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地税联合税费申报什么意思

就是国税地税联合在一起申报的报税平台。

国地税联合税费申报什么意思

2,国家税务局为什么推行实名办税

“实名制办税”是指国税机关利用现代身份识别技术,对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现场采集和验证,验证通过后,纳税人只要刷一下身份证即可享受零障碍服务;之后再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无需再提供身份相关的证明材料。这样纳税人办税减少了等待时间,其身份证号码也成了企业和国税部门之间的信用密码,有利于税务机关更好地防范涉税违法行为,企业也可以有效避免他人盗用、冒用自身名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 网址:http://app.gd-n-tax.gov.cn/wssw/jsp/index/common/login.jsp# 进入界面后点:办税服务.

国家税务局为什么推行实名办税

3,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联合办税人员主要是做什么的

大厅的业务有代开发票、出售发票、申报征收、发票认证、抄报税、外管证开具、税务登记等。现在实行的国、地税联合办公主要针对的国、地税业务共通的业务,比如某纳税人需要到国、地税分别申报,到一个大厅,不要纳税人跑路,一次性办理。其他属于国、地税的业务,还得到各自的窗口办理,联合办公只不过方便纳税人不用跑路。计算机操作的话,你计算机专业毕业没有什么优势,因为国税申报系统CTAIS是纯机械化操作,都是固定模式,没有计算机基础的人,教他走几遍程序就学会了。地税的申报系统不熟悉,听说也上了CTAIS系统,操作起来一样的,都是固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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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共同办理的事项尽可能共同办理”从证联办、户联管、法联宣、刊联编、网联建、案联查、税级联评、票联控8个方面入手,探索推行了国地税联合办税制度,提高了办税效率和税收征管质量,实现了纳税人、国税、地税“三赢”的目的

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联合办税人员主要是做什么的

4,企业办税一体化是干什么用的啊有什么帮助呢我是合肥的

企业办税一体化平台是通过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的资源整合平台,与防伪税控网络版、综合征收管理系统、出口退税系统、公路内河运输业税控系统、税银库等系统进行数据交互,为企业提供一体化的办税服务平台。在该平台上能够实现网上认证、远程报税、网上申报和自动缴纳税款等业务,并能实现“一窗式”票表税自动比对与IC卡清零解锁等功能, 真正实现在一个平台上网上办税,方便快捷,足不出户完成抄认证、报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等主要办税业务,大大降低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和提高办税效率。由安徽航天信息有限公司全面负责办税一体化的安装、培训和维护工作。
企业办税一体化平台是通过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的资源整合平台,与防伪税控网络版、综合征收管理系统、出口退税系统、公路内河运输业税控系统、税银库等系统进行数据交互,为企业提供一体化的办税服务平台。在该平台上能够实现网上认证、远程报税、网上申报和自动缴纳税款等业务,并能实现“一窗式”票表税自动比对与ic卡清零解锁等功能, 真正实现在一个平台上方便快捷地进行各项涉税业务操作,且实现了数据共享,大大降低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同时也减轻了办税服务厅的压力。

5,国税地税的联合办证制度是指什么

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只向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一方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由受理税务机关核发一份代表国地税共同进行税务登记管理的税务登记证件,并通过登记信息共享、比对、监控加强税务登记管理的工作机制。联合办理税务登记适用于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应税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地税机关单独进行税务登记管理的纳税人由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具体范围包括:设立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其他登记业务比如纳税申报、注销纳税人税务登记等业务还需要分别到国地税机关办理。开展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后办理的税务登记证一律加盖“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两个印章,在任意一方办理发证时,税务登记证上都盖有两个印章。 原来分别办证时,一个企业就需要办两个证,国税一个,盖国税章的,税号是国税的,地个,盖地税章,税号是地税的,多数情况下国、地税的税号是一致的,都是前六位行政区域代码加上后九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极个别情况下地税国税税号不一致。联合办证后,在国税或地税办证后,发给的税务登记证上直接盖有国税、地税两个章,无需再去另一个税务局办证了,国地税税号一致,不存在两个税号的情况。但税款申报缴纳还是需要按照所归属的税务局办理,比如增值税要到国税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建税等地税分管的要到地税申报缴纳。
小服装店,国税,地税都要办理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证件的收费标准是20元每个。

