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购买物品或劳务没有索取发票而仅拿到收据被税务机关查出会有和

不会定性为偷税,但是首先要调整你们的所得税额,要你们补缴所得税,然后针对少交的所得税加收滞纳金和罚款,最后针对你们没有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企业的领导和会计人员没有什么处罚。
我是来看评论的

如果购买物品或劳务没有索取发票而仅拿到收据被税务机关查出会有和

2,领了单位的支票但是没有把发票归还给单位的后果或者说是恶果有哪

看单位怎么处理呗没有票就是说税不能抵扣,成本加大,其他应该没什么你可以让开票方给你一个发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然后写明丢失情况,领导签字,财务可以入账,应该没啥问题
这个简单,提前通知你开出的单位,告诉他你的支票开错了,让他拿回来重开,然后做废就行了。

领了单位的支票但是没有把发票归还给单位的后果或者说是恶果有哪

3,关于发票领取的问题是否可以带领

那要到税务局去申请购买发票代理人,然后发票所批准就可以了,带什么东西要问你的专管员了。
这个刚开始的时候他们这样处理是对的,以免发票浪费或外流,你可以正常使用,如果不够用,月中也可以申请补领,连续有三个月均有申请补的情况,便可以申请多领了,这个他们有记录的,如果你近几个月都没用完或刚好够用,那么申请多领就难。

关于发票领取的问题是否可以带领

4,帮别的公司去国税带领发票刷法人的身份证对我有影响么

现在全国推行实名办税,在税务局办理包括领发票在内的各项税务业务,都要使用本人身份证。如果题主使用法人的身份证,而不是使用自己的身份证领发票,被税务局工作人员当场发现的话,是肯定不会给你办理的,当然如果侥幸蒙混过关,由于并没有留你本人的身份信息,对你是没有影响的。
我认为没有影响。
可以,因为不仅要有身份证,还要有合同等的。
没有影响。

5,领导让我在他手中的发票背面签上我的名字这对我有什么坏处吗

发票如果你是经办的,你签字应该没坏处不是你经办的,让你签字就不好说了
发票背面没关系,代表不了什么。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没事。但你要考虑是你经办的吗,不是的话,他让你签,有点奇怪。但总的说没事。因为即使有问题,不会让你扛。领导永远是首要责任人。
感觉没有好处吧!注意点了,别做老好人当冤大头!现在工作都是勾心斗角的累啊,不会是利用你吧?上次看到一句话,被人利用总比无人问津好,起码证明自己有价值。呵呵

6,会计是兼职的月底来拿票据她说有发票的给她没发票的不要给

有发票(原始凭证)会计才能制做记账凭证,并据此登记入账。没有发票不能制作记账凭证。至于做不做内帐,那是你们公司自己的事。作为出纳我觉得你还是做一下记载比较好,这样可以及时反映现金和银行存款即时余额,对公司财务决策还是有帮助的,相信老板也会对你的工作很满意。工作嘛,手笔相应、手到心到才能做得更好也能在领导心中增强满意度。
这个问题无解。请问,就算你找个专职的,他丢失了一张票据你会知道么,你那外账本来就是虚的,人家给你编平了就是了,能应付税务检查不就行了么,用人不疑,连外账都做不了,你们公司八成也没有专业会计人员,内账估计就是个流水账吧,会计原则里有个重要性原则,掌握重点就是了
那是老板跟代帐会计谈的事情,代帐会计要没有发票的支出也不能做账。这要跟老板商量,估计老板不懂这个。

7,这样开票有什么后果

首先你要搞清楚,开票的目的是什么。公司是为了抹平往来账务需要,还是有其他的目的,比如说虚增成本,或者领导拿着你的发票自己去向公司报销领款等。 其次,分公司本地人很多,为什么要让你去。如果单纯的一些账务业务需求,直接叫分公司找个人办理就可以了,为什么要以你的名义去呢。你在里面充当什么角色。 最后讲下,如果单纯的是账务处理需要。比如说是有这么个经济业务事实,但由于材料供应商不肯提供发票,那么找你去代开下发票,那样是没有关系的。没有法律问题。 有什么问题可进一步沟通。
肯定是违规的,外地分公司是什么性质,如果有独立的税号应该是可以开发票的,发票管理办法对这方面有严格的规定,如果没有产生偷漏税还好办点,如果产生了是要追究你们的责任的。 为有权开具发票的企业,在相关单位或个人因为各种原因要求其代开发票时,应予以拒绝。虽然发票的相对方不是在发票的开具方购买发票内物品,发票的开具方可能也未因此而牟利,其仅仅是因为同行或同业间的方便而代开一张发票,却可能因此而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国《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发票只限于用票单位和个人自己填开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代开发票的行为不但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还要接受行政处罚。   在民事责任方面,一般是“谁销售,谁负责”,发票不仅是付款的凭证,同时也是购货的凭证。企业代开发票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发票使用管理规定,而且向发票的相对方出示了自己的销售凭证。因此,发票内所列明的商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在没有收据等其它证据的证明的情况下,发票成为惟一的凭证,开发票方就得承担民事方面的赔付责任。  在行政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单位和个人转借、转让、代开发票的,应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且违反发票管理法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造成偷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处理;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书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违章。
没有什么后果,外地人开票确实困难(但绝对不是不能开票),如果你没有开公司,票据商品没有售后服务(当然不会是违禁品)。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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