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外地有个工程想用人工费发票增值税来抵预交税款的增值税需

人工费发票需要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销项税。
商业零售业不开具增值税发 票以自制收入凭证做账,按未开票收入纳税申报。

在外地有个工程想用人工费发票增值税来抵预交税款的增值税需

2,2018外地预缴增值税需要什么资料

纳税人跨县(市、区)2113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5261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4102表》,并出示以下资料:(一)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1653);(二)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专;(三)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属税人公章)。

2018外地预缴增值税需要什么资料

3,建筑业营改增纳税人预缴税款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中有关建筑业的政策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出示以下资料:(一)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二)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三)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建筑业营改增纳税人预缴税款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4,营改增后要过去预缴税款带什么资料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一)《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二)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原件及复印件;(三)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原件及复印件;(四)从分包方取得的原件及复印件。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二)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纳税人跨县提供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本办法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未按照本办法缴纳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跨县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税款需要带什么资料

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第四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第五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公告》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第53号规定:纳税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主管税机关预缴税款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示资料:()与发包签订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公章);(二)与包签订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公章);(三)包取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公章)  述规定自20169月1起施行span>租入产则应该按11%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7,哪些情形需要预缴增值税

预缴增值税的具备条件有:1、其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是进口货物的行为已经发生。2、其销售、进口的货物以及提供的劳务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3、其销售货物或是提供应税劳务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内的。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增值税
1,预缴增值税金额小,必须要抵减的! 若增值税欠税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 (一)第13项“上期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留抵税额”减去抵减欠税额后的余额数,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初余额一致。(二)第25项“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减去抵减欠税额后的余额数。 2,抵减的会计分录如下: 预缴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如果下月有上交的增值税,可以抵减预缴税款。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抵减的预缴增值税款,还要通过向税务机关申请,并且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时,预缴税款能否直接抵减本月应交税款:并且你还是按正常的填写,区别只在于交税的金额不一样,要交的是差额。 预缴税款视不同情况分别填入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9"、"30"栏。 具体做法: 货物金额占企业全部应税销售额的50%以下的,其多缴税款可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结转下期应缴税款中抵减,申报时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三十栏“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内,并在纳税申报前填写《销售出口货物超缴增值税抵减审报表》(附表四)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抵减上期多缴的税款。
以下情况需要预缴增值税:1. 房地产开企业取得预收款需要预缴税款2.建安业取得的预收款及异地(非同一行政区划)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时需要预缴税款3.对于异地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出租业务需要预缴税款4.对于不动产转让业务需要预缴税款
预缴增值税的具备条件有1、其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是进口货物的行为已经发生。2、其销售、进口的货物以及提供的劳务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之内。3、其销售货物或是提供应税劳务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内的。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扩展资料征收范围一般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特殊项目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货物期货交VAT,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特殊行为视同销售: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代他人销售货物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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