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责任。操纵 Securities期货市场犯罪的法律主体:操纵Securities,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是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以获取不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违法行为,期货,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做出证券,期货投资决策,扰乱市场秩序。

1、 操纵证券、 期货交易价格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操纵证券行为的认定

 操纵证券、 期货交易价格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操纵证券行为的认定

操纵Securities、期货交易价格罪属于情节犯,即“情节严重”是其成立的必要构成要件。如果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操纵证券和期货市场的交易价格行为,主观上确实出于直接故意,但全案情节未达到严重程度,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仅属于证券和期货市场中的一般违法行为。相对而言,违法的操纵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小,只有那些对社会危害性较大、达到“情节严重”程度而不予处罚的操纵行为才构成操纵证券和-3。

2、 操纵证券市场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操纵证券市场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操纵Securities、期货 Market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单独或者串通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该证券的流通股份数量达到该证券实际流通股份总数的30%以上,并且连续20个交易日该证券的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股份数量累计达到该期间该证券总交易量的30%以上(2)单独或者串通期货持有或者实际控制的合约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持仓量的50%以上。以及在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共同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占合约数量20%以上的合约,或者自己的合约期货占合约期内总成交量20%以上的合约期货或自己的合约 超过该合约的合约期限限制的20%,或者超过该合约的合约期限限制的20%,并在同一天连续申报买入或者卖出同一证券。 期货合约及交易前撤回申报占该证券当日申报总量或期货合约申报总量的50%以上;(六)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

3、 操纵证券、 期货市场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操纵证券、 期货市场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涉及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集中其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或者利用其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交易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操纵证券和期货市场犯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移风险为目的,与他人串通,共同或者连续买卖证券和期货买卖证券的行为。买卖期货合约、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象,诱导或导致投资者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做出证券投资决策。

4、 操纵证券 期货市场罪被抓会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二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串通,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证券、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

5、一般 操纵 期货市场罪是怎么判刑的

General操纵-3/市场犯罪根据犯罪情节量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单独或者串通,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地位优势或者信息优势进行联合或者连续交易,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6、 操纵证券、 期货市场罪

旧法(一)单独或者相互串通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该证券的流通股份数量达到该证券实际流通股份总数的30%以上,且连续20个交易日内该证券联合或者连续交易的股份数量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的30%以上;(二)单独或者相互串通持有或者实际控制期货本合同,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共同或者连续交易期货本合同,超过期货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持仓量的50%。(三)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交易证券或者期货合约,且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的累计成交金额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金额的20%以上;(4)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买卖证券,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买卖期货合约,且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的累计成交量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的20%以上;(5)单独或串通,在同一天连续申报买入或卖出同一证券和期货合约并在交易前撤回申报,撤回申报金额占该证券当日总申报金额或该期货合约当日总申报金额。

7、 操纵证券 期货市场罪

法律主观性: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是获取不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操纵市场,影响证券,。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做出证券、期货投资决策,扰乱证券和期货市场秩序,《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一)单独或者串通,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交易证券、期货,或者买卖相互之间未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的;(3)不转移证券所有权而自行买卖证券,或自行买卖证券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成交价格或证券、期货成交量;(4)以其他方式交易价格操纵证券、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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