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形势下纳税人对纳税服务有什么需求

纳税人需求是指纳税人在依法履行义务和权利过程中涉及到法律、政策、程序、权益等问题时对税务机关提出的诉求,或需要税务机关提供帮助的事项。

新形势下纳税人对纳税服务有什么需求

2,请问企业的税务要求是什么意思

1.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 2.地方性政策要求。例如深圳今年的所得税年报就必须要盈利。 3.税务机关根据你行业的特性大概计算你的营业收入来缴税(这个可能就是查到你的帐了)

请问企业的税务要求是什么意思

3,税务筹划服务条件是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是

税收优惠对节税潜力的影响表现为:税收优惠的范围越广,差别越大,方式越多,内容越丰富,则纳税人税务筹划的空间就越广阔,节税的潜力也就越大,税收筹划仅仅靠以上几种是远远不够的,所以,要想让公司税务处于合理状态,还是委托专业机构比较好。陆企集团可以协助你处理
贴膜要在无尘的车间里进行,因为这样不会受到天气的影响,也不会有灰尘的进入。从而影响贴膜的质量,对于硬件的要求还很高的,如果要是在专业的贴膜施工地点(如琥珀光学无尘车间,可雾化除尘)进行的话,这些您就都不用太操心了。 一张膜的好坏,除了其本身的品质之外,还和贴膜的技术水平大有关系。所以,找一家信誉、技术都靠得牢的经销商非常重要。 贴膜是个精细活,对环境的要求也很高。贴膜的车间一般都是封闭式的,施工的时候谢绝闲杂人等进入。考究一点的经销商还备有降淋设备,就是在车间门口安装一个淋水系统,阻止门外的灰尘飞进来。很多人喜欢晴天来贴膜,其实汽车贴膜在阴雨天气贴最好,不管是哪个季节,都适合贴膜,汽车膜的作用主要是防止纸外线和防爆安全,在阴雨天贴的时候,空气中的飞尘是非常之少的,对美观有一定的好处,一般卖车膜的或是贴膜师傅都会给你说些常识。 贴膜时,专业的施工人员会做好周密的防护工作,比如在仪表台和挡风玻璃处用保鲜膜封口,不让水和杂质进入。有些舍得花血本的经销商甚至会用纯净水来贴膜,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减少颗粒物掺进车膜里。琥珀光学拥有最完备的贴膜工具和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我们的施工技师都是进行过最专业的培训。

税务筹划服务条件是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是

4,纳税人需要什么样的服务

但税务机关立足于税务管理的角度提供的纳税服务,其能不能适应纳税人的需求?纳税人究竟需要怎样的纳税服务?确实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分析。笔者以为,纳税人需要的服务有以下几点。首先纳税人需要的服务是税收政策的服务。纳税人最关心也是其切身利益的是税收政策的变化。我国的税收政策由于种种原因,常常处于不断完善和调整状态,一个文件的传达就有可能改变一个行业或者是一个纳税人的根本命脉。为此,及时了解和掌握税收政策的变化是纳税人的迫切需要。而税收政策的服务,正是纳税人常为头疼过程,不同的税务机关在相同的政策解读上还存在很大的差异,特别是相邻地区的纳税人,相同的政策在不同的管辖区就会有不同的解释,相同行业因此就会有不一样的命运,或者是不一样的税收负担。因此,税收政策的服务是是纳税人最为需要的服务。其次纳税人需要的服务是“预警”提醒服务。“预警”提醒服务是纳税服务中一个有较大价值的服务项目。在纳税人还没有进行纳税申报之前,税务机关根据相关的监控数据,给纳税人提一个“预警”,让纳税人及时调整纳税要求,这是对纳税人最为有效的服务。一是免去纳税人有可能因为错误的纳税申报而被税务处罚,二是减少了纳税人因税收的差误给生产经营带来不便等,三是“预警”提醒服务不仅方便纳税人的同时,也减轻了税务机关事后检查的工作压力。因此,“预警”提醒服务不仅是纳税人需要的服务,更多的也是税务机关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税收管理的一个有效的服务。再次纳税人需要的服务是专业化人才的服务。专业人才的服务是纳税服务必不可少的项目,一个行业或一个产业一定要有专业人员才能提供专家级的高水准服务,而纳税服务的专业人才服务,仅由税务机关提供是不能够满足纳税人的迫切需要。我国的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正是适应这一市场的需求应运而生。专家级的注册税务师能为纳税人提供全职能的纳税服务,税务机关也确信,高素质的注册税务师会把纳税服务工作做得更好更专业。为此,纳税人更需要专业化人才的服务。

