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股需要什么资料,每个公司上市前都要缩股吗 一般缩股比例是多少 10倍的缩股是不是比
来源:整理 编辑:金融知识 2023-07-11 15:42:58
1,每个公司上市前都要缩股吗 一般缩股比例是多少 10倍的缩股是不是比
缩股是指将股票数量减少的意思。一般来说,公司在上市之前不会这么做,反而会扩大股本。因为上市就是为了“圈钱”,股份数量越多圈钱越多,哪有傻到减少股份数量的老板?你所说的按10倍比例缩股,更是闻所未闻。你好!很少有公司上市前缩股的,如果缩10倍,在每股净资产1元以上的情况,每股净资产将达到10元以上,基本没公司这么干的。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2,有谁帮我解释一下什么叫减资缩股
缩股是股本分割的一种。缩股是指为了实现股份的全流通,根据历史成本原则,按流通股发行价与非流通股折股价的比例关糸,将现有的非流通股进行合并后,使非流通股合并后的每股估值与流通股的价格基本一致,然后在二级市场上减持。我虽然是个男的,但也和你一样,突然间很想很想去爱一个人和被一个人爱。其实这是正常的心里,我们体内的艾尔蒙在这段时间增多了,使我们非常想得到爱情,这时候心里除了他(她),其他的东西都很难容下,这时的人有时会精神饱满,有时有感到空虚和寂寞,如果我们一直这样,就会影响心情导致学习、工作等都状态不佳。所以这时候要控制好自己感情,也要多出去户外活动一下,有帮助
3,求注册成立私募基金的详细流程需要准备的资料和注意事项和必要条
第一步工作: 1、开始准备注册XX股权私募基金(以下简称为:基金)。 首先,准备发起基金的人(自然人或者法人)选择独立或者联合朋友共同成为基金的发起人(人数不限,法人、自然人均可,但至少有一名自然人)。 然后,发起人在一起选定几个理想的名称作为该基金未来注册成立后的名称,然后选定谁来担任该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基金的投资方向以及该基金首期募集的资金数量(发起人需要准备募集资金总额1%的自有资金),最后确认该基金成立后的工作地点(已能够获得地方政府支撑为宜)。 2、上述资料准备完成后,发起人开始成立私募基金的招募筹备组或筹备委员会,落实成员及分工。 3、确定基金募集的对象和投资者群体(详见:股权私募基金(PE)获利模式揭秘一文),即基金将要引入的投资者(有限合伙人)范围。 4、制作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初次联系的邮件、传真内容,或电话联系的内容;基金的管理团队介绍和基金的投资方向;拟定基金名称并制作募集说明书;准备合伙协议。 5、与基金投资群体的的联系和接触,探寻投资者的投资意愿,并对感兴趣者,传送基金募集说明书。 6、开募集说明会,确认参会者的初步认股意向,并加以统计。 7、与有意向的投资者进一步沟通,签署认缴出资确认书,并判断是否达到设立标准(认缴资金额达到预定募集数量的70%以上)。 8、如果达到设立标准,基金招募筹备组或筹备委员会开始向指定地区的工商局进行注册预核名。在预核名时按照有限合伙企业归档,最终该基金在工商营业执照上表述为:XX投资管理中心或XX投资公司(有限合伙)。 9、预核名的同时,如果基金合伙人愿意,可以开始策划与当地政府主管金融的部门进行接触,从而争取当地政府对该基金的设立给予支持(无偿给予基金总额的10%-20%的配套资金)。第二步工作: 1、预核名通过后,举行第一次基金股东会,确认基金设立和发展的各种必要法律文件。发起设立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章程、人员并确认外聘基金管理公司。 2、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外聘基金管理公司共同准备该基金在工商注册的所有必要资料(包括:认缴出资确认书、合伙协议、企业设立登记书、委托函、办公地点证明、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执行事务合伙人照片等); 3、资料准备完成后,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外聘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向工商部门提交所有注册资料并完成注册; 4、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外聘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与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实质性接触,向政府提交基金的设立计划和希望政府给予的支持计划。该基金如果能够得到政府的支持,可以让该基金未来在很多业务上得到实质性的帮助(政府给予的配套资金;政府帮助下银行给予的配套贷款;政府协助给予的低价土地;国家政策中政府给予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如果希望该基金得到政府的支持,设立该基金的计划书可以写上我们准备投资的方向与政府未来的发展方向一致。 5、选定基金未来放置资金的托管银行,与银行接触并签署意向协议。第三步工作: 1、基金领取营业执照并开立银行账户,完成基金税务登记手续; 2、外聘基金管理公司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人共同商议、策划基金成立的对外发布会; 3、与政府金融主管部门继续接触,确认政府对基金给予的支持情况。第四步工作: 1、基金发布会策划完成,发布会运行时间表和执行计划以及大会目标均获得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 2、发布会开始由外聘基金管理公司操作、实施; 3、外聘基金管理公司寻找、确认基金未来的首批投资方向,并提交拟投资项目的基础资料给投资决策委员会。第五步工作: 1、外聘基金管理公司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并制作相应的投资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 2、投资决策委员会了解拟投资项目的所有情况并进行研究; 3、外聘基金管理公司同时开始进行基金公司内部管理体系的文案建设; 4、外聘基金管理公司开始进行对投资方向进行全面的项目接触、调查和研究; 5、外聘基金管理公司开始建立全面的基金运行管理体系流程(人员)准备。