6,国地税联合办税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改进

一、“营改增”后国地税合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营改增”后,国税地税整合资源,深化合作,在减少办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国地税合作工作的深入开展。(一)合作的认识不够深入。随“营改增”全面推进,地税局在合作中承担了更多的工作量,由于承担了较大的压力与风险,主观上有想法有看法;国税局则认为地税业务已大量减少,再委托国税局代征税款,难免增加国税工作量,国税人员思想上不予重视,有所排斥。工作量不平衡导致国地税心态不一,依赖政府、依靠上级的思想比较严重,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够、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二)合作的领域还不够宽。由于国税、地税属两个不同的独立执法主体,执法的侧重点不同,使用的发票、管辖的税种也不同,在使用文书及程序等方面,国地税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致使一些合作只能停留在表面,无法进行深度合作。如:联合稽查打击偷逃税方面、发票管理等方面还有差距。特别是在稽查工作中,往往会出现国税刚查完,地税又来查的情况,检查不同步,处理不一致,不仅增加了税收成本,而且还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三)信息共享度不高。随着金税三期系统全面上线,双方在系统中已能实现联合税务登记、联合办税服务。但由于国税、地税前期征管软件的独立性和管理体制的差异性,双方征管数据(财务报表信息、发票信息、税源信息等)暂时无法有效互通互联。纳税人信息不能及时共享利用,为后期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带来阻力。(四)委托代征工作协作机制不完善。目前,国税与地税按照方便纳税人和主体税种征管原则,双方就“营改增”后的二手房交易增值税、私房出租增值税及核对征收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地方税附加等相互委托代征,但双方均有各自的工作重点和任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可能会出现因征收数据传递不及时,出现少征、错征、漏征,导致税款流失的情况。二、强化国税地税合作的对策——瞄准“三方共赢”全面落实国地税联合办税,既是税制改革的重要部分,又是提升征管质量的重要步骤,更是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要以国税、地税、纳税人“三方共赢”为目标,着力搞好国地税联合办税工作,我们认为今后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政府主导,实现无缝对接。深入推进国地税合作,地方政府有期待,基层税务机关有需求,广大纳税人有期盼。各级政府要把国地税联合办税作为一个重要议题在政府常务会上进行研究,专题部署。税务机关要充分运用好现有资源,相互借鉴管理经验,在最大范围内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率。(二)循序渐进,夯实合作基础。国税地税两家应在现行税收法律法规框架内,共同研究一些有利于税收工作、堵住漏征漏管、防止税款流失的措施办法。如:在联合开展税务稽查方面,建立税务稽查案件长期协作机制,任何一方对共管纳税户进行税务检查时,应相互通气,交换稽查信息数据,共同建立涉税违法信息库;对已定性为重大涉税案件的共管企业,双方应联合制定检查计划,确定共同检查案源,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联合实施稽查,避免重复检查;对不能实行联合稽查的案件和接到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举报案件,要及时向对方传递信息,确保稽查成果共享和税收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三)密切协作,提高代征水平。国税、地税应在委托代征方面加强合作,定期向对方提供代征税款及附征税费数据信息,共享征收信息,及时解决代征中出现的问题。采取随机抽查方式了解主税和附征税费是否一一对应,做到税费无积压、无挪用,入库及时、准确。(四)综合治税,建立长效机制。国税、地税应定期召开征管工作联席会议,及时传递相关信息、资料,共同就征管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商讨,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建立起涵盖征收、管理、稽查和纳税人权益保护等各环节的长效合作机制,努力实现办税过程“1+1=2”、征收成本“1+1<2”、税收收入“1+1>2”的目标。

7,新注册的公司为什么同时要到国税和地税办理税务方面

因国家的分税制照成的国税要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和所得税(02年开始起照的企业在国税缴纳所得税).地税要征收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城市建设维护税.资源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与契税.车船使用税与车船使用牌照税.农业税与耕地占用税,因此企业要同时办理国地税的税务登记。
  一、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国地税办理税务登记证流程、资料要求相同,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采取联合办证方式,更方便纳税人。   (一)、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1份(联合办证2份)和《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份(联合办证需提供2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3.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7.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三)、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四)、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二、发票领购程序   如果贵公司属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业务到国税领购增值税发票。如果贵公司从事服务性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到地税领购服务业等发票。   (一)领购发票行政许可。   1、业务概述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放《发票领购簿》。   2、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1份   3、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   (2).需报送的资料   1)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4、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本涉税事项最长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领购发票   1、业务概述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要使用发票的,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2、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发票购领簿   (2).税控ic卡(税控发票使用)   (3).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4).已用发票存根(初次购买除外、购税控发票携带已开具的最后一张记账联)   3、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三、纳税申报时间   1、如果贵公司属于增值税纳税人,在每月的15日内向主管国税局申报缴纳增值税,如遇节假日可以顺延;每月(季)的15日内向主管国税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按月还是按季由主管国税局确定)如遇节假日可以顺延。并报送会计报表。   2、如果贵公司属于营业税纳税人在每月的15日内向主管地税局申报缴纳营业税、如遇节假日可以顺延。每月(季)的15日内向主管国税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按月还是按季由主管地税局确定)如遇节假日可以顺延。并报送会计报表。   3、不管是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业税纳税人,贵公司都应当向主管地税申报缴纳以下税(费)种:   1)、每月的15日内向主管地税局申报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   2)、每月的7日内向主管地税局申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如果有应税房产、土地、车船、贵公司应当申报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由于上述三税属于地方税种具体的纳税申报时间请你到主管地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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