5,什么是税收服务

税收服务规范的的叫法是“纳税服务”。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事项和措施。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行政行为的组成部分,是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和税务机关依法诚信征税的基础性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5〕165号
目前上海自贸区税收相关问题的政策依据主要来自于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通知中表示,将探索与试验区相配套的税收政策。 首先,实施促进投资的税收政策。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企业或个人股东,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而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缴纳所得税。对试验区内企业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企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奖励,实行已在中关村等地区试点的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纳税政策。(根据 《加快建设中关村人才特区行动计划(2011–2015年)》(京发〔2011〕8号)提出的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政策:“对于科技创新创业企业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奖励,技术人员一次性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其次,实施促进贸易的税收政策。将试验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或金融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对试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相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对设在试验区内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根据企业申请,试行对该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的政策。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对试验区内生产企业和生产 业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但生活服务业等企业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货物除外。完善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适时研究扩大启运地、承运企业和运输工具等试点范围。此外,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以及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的前提下,积极研究完善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在很多国家,这些税收政策都是发展全球离岸业务,促进金融创新的重要举措。但是,这样的税收立法在我国基本属于空白,如何借鉴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离岸税收管理的实践,探索出我国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税源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模式,将会是一个长期的摸索过程。此次上海自贸区的成立,贸易企业目前虽无直接的税收优惠,但贸易相关领域仍将是直接受益者。随着贸易自由化的推进,以及相关税收、汇率政策优惠在自贸区的逐步制定和落实,相关港口、航运、机场、物流、仓储、商贸等行业的配套发展将直接使企业受益。同时离岸金融创新或将推动大量企业进入试验区开展相关业务,离岸金融结算以及经常项目贸易融资、结算带来金融服务业的提升也将有利于企业业务的开展。

6,税收征管改革和优化纳税服务对税收宣传工作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 搜

1\加大了对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2\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税务人员在日常征管过程中宣传与辅导并重的工作特点3\促进了税务部门工作向服务型转变
税务征管的一般程序包括税务登记,账簿和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环节。税收征管法对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各环节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规范,并明确了不履行义务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1.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是纳税人在开业,歇业前以及生产经营期间发生变动时,就其生产经营的有关情况向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书面登记的一种制度。税务登记是税收征管的首要环节,具有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都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一.税务登记办理要求及适用范围 1.开业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领取营业执照之后的30天内,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设立登记,税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30天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2.变更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后的30天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3.停复业登记。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量停业或复业的。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进行停业或复业税务登记。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申报缴纳税款。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提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否则税务机关视为已复业进行征税和管理。 4.注销登记。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5.报验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当向营业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登记。 二,税务登记证管理 1.定期换证制度。税务机关实行税务登记证定期换证制度,一般3年1次。 2.年检制度。税务机关实行税务登记证年检制度,一般1年1次。 3.国,地税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制。税务机关积极推行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制度。 4.部门配合制度。税收征管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情况,定期向税务部门通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应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为税务部门依法查询纳税人开户情况予以协助。 5.遗失补办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在规定期限内按程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三,违法处理 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证,纳税人的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未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号码,或者未按规定在税务登记证中登录纳税人账号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罚款等行政处罚。
加强部门协同融合,强化纳税人减负维权,增强服务意识,夯实工作基础,完善运行机制,健全保障措施,切实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具体要求是: 一是推行公开承诺;二是规范业务流程;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四是优化办税服务;五是拓展国地税合作;六是完善纳税服务平台。