第六步及其以后的工作: 1、投资决策委员会甄选项目后,一般获得2/3以上委员同意后,可以通知托管银行,进行投资准备; 2、基金管理公司委派的财务总监与资金共同进入拟投资项目,财务总监对项目资金具有一票否决权; 3、财务总监每周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财务流水,每月对投资项目进行阶段性审计,每季度邀请外界独立审计事务所对项目出具独立审计报告; 4、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开始大面积接触现有资本市场,获得信息、吸收经验、整合资源; 5、基金管理公司协助投资决策委员会不断进行专业化学习,提高整体委员的金融专业水平。审批部门:证监会 机构部,各地必要条件不相同,政策也不同,可在当地证监局的机构部咨询。股票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目前公司式私募基金(如某某投资公司)在中国能够比较方便地成立。半开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够以某种变通的方式,比较方便地进行运作,不必接受严格的审批和监管,投资策略也就可以更加灵活。比如:设立某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有价证券投资;“投资公司”的股东数目不要多,出资额都要比较大,既保证私募性质,又要有较大的资金规模;“投资公司”的资金交由资金管理人管理,按国际惯例,管理人收取资金管理费与效益激励费,并打入投资公司的运营成本;“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每年在某个特定的时点重新登记一次,进行名义上的增资扩股或减资缩股,如有需要,出资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时点将其出资赎回一次,在其他时间投资者之间可以进行股权协议转让或上柜交易。该投资公司实质上就是一种随时扩募,但每年只赎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不过,公司式私募基金有一个缺点,即存在双重征税。克服缺点的方法有:将私募基金注册于避税的天堂,如开曼、百慕大等地;将公司式私募基金注册为高科技企业(可享受诸多优惠),并注册于税收比较优惠的地方;借壳,即在基金的设立运作中联合或收购一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最好是非上市公司),并把它作为载体。 基金公司下列事项变更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1)变更股东、注册资本或者股东出资比例。(2)变更名称、住所。(3)修改章程。 基金公司股权转让,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出让方关于出让股权的说明,应包括出让基金公司股权的原因,对受让方参股目的、诚信状况等的了解情况;(二)受让方按照其自身决策程序同意受让基金公司股权的决定;(三)受让方出具的参股基金公司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受让基金公司股权的目的;2、对基金行业发展状况、基金公司制度安排及监管要求、基金公司股东权利和义务的了解情况说明;3、对拟受让的基金公司了解情况说明;4、拟持有基金公司股权的期限安排;5、受让方拟成为主要股东的,应说明其对基金公司发展战略方面的考虑;(四)董事会通过的自股权转让协议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获得证监会批准期间公司经营运作的安排方案;(五)证监会根据审慎原则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这里详细介绍也基金公司的注册审批、公司变更、企业注销相关的详细信息!我们这里讲的是私募投资基金公司,是以非公开方式募集的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基金公司。基金型公司:名称:北京xxx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达不到投资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投资基金字样注册资金:5亿元人民币,设立时可实入1亿,其余资金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5年内全部到位管理者:要求至少三名高级管理者具有股权投资管理经验或者相关的投资管理经验。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可以申请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经营项目,但是不得从事:1、公开募集资金;2、放贷;3、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可以申请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经营项目,但是不得从事:1、公开募集资金;2、放贷;3、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4,简述稀释每股收益指标的重要作用
资本结构理论认为存在最优资本结构,企业在筹资的过程中,要通过不断的优化资本结构使之趋于合理,达到企业综合资本成本极低的资本结构,才能实现企业价值极大化。笔者认为影响资本结构优化的因素有外部影响因素和内部影响因素。 (一)外部影响因素 1.国家的发达程度。不同发达程度的国家存在不同的资本结构。与其他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在资本形成、资本积累和资本结构的重整过程中存在着制约资本问题的以下障碍:一是经济发展状况落后,人居收入水平低,资本流量形成的源头枯萎。二是发展中国家储蓄不足,金融机构不健全,金融市场不发达,难以将分散、零星的储蓄有效地转化为投资,进而形成资本。而在发达国家,健全、良好、完备的金融组织机构、资本市场起着保障组织、汇集储蓄,使其顺利转化为投资这样一个十分重要的中介作用。 2.经济周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国家的经济都处于复苏、繁荣、衰退和萧条的阶段性周期循环中。一般而言,在经济衰退、萧条阶段,由于整个经济不景气,很多企业举步维艰,财务状况经常陷入困难,甚至有可能恶化,因此,在此期间,企业应采取紧缩负债经营的政策。