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税证明什么时候开具,清税证明怎么办理 清税证明的办理
来源:整理 编辑:金融知识 2022-12-03 06: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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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税证明怎么办理 清税证明的办理
1、清税证明的开具在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申请,所需材料为: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纳税人还应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2、报送资料: (1)必须报送资料:《清税》或《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表》3份。:经办人身份证明。 (2)条件报送资料:单位纳税人还应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2,办税指南清税证明开具流程
【报送资料】(1)《清税申报表》3份。(2)单位纳税人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3)非居民企业应提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明。【基本流程】【基本规范】(1)办税服务厅核对纳税人提交的相关资料所载信息是否准确、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经办人出示的身份证明是否与本人一致,符合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2)国税机关或地税机关一方受理后,受理方税务机关应及时向对方税务机关进行信息传递共享,纳税人无需再向另一方税务机关提出申请。(3)国税、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进行清税,并将相关信息传递至受理方,由受理方税务机关出具《清税证明》交纳税人。对于未领用发票、没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即时办结。【升级规范】(1)提供互联网络清税申报服务。(2)提供免填单服务。(3)提供同城通办服务。
3,清税证明怎么办理
第一,已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纳税人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前,须先向税务机关申报清税。清税完毕后,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纳税人持《清税证明》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办理材料:1.《清税申报表》2份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1.上级主管、董事会决议注销: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1份2.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1份3.已领取发票领用簿的纳税人:《发票领用簿》1份(以上情形1-3的备注相同: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第二,已实行“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的个体工商户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先向税务机关申报清税。清税完毕后,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纳税人持《清税证明》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办理材料:1.《清税申报表》2份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已领取发票领用簿的纳税人:《发票领用簿》1份(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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