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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抵扣是怎么规定的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混合销售行为依照本细则第五条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的,该混合销售行为所涉及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八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 (一)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二)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

增值税抵扣是怎么规定的

2,增值税发票抵扣规定

增值税发票抵扣范围:  对于一般声场经营过程中的物品,如水电费、原材料、办公用品、劳保用品、购进机器设备等,都可用增值税发票抵扣。而如果是固定资产中的不动产,则是不能抵扣的。  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根据规定,目前,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为180天。
本月认证了就必须抵扣,在申报表12栏中填写实际抵扣金额,留抵扣下月用,申报表20栏中体现期末留抵税额, 当月认证了当然就要当月抵扣,待抵扣可以放在“应交税费”科目,下面增加“待抵扣进项税”子科目。 我觉的你问的问题好像不对,感觉你在控票,是不是税务局规定你每个月都交一点税呢?你的进项不敢做多,怕出问题吗?

增值税发票抵扣规定

3,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相关规定

4,抵扣增值税的具体规定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有: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造买价和10%扣除率计算。另外,运费发票(购固定资产的运费除外)按7%抵进项税。从"物回"购买材料的发票可按10%抵扣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有:1.购进固定资产(东北三省除外);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物。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取得的进项票、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的增值税的完税凭证、购进货物支付的运费,都可进行抵扣。购进的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等不得抵扣。
抵扣的项目允许其抵扣额不是在税前的利润中减掉,理解这个问题,你得明白什么是增值税.我国从1994年税制进行改革,实行增值税体制.企业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都要按着一定的税率交纳税款,有17%的,有13%的,有6%的等等,这就是增值税的销项税,然而你购进货物时,对方也会给你出具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你是必须一般纳税人),这个发票上所标的销项税就是你可以抵扣当期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的进项税额,销项税减进项税就等于你当期应交的增值税.这就是抵扣. 增值税是价外税.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有: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买价13%扣除率计算。另外,运费发票(购固定资产的运费除外)按7%抵进项税。一般纳税人收购废旧物资可按10%抵扣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有:1.购进固定资产(东北三省除外);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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