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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代持是什么意思

代持就是找机构或者个人代为持有股权、债券等签订协议的行为,一般都是不能直接持有。

基金代持是什么意思

2,股份代持人有什么风险

名义上的股东很有可能被当成替罪羊,
与实际隐名股东,被代理股东存在利益博弈风险

股份代持人有什么风险

3,公司上市为什么要求股权清晰为什么不能代持

省得有潜在的纠纷
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可以还是不可以,但是我觉得从法理上来分析有限责任公司隐名股东要想显名,需要经其它全体股东的同意。从法理上来分析,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人合性的公司,所谓人合性的公司,就是依靠人的合作组合起来的公司,这种公司很重视人与人之间关系和意愿。比如吧,某个人,人很好,但是你就是不喜欢,这种情况很多吧。同样的道理,公司其他股东,就是不愿意和你合作,不同意你成为股东。当然,这个有争议,是我从法理上的理解。如果代持你股份的人和你关系很好,其他股东要是不同意,也可以采取股权转让的办法,履行一次股权转让的程序,然后过户到你名下。

公司上市为什么要求股权清晰为什么不能代持

4,股权代持是由实际出资人还是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

股权代持一般是指实际投资人基于个人目的与他人约定,以他人的名义出资,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工商登记公示材料中且由该他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行为。一般将实际出资人称为隐名股东,将代为持有公司股权的另一方称为显名股东。在股权代持关系中,基于股权代持协议,隐名股东对显名股东在行使股权方面进行不同程度的控制,显名股东则拥有股权管理的职责。规避公司股东人数。《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若有限公司股东将超过50人时,又不愿设立股份公司,一些投资者就会做为隐名股东,将其出资记载到显名股东名下,如此一来,就有效规避了与法律规定相抵触,这样的结果必然就是看上去公司股东人数就少于公司法规定,而实际上股东的人数已经超出法定要求。进行关联交易。实际出资人通过股权代持协议,转出某一公司的股权,而实际上仍然可操纵其公司,使其与自己名下的另一公司进行交易。若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基于某种特殊关系,如亲戚关系、朋友关系等,而未订立书面的股权代持协议,一旦发生权益纠纷,显名股东可能会否认股权代持的存在,最终损害隐名股东的权益。其次,若签订了股权代持协议,但协议的效力将影响当事双方及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和第三人等的利益,一旦股权代持协议发生争议,将会引起一系列的其他法律问题,在现有的法律制度下,很难依法解决。隐名股东、显名股东与公司内部的纠纷第一,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是谁对公司承担责任。若公司依据商事登记向显名股东主张股东义务,而显名股东以其是非真实股东拒不履行,从而产生纠纷。第二,在未履行股东出资责任时,应由谁来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上,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相互推卸责任也会引发与其他股东之间的纠纷。由于《公司法》对股权代持采取回避的态度,使得我国目前关于股权代持的法律问题任然处于法律缺失的状态,从而引发了一系列关于股权代持的纠纷,这已不同程度的阻碍了公司及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所以,要尽快承认股权代持,将其纳入到《公司法》中,同时辅之以相应的司法解释等具体操作的法律文件。要基于《合同法》52条和《公司法解释三》的内容,明确规定股权代持协议的订立方式、约定的必要内容(当事人、出资情况、合同目的、双方的权利义务、纠纷解决方式)和协议的效力等。在实践中,法院要明确其有效性,可作为直接证据使用。当发生纠纷时,法院可以此对案件的性质及股东资格和股权归属进行判决,以此区别与债权债务关系引发的纠纷。法律可对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股东资格加以明确规定,在法律上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对隐名股东是否具有股东资格的条件明确化。具体如下:1.隐名股东的出资行为与股权代持的约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双方应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下签订书面协议;3.隐名股东完成对公司的出资义务,且出资合法有效;4.隐名股东必须向公司提出显名化的意思表示,并说明其必要理由;5.隐名股东显名化应依据《公司法》规定,取得其他公司股东的同意。