7,纳税服务规范制定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一、首问责任制【基本规范】(1)首问责任制的业务范围包括涉税业务办理、涉税业务咨询、纳税服务投诉和税收工作建议。(2)纳税人到税务机关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办理涉税事项或寻求涉税帮助时,首位接洽的税务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认真倾听,做到及时办理或有效指引,不得推诿、敷衍、拖延或者拒绝。(3)首问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涉税事项应按规定办理或答复;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涉税事项,应为纳税人进行有效指引;不属于本税务机关职责范围的涉税问题,向纳税人说明,并给予必要帮助。【升级规范】依托信息技术,对转办的涉税问题实现全程跟踪记录。二、领导值班【基本规范】(1)办税服务厅实行领导值班制,值班领导由县税务局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轮流担当,并设置领导值班标识。(2)值班领导负责部门间协调;负责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接收纳税人咨询或投诉。(3)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并填写值班日志。三、办税公开【基本规范】(1)税务机关应公开税务机构和职责、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税务政策、税务行政许可项目、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办税程序、欠缴税款信息、信用等级为A 级的纳税人名单、税务行政处罚标准、服务承诺、办公时间、咨询和投诉举报监督电话等事项。(2)对于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事项,不得公开。 (3)省、市税务机关通过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公开办税公开事项。四、导税服务【基本规范】(1)办税服务厅应为纳税人提供准确、快捷的导税服务。(2)办税服务厅应当设置导税台,配备导税人员;纳税人较少、业务量较少的办税服务厅延伸点可不设置导税台和导税人员。(3)导税人员负责引导纳税人到相关的服务区域或窗口办理各类涉税事项;辅导纳税人正确填写相关表格和涉税资料;指引纳税人正确使用自助办税设备。五、一次性告知【基本规范】(1)纳税人咨询涉税事项时,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其咨询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和所需的全部资料。(2)受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时,对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及内容;对不予办理的涉税事项要说明理由、依据等。(3)一次性告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行政许可事项必须书面告知。六、免填单服务【基本规范】(1)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在受理涉税事项时,不再需要纳税人填写申请表单,根据办理人员提供的资料、证件或口述信息,依托征管信息系统或相关辅助软件,录入纳税人相关涉税申请,打印税务文书,经纳税人核对、修定、补充并签字(章)确认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涉税事项。(2)免填单的业务范围由省税务机关确定。七、延时服务【基本规范】办税服务厅下班时间已到,工作人员已受理的涉税事项尚未办结,应当主动延长工作时间,直至涉税事项办结。若短时间内无法办结,工作人员可先受理,待办结后通知纳税人。八、限时服务【基本规范】(1)对按照规定需要进行业务流转的事项,实行限时服务。(2)限时服务的办理事项时限自办税服务厅正式受理之日起计算,涉税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或回复。(3)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税务机关要及时向纳税人说明情况。九、提醒服务【基本规范】(1)税务机关主动提醒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告知纳税人相关税收政策或办理程序,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纳税人自愿遵从税法。(2)提醒服务应以明确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为前提,具体事项由税务机关确定。【升级规范】税务机关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和不同的涉税事宜采取不同的提醒方式。主要包括:书面通知、电话告知以及其他方式。十、预约服务【基本规范】 (1)根据纳税人的合理需求,与纳税人约定适当的时间办理涉税事项。 (2)纳税人可采取当面预约和电话预约等形式,预约申请一般应提前 1—3 个工作日约定。(3)预约服务内容包括办理涉税业务、税收政策咨询等事项。(4)税务机关要建立《预约服务登记簿》,对已确定预约服务的,纳税服务部门不得单方面解除。在工作时间内采取当面预约和电话预约的形式提供预约服务。因特殊情况需解除预约的,工作人员应当主动与纳税人协商解决,并重新安排预约时间。对超过预约时间而未到场的,视为纳税人主动放弃预约服务。(5)预约服务的范围由省税务机关确定。【升级规范】(1)通过税务网站、手机客户端等渠道提供预约申请服务。十一、同城通办【基本规范】 (1)纳税人在通办区域内德办税服务厅办理通办业务时,工作人员不得以非本辖区为由拒绝办理。 (2)同城通办区域和业务范围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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