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双定户如何申请有一定的限制么

双定户是指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对不具备建账的企业依据征管法限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税金根据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而定。各地的纳税方式不同,具体情况请您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什么是双定户如何申请有一定的限制么

2,到底什么叫双定户

是这样的:“双定户”是指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定期定额是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包括增值税额、消费税额、营业税额、所得税额等)的一种征收方式。

到底什么叫双定户

3,什么是双定业户地方税务双定业户自查补报申报表一定要交钱吗

双定户,就是:定期定额户。定期指某一个时间段,如:1月一缴;或一年缴一个季度等。自查实报申报表,是指你自己对自己的经营情况进行一个自查,如发现自己的营业额明显高(低)于税务机关的定额,进行相关补税或请示税务机关重新调低定额。并不是一定要上税。纳税光荣。
支持一下感觉挺不错的

什么是双定业户地方税务双定业户自查补报申报表一定要交钱吗

4,什么是国税

生产销售、加工修理修配的属国税管辖。你销售的是水暖器材,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办理国税的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定的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可免税。超过的话按照营业额的3%征税。开餐饮的店是属于地税管辖的,他要交的是营业税。
一、在国税缴得有:增值税,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按销售额的3%; 销售额*3%=增值税 (实际中都定额征收) 1、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必须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才可减免。月营业额不到5000元,必须到国税的管理分局和管理员联系。经过管理员的调查、核实、经分局批准确认之后,才可以享受“月营业额不到5000元”免征增值税。 2、假如国税审批免征了,地税随之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就免征了,地税不再单独进行审批了。但个人所得税是地税单独定税的。 二、在地税缴得有:(实际中都定额征收) 1、城建税按增值税的7%(市)、5%(县城、建制镇)、1%(农村); 增值税*税率=城建税 2、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的3%; 增值税*税率=教育费附加 3、印花税按销售额3/万;销售额(合同金额)*3/万=印花税 4、个人所得税 税率为2%左右(各地不一致) 5、土地使用税按土地面积计算,单位税额各地不一致 (不按定额征) 6、房产税:自有房产税率为1.2%,按房产余值计算;租用房产时,应由房东缴税。(不按定额征) 三、办理营业执照后30日之内必须到当地的国、地税办理税务登记,超期会罚款的。办登记时带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房产证及复印件(房产为自有的) 3、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店的公章 6、税务登记表(税务大厅备有)
国税简单的说就是国家税务局,代表国家 向企业或者个人征收税费! 你说你做了一个100000元的单子,是否一定要交4%的国税。 首先,国税征收的税费有很多种,要看你的企业被你单位所在的地区所管辖的国税局的管理员核定了那些税种。如果有核定的税种,则一定要交税,若未核定,则不用。 你说的4%的税率,按我的理解应该是增值税。而且也不是按照100000元来征收的,而是按你的利润来征收的。 其次,你单位是否是被管理员核定为4%的税率?如果不是,那么你需要找你的管理员重新核定税率。 当然,这些问题得看你单位所在的地域,不同的地方是有不同的政策的。如果还有不明白的话,可以找我,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5,税务上非国定业户是什么意思

(一)固定业户的纳税地点  1.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固定业户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其分支机构应纳的增值税是否可由总机构汇总缴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决定。  3.固定业户临时外出经营的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未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将按6%的征收率征收一道增值税;待纳税人回到机构所在地后,仍然需要对其在外地的销售行为申报纳税,在销售地缴纳的税款不得从当期应纳税额中扣减。  如果纳税人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回机构所在地后,当地税务部门将按6%的征收率补征税款,同时纳税人应根据其销售行为另行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补征的税款不得从当期应纳税额中扣减。(见图1)。  图1   固定业户临时外出经营缴纳增值税示意图  纳税人到外地销售货物,时间和地点都比较灵活,不论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还是销售所在地税务机关,都难以掌握其实际销售情况。为了加强税收管理,防止产生漏洞,税务部门制定了上述规定。  作为固定业户的纳税人,凡到外地销售货物的,应当到其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及时向销售地税务机关出示这一证明。否则,如果未能开具证明,或者虽已开具但由于丢失或没有携带等原因而不能向销售地税务机关出示的,销售地税务机关将根据规定按征收率进行征税,纳税人返回原地后还需再次纳税。  例:某自行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3年8月份发生进项税额20万元,本地实现销售额140万元;该厂为了打开外地市场,临时在外市设立销售点,当月销售自行车100辆,取得价款2.7万元。该厂由于不熟悉税收法规,没有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也没有向销售地申报纳税,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后要求企业按规定计算申报增值税。  首先,计算在外市应纳未纳增值税:  应纳未纳增值税额=销售额×征收率=27000÷(1+6%)X6%=1528.30(元)  其次,按规定计算企业当月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在外市销售100辆自行车的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27000÷(1+17%)×17%=3923.07(元)  在本地销项税额=1400000X17%=238000(元)  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3923.07+238000)一200000=41923.07(元)  自行车厂当月实际应缴纳增值税43451.37元(1528.30+41923.07)。  (二)非固定业户的纳税地点  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非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我是来看评论的

文章TAG:什么是国税非双定户什么  国税  定户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