而经济繁荣、复苏阶段,经济形式向好,市场供求趋旺,多数企业销售顺畅,利润水平不断上升,因此企业应该适度增加负债,充分利用债权人的资金从事投资和经营活动,以抓住发展机遇。同时,企业应该确保本身的偿债能力,保证有一定的权益资本作后盾,合理确定债务结构,分散与均衡债务到期日,以免因债务到期日集中而加大企业的偿债压力。 3.企业所处行业的竞争程度。宏观经济环境下,企业因所处行业不同,其负债水平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情况下,如果企业所处行业的竞争长度较弱或处于垄断地位,如通讯、自来水、煤气、电力等行业,销售顺畅,利润稳定增长,破产风险很小甚至不存在,因此可适当提高负债水平。相反,如果企业所处行业竞争程度较高,投资风险较大,如家电、电子、化工等行业,其销售完全是由市场决定的,利润平均化趋势是利润处于被平均甚至降低的趋势,因此,企业的负债水平应低一点,以获得稳定的财务状况。 4.税收机制。国家对企业筹资方面的税收机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筹资行为,使其对筹资方式做出有利于自身利益的选择,从而调整了企业的资本结构。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债务的利息可以记入成本,从而冲减企业的利润,进而减少企业所得税,财务杠杆提高会应税收挡板效应而提高企业的市场价值。因此,对有较高边际税率的企业应该更多地使用债务来获得避税收益,从而提高企业的价值。 5.利率变动趋势。利率变动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企业的资本结构。如果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认为利息率暂时较低,但在不久的将来有可能上升的话,企业便会发行大量的长期债券,从而使利率在若干年内限制在较低的水平上。 (二)内部影响因素 1.企业规模。企业规模制约着公司的资本规模,也制约着企业的资本结构。一般而言,大企业倾向于多角化、纵向一体化或横向一体化经营。多角化经营战略能使企业有效分散风险,具有稳定的现金流,不易受财务状况的影响,因而使企业面临较低的破产成本,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承受较多的负债。纵向一体化经营战略能够节约企业的交易成本,提高企业整体的经营效益水平,即提高了企业的负债能力,同时提高了内部融资的能力,因此对于实行纵向一体化战略的企业,无法确定其规模与负债水平的关系。对于实行横向一体化战略的企业,由于企业规模的扩张会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因此会带来更高更稳定的收益,所以,可以适当提高企业的负债水平。 2.资产结构。1984年,迈尔斯和梅勒夫在分析了管理者与外部信息不对称问题后认为,企业通过发行由抵押担保的债务可以降低债权人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有形资产作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更愿意提供贷款,企业的有形资产越多,其担保的价值越大,因而可以筹集更多的资金。对于固定资产和存货等可抵押资产,其价值越大,企业可获得的负债越多。资产结构会以多种方式影响企业的资本结构。根据有关学者的研究,有以下结论:(1)拥有大量固定资产的企业主要通过长期负债和发行股票筹集资金。(2)拥有较多流动资产的企业,更多地依赖流动负债来筹集资金。(3)资产适于进行抵押贷款的企业举债较多,如房地产企业的抵押贷款就非常多。(4)以技术开发为主的企业负债则很少。 3.企业获利能力。融资顺序理论认为,企业融资的一般顺序是先使用内部融资,其次是债务融资,最后才是发行股票。如果企业的获利能力较低,很难通过留存受益或其他权益性资本来筹集资金,只好通过负债筹资,这样导致资本结构中负债比重加大;当企业具有较强的获利能力时,就可以通过保留较多的盈余为未来的发展筹集资金,企业筹资的渠道和方式选择的余地较大,既可以筹集到生产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又可能使综合资本成本尽可能最低。 4.企业偿债能力。通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有形净值债务率等财务指标的分析,评价企业的偿债能力,同时还应考虑长期租赁、担有责任、或有事项等因素对企业偿债能力的影响。如果企业的偿债能力相当强,则可在资本结构中适当加大负债比率,以充分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增加企业的盈利能力,反之就不应该过度负债,而应采取发行股票等权益性资本融资方式。 5.股利政策。股利政策主要是关于税后利润如何分配的筹资政策。如果企业不愿意接受债券筹资的高风险和产权筹资的稀释作用,则可以考虑用内部积累的方式筹集投资所需的部分或全部的资金。如果企业决定采用内部筹资,则股利分配金额将会减少,负债水平将会降低。 6.所有者和经营者对公司权利和风险的态度。企业资本结构的决策最终是由所有者和经营者做出的。一般情况下,如果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不想失去对企业的控制,则应选择负债融资,因为增加股票的发行量或扩大其他权益资本范围,有可能稀释所有者权益和分散经营权。同时,所有者和经营者对风险的态度也会影响资本结构:对于比较保守、稳健、对未来经济持悲观态度的所有者及经营者,偏向尽可能使用权益资本,负债比重相对较小;对于敢于冒险、富于进取精神、对经济发展前景比较乐观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偏向于负债融资,充分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 总之,企业的资本结构是受到外部、内部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处于不断的变化中,资本结构也应该根据变化做出调整,企业在筹资过程中,应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为了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应选择弹性较大的筹资方式,为资本结构的再调整留有余地。1.基本每股收益(basic eps)和稀释每股收益(dilutedeps)双重列示。对于具有复杂资本结构的企业,fasb和iasc都要求同时列示“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两个指标。