5,股权代持风险有哪些如何防范股权代持的风险

根据你的提问,经股网在此给出以下回答: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在此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与代持人之间往往仅通过一纸协议确定存在代为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事实。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规定(三)》)的出台,股权代持问题得到了法律的规范。实际出资人面临的风险1. 股份代持协议因违反合同法第52条规定而无效,实际出资人将无法依据该协议向代持人主张权利。2. 得不到公司半数以上股东认可,实际出资人可能面临无法转正的尴尬局面。3. 代持人可能擅自对股份进行处分,代持人属于工商登记备案的股东,只要签署相关文件就可以将股份转让或质押给第三方。4. 代持人可能会在股利取得、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资产分配等方面背离实际出资人的本意或实施损害实际出资人的行为。5. 代持人如果拖欠债务,其所代持的实际出资人的股权可能会被查封或拍卖。6. 代持人如果去世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所代持的股权的处置将成为一项难题。7. 其他可能出现的风险。代持人面临的风险1. 如果股份代持协议无效,且代持人不愿成为该公司的实际股东并且也没有出资能力,对于代持人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2. 实际出资人出资不到位,可能会被公司债权人或其他股东追索。3. 出资不到位是指实际出资人违背约定不愿出资或实际出资人发生客观变化而丧失出资能力。4. 如果双方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实际参与公司管理,那么,如果其行为违反公司法规定而被公司或其他股东或债权人主张权利,那么,代持人很可能被牵涉其中。5. 其他可能出现的风险。防范措施面对股权代持中诸多的法律风险,可采取以下防范措施:1. 保证股份代持协议为有效协议,如果拿不准,建议咨询律师或相关专业人士;2. 选择可以信赖的人士作为合作对象,需要考虑对方的信誉、做事方式等,慎重的选择应该是规避法律风险的基本前提;3. 股份代持协议的条款,务必仔细考量、量身定制,本文所提及的法律风险在合同中都应该有所反映且规定较为合理的防控条款。主要的条款至少应该包括:(1)代持条款(股份代持关系、谁是实际出资人、谁实际享有股份之权利等);(2)双方权利义务条款(比如实际出资人的出资义务,代持人的忠实义务等);(3)经营条款(谁来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谁享有领取分红,以及另一方的监督以及知情权等);(4)特殊条款(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如何处理、代持人擅自处分股权或者不当行使权利如何处理、实际出资人不履行出资义务等重要责任时如何处理等问题);(5)违约条款(双方应向对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以及损失赔偿的计算数额层面等);(6)纠纷解决条款(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及其他必要条款(变更、生效、解除等题)。4.如果股份代持比较重要,可以考虑设置其他担保措施来保证各方履行各自的义务(如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对股权代持进行公证)。总结对于公司而言,为了避免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相互推诿出资义务所带来的风险,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对股权代持形成决议并修改公司章程,明确股东股权代持的效力以及行使方式,以公司章程的形式事先约束股东此类行为,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以上就是经股网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股网,一家以股权为核心内容的企业家股权门户网站。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在此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往往仅通过一纸协议确定存在代为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事实。此类现象在资本市场中比较常见,主要原因有:因规避法律某些强制性规定(外商投资批准、股东人数限制、股东身份适格);或因实际投资人规避关联交易、同业竞争;或因通过代持设立多家公司相互担保融资等。 针对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签订代持协议的效力问题,《公司法》司法解释(三)(2014年修正)第24条第1款明确规定,如无《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协议有效。该条司法解释虽肯定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确认了委托持股本身的合法性,但并不意味着也确认了实际投资人的合法股东地位。股权代持实践中较为常见,包括上市公司有很多代持行为。作为委托人,法律上也称隐名股东,是股权实际持有人,主要风险在于股权失控,股东权利被剥夺,可结合公司或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协议进行控制,以确保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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