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保险公司经营车险会亏损,保险公司为什么会亏损
来源:整理 编辑:金融知识 2023-03-10 0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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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公司为什么会亏损
它们的保险项目都是经过精算师核算过,全国精算师不超过一百人,你说保险公司会亏损吗?
2,汽车保险为何是亏损大户
因为目前车险竞争激励,成本居高不下,但为了抢占市场而又不得不降价,所以造成亏损。
3,造成保险公司车险亏损的原因具体有哪些方面
1、亏损车投保多,理赔率高的车买保险才一年几千,理赔用你一年几万,还有其他部门的行政付出,不亏就假2、优惠给予太多,本身给客户的优惠度监管部门有限制,经常有公司超出市场管控,给出的多了证明公司存留的资金就少也意味着收入少了。3、管理混乱带来公司成本费用高也是造成亏损的常见原因你要看你有没有保车上人员责任险,保了几万,在你保的保额内赔偿你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费,具体你最好咨询下你的保险公司。
4,保险公司车险亏损的原因之一高企的渠道费用提升了经营成本是什
很简单:销售汽车保险,很多是通过代理人或者代理公司来销售的,每销售出一笔保单,保险公司就应该给代理人一笔佣金,或者叫渠道费用(手续费),这本来是正常的.但是由于近几年保险公司大幅增加,新开的保险公司为了打开市场,就给了代理人更到的渠道费用,比如已经正常是15%,那么现在他给25%,自然对于代理人就有吸引力,那么代理人就把手里客户的汽车都投保到这个手续费高的公司;导致各家公司之间为了抢夺业务进行了恶性竞争,把渠道费用都提高到了25%,甚至30%.保险经营中原本一笔保单的合理渠道费用是15%,保险公司能够适当获取一点利润;但是现在一下子给出了25%的费用,自然经营成本提升了10%,那么本来有点利润的,那么现在就亏损了.
5,交强险亏损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司法环境恶劣导致交强险赔款非正常增长是亏损的主要原因,一是很多无辜车主根本不知道这个因素的占比有多大;监管部门考虑涉及司法敏感问题而只是含糊其辞,不敢直说。所以保险费涨价成了掩盖一切内因的最佳手段!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下称“中保协”)发布的交强险经营数据显示,2010年交强险共承保机动车辆1.01亿辆,保费收入为840.5亿元。赔付金额621亿元。赔款占据保费收入的73%,所以说交强险的亏损与否完全在于赔款支出的多少。交强险案均赔款从2007年上半年的3498元,提高到2010年下半年的4930元,增长41%,远大于国民经济GDP及国民收入的增长的速度,这是很不正常的现象。这说明有非正常因素正干扰交强险的赔付。通过笔者到多家交强险承保公司调研发现,交强险赔款多通过法院处理后支付,所以法院判决是否合理必然成为交强险盈亏的关键。 自2006年7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交警部门逐步从事故调解中解脱出来,大量交通事故纠纷涌向法院,许多基层法院为此专门成立了民三庭或交通法庭来处理交通事故。在法院审理按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时,出现很多新的审判理念,这些理念往往与交强险条例相违背,甚至有基层法院直接认定《交强险条例》的规定违法而不予适用,导致保险公司付出了超额的代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不按交强险分项限额判决。以山东潍坊法院为例,假使三者医疗费为9万元,该法院就会超出一万元医疗费限额判决保险公司全承担9万元,这一个案件保险公司就多赔8万元,这就相当于80辆私家车保费赔进去了。更有三者数万元的财产损失也判决交强险全额承担,而财产损失限额只有两千元,如此判决超额判决交强险不亏损是不可能的。这种情况在山东潍坊、河北石家庄等地表现尤为突出,导致各家交强险承保公司亏损严重。 二、被保险车辆无责情形也判决保险公司按12.2万元赔偿。条例规定无责情形的保额仅为12100元,法院如此判决,保险要多赔约11万元;三、被保险车驾驶员无证、醉酒也判决保险公司全额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在(2009)民立他字第42号答复中早已确定无证醉酒情形保险公司最高只承担一万元的医疗费,但全国绝大多数法院仍未执行,依然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四、法院“就高不就低” 的指导思想导致赔付成本居高不下。在许多地方法院的审判在这样的指导意见下,放宽了对证据的审核,而且法官想尽一切办法把三者的损失计算到交强险赔款中。交强险仿佛是一个被榨干的大象,已经奄奄一息。 由于法院执法理念的失当,本来不赔的案件赔了,该少赔的案件多赔了,打破了交强险的风险平衡,破坏了保险业的运营规律,出现亏损是必然的。针对这一严重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任建国在提交的全国人大建议案中,即包括《关于制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司法解释的建议》。任建国认为,不适用《交强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判决,表面上看,增进了个别诉讼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但是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选择性适用法律法规的做法影响了法制统一,而且对未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显失公平,不利于公平公正维护全体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权益。但是我们目前没有看到有关部门的积极回应,反而呈愈演愈烈之势。 司法环境不改变,只能提高交强险费率。所以要想不涨价唯有管好法院的判决。 文件参考:交强险限额公告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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