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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利建设基金计税依据是什么

水利基金的计税依据是未含税收益也就是以所得税销售总额做为计税依据。水利基金归属于地方性现行政策,有的地方征收,也是有的地方不征收。针对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率,全国各地或是具有较大的主体性,因而也普遍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以所得税销售总额做为计税依据。销售总额说白了便是公司的未含税销售总额。销售额测算:销售总额销量×均值市场价格。未含税销售总额:未含税销售总额税销售额/(1 征收率或征收率)。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项税款-进项税。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及税率计算有这两种方法: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不含税收益。水利建设基金应依照销售额的0.1%来计提和交纳。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依照所得税、消费税具体交纳额的1%来计提和交纳。

水利建设基金计税依据是什么

2,水利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水利基金的计税依据分不含税收入和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两种情况。一、不含税收入:部分省份水利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不含税销售收入。具体来讲,企业在计算水利基金时,按照企业账薄或财务报表里面记载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作为计算水利基金的计税依据。各省水利基金的具体比例不同。浙江省水利基金的计税比例是0.01%;而湖南省水利基金的计税比例是0.06%。水利基金在制定具体纳税比例时,可以根据自己省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二、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部分省份水利基金的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在计算水利基金时,山东省选择的就是这种办法。山东省水利基金的税率是1%。虽然山东省水利基金的计税比例是1%,但是在2021年山东已经不再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不仅如此,就是在2020年山东省实际征收时,水利建设基金的税率也不是1%,而是按照0.5%的优惠税率进行征收。另外,对于企业按照不含税的销售收入计算水利基金时,如果是差额征收的纳税人,计算水利基金时,按照差额后的不含税销售额计算水利基金。

水利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3,水利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水利基金的计税依据是《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快水利建设,提高防洪减灾和水资源配置能力,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充实完善水利建设基金的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由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组成。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地方水利工程建设。跨流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水利建设工程和跨国河流、国界河流我方重点防护工程的治理投资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第三条:中央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一)从车辆购置税收入中定额提取。(二)从铁路建设基金、港口建设费收入中提取3%。(三)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可用于水利建设基金的资金。第四条: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一)从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中提取3%。应提取水利建设基金的地方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项目包括:养路费、公路建设基金、车辆通行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地方交通及公安部门的驾驶员培训费、地方分成的电力建设基金、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业管理费、征地管理费、市政设施配套费。(二)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要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建设。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包括:北京、天津、沈阳、盘锦、长春、吉林、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郑州、开封、济南、合肥、芜湖、安庆、淮南、蚌埠、上海、南京、武汉、黄石、荆州、南昌、九江、长沙、岳阳、成都、广州、南宁、梧州、柳州市,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的用于水利工程和防洪设施建设的各项基金(资金、附加、收费),统一纳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第五条 中央水利建设基金的划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计委、水利部另行制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划转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划转办法,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

水利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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