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股东权益增减变动情况的报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包括在年度会计报表中,是资产负债表的附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全面反映了企业的股东权益在年度内的变化情况,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深入分析企业股东权益的增减变化情况,并进而对企业的资本保值增值情况作出正确判断,从而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信息。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包括表首、正表两部分。其中,表首说明报表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报表编号、货币名称、计量单位等;正表是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的主体,具体说明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的各项内容,包括股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法定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未分配利润等。每个项目中,又分为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数、本年减少数、年末余额四小项,每个小项中,又分别具体情况列示其不同内容。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各项目应根据“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什么是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有什么用
财务顾问是指金融中介机构,根据客户需要与制定,站在客户的角度为客户的投融资、资本运作、资产及债务重组、财务管理、发展战略等活动提供的咨询、分析、方案设计等服务。所提供的大的顾问项目有:投资顾问、融资顾问、资本运作顾问、资产管理与债务管理顾问、企业诊断与发展战略顾问、企业常年财务顾问、政府财务顾问等职能。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顾问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对收购人的相关情况进行尽职调查; (2)应收购人的要求向收购人提供专业服务,全面评估被收购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帮助收购人分析收购所涉及的法律、财务、经营风险,就收购方案所涉及的收购价格、收购方式、支付安排等事项提出对策建议,并指导收购人按照规定的内容与格式制作申报文件; (3)对收购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的辅导,使收购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充分了解其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督促其依法履行报告、公告和其他法定义务; (4)对收购人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及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对收购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专业意见; (5)接受收购人委托,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申报材料,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组织、协调收购人及其他专业机构予以答复; (6)与收购人签订协议,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持续督导收购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证券交易所规则、上市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切实履行承诺或者相关约定。2楼回答非常的正确,独立财务顾问基本上做全部工作,全面协调各中介机构的工作,财务顾问的工作就是出一份收购报告书(或者是准备要约收购豁免申请材料)及权益变动报告书,主要内容抄抄独立财务顾问的报告书就行了,基本属于打打酱油性的
4,银行贷款买房需提交哪些材料
向银行贷款买房时一般需提交的资料有: 1、已经支付全部或部分首期购房款的证明; 2、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 3、购买二手住房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原件及复印件; 4、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件、户口本、军官证或其它有效居留证; 5、借款人和/或配偶授权查询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授权文件; 6、已出租的房产须提供租赁权益变更的证明文件; 7、借款人本人名下用于供款的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 8、交易住房的《房产价值评估报告》; 9、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或资料。 上文就是如何向银行贷款买房以及向银行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程序、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的简单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购房者用按揭贷款的方式购房,有时也会涉及到开发商的问题,而且各个地区在不同的银行贷款购房在政策上也是有所区别的,建议您直接向当地的银行咨询,或是直接咨询律师,或是直接请律师陪同办理按揭贷款事宜。购房者在办理按揭贷款买房时,一般按照下列步骤办理按揭贷款手续:
1、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
3、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4、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申请。
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5、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
以上手续银行一般会代办。
6、开立账户。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7、支用贷款。
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8、按约还款。
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
9、偿还完毕贷款。
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购房者就成为房屋的真正所有人了。
二、按揭买房需要哪些材料?
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买房时应当提前如下材料:
1、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3、经办行认可的有权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资料;
4、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
5、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贷款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6、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7、银行的存款单据、凭证式国债单据等借款人拟提供给贷款行质押的有价证券;
8、借款人用于购买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
10、如果借款人的配偶与其共同申请借款,借款申请书上还要填写清楚配偶的有关情况,并出示结婚证和户口簿等;
11、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不同的地区以及不同的银行可能会有不同要求。
5,最新证监会对于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增减持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
要公告,增持或减持的第二天要发公告,并且当日增减超过1%,必须在大宗交易进行。一、关于大股东减持方式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第三、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第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二、关于大股东减持信息披露 1、《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第八、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持有、控制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3、《证券法》 第八十六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这种情况是必须公告的,根据规定: 出售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减持比例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5%以上大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的,应当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应当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实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东每增减1%时必须公告。 购买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且不得再行买卖该公司股票;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每增减5%,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0%时,继续增持的,应当进行要约收购,并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就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提示性公告。中国证监会在15日内无异议的,收购人可以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收购人,也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豁免。减持,是需要对你持股所在公司,说声。用通用语讲。其次,某些有锁定期,有些没有,所以对所持股份,有类别的。持股百分之五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间接持有,即以亲属名义或合伙的名义购买的股票的持有,也包括有控股关系的投资者合计持有。 1、公告的时间。公告时间为三天,自持有百分之五的事实发生当天起开始计算。在公告前,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报告,同时通知上市公司即所持有股票所属的股份有限公司。 2、公告的主体。公告的主体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的投资者。 3、公告的形式。公告的形式为书面形式,一般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进行。 4、公告的基本内容。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公告和报告的内容为:(1)持股人的名称、住所。(2)所持有的股票名称、数量。所持有的股票的名称必须为在证券交易所所用的具体名称,一般也应包括在什么交易所进行交易。(3)持股达到法定或者持股增减变化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 5、禁止行为。公告的三日内不得再行买卖(包括直接或间接买卖)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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