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的目标是衡量会计主体报告期的盈利状况,而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目标是反映所有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对每股收益的影响。根据计算目的,两个指标的计算公式设计如下:基本每股收益=普通股股东可分配净利/加权平均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稀释每股收益=(普通股股东可分配净利+可转换证券的转换净收益)/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和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其中,可转换证券的转换净收益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税后)和可转换优先股的股息。 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分别代表了无稀释和充分稀释情况下的每股收益,两个指标之间的差异恰好能够反映公司资本结构对每股收益的最大稀释幅度。2.复杂资本结构下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复杂资本结构是指公司除了发行普通股和不可转换的优先股外,还有可转换证券、股票期权、认股权证、与股票相关的奖励计划、或有股份、参与股份等契约。这些契约对每股收益都存在潜在稀释影响。复杂资本结构下每股收益的计算比较复杂,理论和实务中有多种处理方法。fasb和iasc从成本和效益原则出发,都选择了“库藏股法”(treasury stockmethod)。该方法假设公司由于期权和认股权的执行而获得的收入被用来购买库藏股。当市场价格过低,合约不可能被执行的时候,稀释影响也就不必考虑。选择这种方法主要是考虑其操作相对简单,主观性比较少。这同样也是选择“如果转换法”(if-converted method)处理可转换证券的原因。3.每股收益披露的内容。fasb和iasc对披露的要求大致相同,主要是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基本每股收益分子、分母到稀释每股收益分子、分母的协调过程。这个协调过程的披露比较繁琐,但对于报表使用者来说是十分有用的信息。考虑披露协调过程成本比较高,非重要项目在披露时可以忽略。二是披露未纳入稀释每股收益计算的反稀释证券。具有反稀释作用的证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不作考虑,但未来市场环境变化会使原来具有反稀释作用的证券产生稀释影响。对于反稀释作用证券的披露起到了预警的作用,可以帮助报表使用者了解这些证券对每股收益的潜在稀释作用,是对稀释每股收益指标的补充。三是披露累计未付的优先股股利。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累计未付的优先股股利将作为分母的扣除项目,也会降低每股收益。所以,对其披露也十分必要。fasb与iasc在每股收益披露上也有一些分歧。fas128要求企业根据持续正常经营每股收益、非常项目每股收益和净收益,分别计算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并加以列示。但iasc仅要求列示净收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同时鼓励进行其他每股收益的披露。二、我国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计算和披露的规定从证监会2000年1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来看,每股收益指标的计算和披露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进。1.采用加权平均普通股数作为分母计算加权平均每股收益。年内不同时点投入的股本,其产生利润的能力是不同的,所以国外每股收益的分母通常采用年度加权平均股数。而我国在原来每股收益指标中未考虑股票流通时间因素,以年末普通股总数为分母。目前证监会要求同时披露摊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的每股收益指标,使原来的缺陷得到了弥补。摊薄每股收益仍然以年末普通股股数为分母,而加权每股收益分母则采用年度加权平均普通股总数,考虑了流通时间因素。加权平均的每股收益比全面摊薄的每股收益更具有国际可比性。2.区别对待不同形式股本变化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公司派发股票股利,分割股票,合股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时,所有者权益不会发生变化, 发生变化的只是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而发行新股或股票回购,不仅会影响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还会影响所有者权益。这两种股本变化形式对每股收益的影响不同,在计算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时应该区别对待。《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中加权平均每股收益的分母为(省略)。其中,为期初股份总数;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说明对于只影响股数的情况,不需要按照实际流通时间进行加权平均,均视为在期初发生;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为报告期因回购或缩股等减少股份数;为报告期月份数;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可见,对于同时影响股数和权益的情况,证监会要求根据股份实际流通时间计算加权平均每股收益。这种处理方法与目前国际上的做法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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