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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用工争议是什么意思

应该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务纠纷吧
到劳动仲裁申请裁决

劳动用工争议是什么意思

2,劳动争议定义是什么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 ,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定义是什么

3,劳动纠纷是什么

劳动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 ,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劳动纠纷是什么

4,劳动合同争议

你不必等到工厂搬迁,就可以要求补偿了。
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你的权利。
工厂搬迁与赔偿没有关系。如果工厂与你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就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了。你到工厂不足一年,经济补偿金只能是一个月工资的二倍,即2400元。
你与该工厂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工厂搬迁赔偿是工厂与征用土地方之间的关系,这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用人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应得到赔偿的。<<劳动合同法>>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关于用人单位未给你买社保的问题,你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5,劳动合同争议

由于张某与公司签订的是不定时工作制劳动合同,以延时工作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的理由不能成立,张某据此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符合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也不属于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而辞职,或者是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规定情形,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张某的行为是否合法,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也就是取决于用人单位的不定时工作制是否合法。 2、按《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近期国家和各地劳动行政部门也再次发文进一步严格重申了此项规定,也就是说任何单位要是行标准工作制以外的任何工作制度,当然包括不定时工作制,都必须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否则就是违法的,签了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 3、所以,如果用人单位的工作制度是经过批准,是合法的,张某的行为就不合法,反之就是合法的。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如果不是特定岗位,合法与否已经没有实际意义。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一款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中未及时支付应理解为:拖一天或少一元。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直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受30日提前通知期的限制。更不受双方是否协商一致的限制。 本案中,如果确实存在拖欠工资(含加班工资)的情形,张某的辞职行为合法。
显然是不合法的。 一般在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违法行为损害劳动者利益、未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等劳动者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 如果与张某的劳动合同中有违约条款的,可以追究该人的违约责任。
不合法。不定时工作制可以不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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