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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开普通发票遗失该如何处理

你方不用采取任何措施,原因有二:1.乙方收到你方开具的发票,说明凭证传递过程已经完成。由于乙方自己原因造成票据丢失,之后关于发票联的问题与你单位无关。2.你单位采取给乙方出具证明凭证的补救措施,已尽到义务。你方正常用记帐联记帐即可,无碍。
你还按着正常手续走

已开普通发票遗失该如何处理

2,普通发票丢失怎么办

从法律角度讲,不需要登报的,你如果需要入账的话,去开票方复印对方的发票存根联,然后写个情况说明就可以了 当然金额如果小的,就不用管的、当然你可以找楼上的补开。你懂的
你单位的培训发票是不是在地税局开的是你单位掉的发票联还是对方掉的,是对方掉的不要管他,是自己掉的,就去当地地税局再从新开一张,只是你单位要多交点税了
去税务局办理有一定程序,很麻烦的,要找对方要底联复印件,税局要出证明,等。再找找,不应该丢的。好好想想放哪里了。

普通发票丢失怎么办

3,丢失普通发票财务上怎么处理

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按普通发票办法处理。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处理办法不同。记账可以用其他联次发票的复印件记账。如果您的企业发生了丢失、被盗发票事件,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失,并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办理相应的挂失手续。 (一)办理流程 1.发生丢失、被盗发票的,凭公安机关报案证明到发票管理窗口领取刊出登记表,到报社办理遗失声明; 2.报纸刊出后携带应提交资料递交发票管理窗口,对不按规定保管发票而发生丢失、被盗的纳税人,发票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发票管理窗口办理发票缴销等事项。 (二)提供资料 1、《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2、报社办理遗失声明的报纸;

丢失普通发票财务上怎么处理

4,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怎么办

如果金额不大的话,可重新开具,看是谁的责任,如果是快递公司的让他把税金补出来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普票是不用认证也没有关系的。但如果金额过大,就需要到税局挂失了,再不就给客户商量,把记账联复印一份,加盖你公司的公章,再外加一个说明,就让对方这么入账就可以啦,这不是什么大事,因为不牵涉到抵扣的问题,先不必惊慌。
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发票联,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于发票丢失当日在市州级以上党政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已登报声明作废的证明材料。受票方需要用存根联入账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必须要取得开票方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的存根联复印件,与发票丢失登报声明一并作为原始凭证。

5,普通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及时处理丢失或被盗发票。当发生发票丢失或被盗时,税务机关应要求纳税人按规定及时刊登公告,声明作废,并列入丢失或被盗发票数据库。一旦发现有开具作废发票者,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要看你单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都要交17%的销项税,因你开普通发票丢失,对方既然能够接受普票,说明他不需要抵扣进项税,所以你可以和对方商量,能否拿发票记账联复印加盖你公司发票专用章并附遗失证明加盖你单位公章,证明发票已开出的真实性,如果对方能够接受该复印件入账,你的问题就解决了.如果对方不接受,你只好登报作废,税务局批准后后重新开具发票。

6,一般纳税人开的普通发票丢失怎么办

企业分两种: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增值税发票分两种:一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一般纳税人,开专用发票跟普通发票交纳税款都是一样的。做账也一样。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而普通发票不能抵扣。对方要求你公司开普通发票可能的原因有:一、对方是小规模企业,小规模企业进项发票不抵扣。二、对方可能是一般纳税人,进项发票已经超出范围,会要求你开具普通,专用发票不认证抵扣,会成为滞留发票的。对于进项问题,站在自己这方角度,你开出发票,你是销项,销售方。而对于对方公司则是进项发票,对方是购入你公司产品。不管开具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对你公司是完全没有影响的。
普通发票遗失没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手续那么复杂,比较简单点。发现发票遗失后立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丢失、被盗发票清单》、《〈普通发票遗失声明〉刊出登记表》,再写一份申请说明遗失原因,连同遗失证明的材料等交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到报刊刊登遗失声明(企业全称、普通发票全称、发票字规号和发票号),带上遗失声明报刊一整份,包括报头,公章,遗失发票的情况说明(要求写:企业概况,遗失发票的原因,企业的整改措施等,还要提供企业的发票管理制度复印件加盖公章。发票是开具过的,可能也要提供遗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帐联。 不管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遗失了都得接受罚款。 建议 对方提供发票丢失已处罚决定书、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存根联复印件、对方税务机关出具的销货方此张发票已纳税证明、存根联复印件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购货方可凭此作为会计核算凭证。一般纳税人开的普通发票丢失怎么办
企业分两种: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增值税发票分两种:一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一般纳税人,开专用发票跟普通发票交纳税款都是一样的。做账也一样。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而普通发票不能抵扣。对方要求你公司开普通发票可能的原因有:一、对方是小规模企业,小规模企业进项发票不抵扣。二、对方可能是一般纳税人,进项发票已经超出范围,会要求你开具普通,专用发票不认证抵扣,会成为滞留发票的。对于进项问题,站在自己这方角度,你开出发票,你是销项,销售方。而对于对方公司则是进项发票,对方是购入你公司产品。不管开具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对你公司是完全没有影响的。

7,发票丢了怎么办

发票丢失,补办方法根据发票的种类不同而不同,下面分别介绍:一、普通发票丢失的补办办法:1.复印存根联,然后盖章;2.交给客户入账;3.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4.然后送给客户要客户回签。二、增值税发票丢失的不办办法:1.把存根联复印,2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3.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4.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
如果是客户给你的发票丢失,你让客户把记账联扫描发给你,打印出来做账即可.如果是你自己开出去的发票记账联丢失,可以直接在税控盘里面找到那份发票截图打印出来注:不管是客户开给你的发票还是自己开的发票遗失,都需要在国税备案,以免后面被查账时没凭证,会被罚款。
开 吧?
这个情况有几张具体我找了下一、发票开出未认证:1、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认证,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开票方和税局无需特殊处理。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将专用发票发票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无需开票单位作任何处理,税局在认证时以发票联作为抵扣认证依据。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二、发票开出已认证:1、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作记账凭证,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开票方和收票方应完善发票管理和保管传递制度,保证发票在各个范围内不遗失;选择适当的发票传递方式,如专门送达或其他安全的邮递方式进行传送,并及时跟踪,保证发票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三、遗失已开具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发票的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曾于X年X月X日开具XX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的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帐联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由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加盖开票方的财务章(公章),可以作为合法凭证入帐
重开就等于我们再销售了,你可以和对方联系一下,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有这方面的内容: 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想办法沟通!ok?购销双方互帮互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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