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填写急

实际减免、抵免的所得额(收入)=350/5%=7000元。
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纳税人名称(章) 税务登记证号码 纳税人编码 备案项目起止年度 年度至 年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备案项目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意见(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税务机关告知纳税人后,纳税人、税务机关各存一份。 2、税务机关不予备案登记的,纳税人可按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填写急

2,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报备案表怎么填写

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的填写方法:1.填写你享受减免所依据的文件名称及文号,如国税发(XX)X号,或直接是所得税法等;2.填写你所享受减免优惠的年度,如:2015或2014—XX年3.填写你所享受优惠项目的名称,如:西开或农产品加工或林木的培育等;4.其他问题按要求:主要填入企业名称、税号、企业资产总额、企业从业人数、利润总额、是否属于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这些数据就可以了。
减免税期限是指税款所属年度 比如 减免的是2010年的所得税 就填20100101-20101231减免税项目就是企业所得税金额就是你自己的金额咯依据就是相关税收优惠文件 你写上文件号就行经营情况就写何时成立 做的税务登记 注册资本 法人代表 财务人员 企业年销售收入 之类的 哦 还有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报备案表怎么填写

3,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纳税人名称(章) 税务登记证号码 纳税人编码 备案项目起止年度 年度至 年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备案项目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意见(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税务机关告知纳税人后,纳税人、税务机关各存一份。 2、税务机关不予备案登记的,纳税人可按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可以下载: http://www.gdltax.gov.cn/admin/vfs/zh/content/contentTemplate.jsp?CategoryId=1030325&ContentId=1131715&siteName=zh&styleName=blue

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4,所得税减免备案表

企业所得税事后备案管理事项表项目 备案时间 享受方式 报送资料1、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 企业年度申报时 年度申报享受,预缴申报享受 (一)备案申请报告(购买国债、利率、利息收入等专项说明);(二)国债净价交易交割单;(三)应收利息(投资收益)科目明细账或按月汇总表。(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免税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企业年度申报时 年度申报享受,预缴申报享受 (一)备案申请报告;(二)投资合同或协议书;(三)连续持有上市股票12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四)投资收益、应收股利科目明细账或按月汇总表;(五)被投资企业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等利润分配相关证明材料;(六)投资方或被投资方属于居民企业的证明材料。(七)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3、免税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企业年度申报时 年度申报享受,预缴申报享受 (一)备案申请报告;(二)投资合同或协议书;(三)连续持有上市股票12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四)投资收益、应收股利科目明细账或按月汇总表;(五)被投资企业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等利润分配相关证明材料;(六)居民企业支付的股息、红利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证明材料;(七)被投资方属于居民企业的证明材料。(八)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4、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减计收入 企业年度申报时 年度申报享受,预缴申报享受 事后报备资料说明;(二)年度申报时,提供各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收入核算明细账或按月汇总表;(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5、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年度申报时 年度申报享受,预缴申报享受 (一)事后报备资料说明;(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 (三)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四)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 (五)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六)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备注: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在取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后,应先按照企业所得税事先备案管理事项表的规定办理事先备案手续。
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纳税人名称(章) 税务登记证号码 纳税人编码 备案项目起止年度 年度至 年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备案项目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意见(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税务机关告知纳税人后,纳税人、税务机关各存一份。 2、税务机关不予备案登记的,纳税人可按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我公司是小型微利企业,收到了企业所得税减免备案表,正在填写,前面的按照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的内容填写,减免税项目填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政策依据填企业所得税条例及实施细则,纳税人经营情况简介填2009年公司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减免额、职工人数、资产总额。

5,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表怎么填写

(一)查账征收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额的填报  1.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的填报。  按照税收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的减免税填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第14行“其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栏。  (1)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填报第10行“实际利润额”与15%的乘积。  (2)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但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以及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且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30万元的,填报第10行“实际利润额”与5%的乘积。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企业的填报。  按照税收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的减免税填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第25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栏。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填报第22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与15%的乘积;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填报第22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与5%的乘积。  3.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企业的填报。  税务机关确定采取其他方法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下,应考虑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条件,并在确定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额时将减免税额予以扣除。  (二)核定征收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额的填报  1.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的填报。  按照税收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的减免税填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4年版)》第12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栏。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填报第6行或第9行“应纳税所得额”与15%的乘积;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但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以及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且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填报第6行或第9行“应纳税所得额”与5%的乘积。  2.核定应纳所得税额企业的填报。  按照税收规定符合小型微利优惠条件的核定应纳所得税额企业,由于综合征管系统不支持在年度中间按照优惠税率重新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因此2014年符合小型微利优惠条件的核定应纳所得税额企业预缴申报时,其定额暂不作改变,待第四季度(税款所属期)申报征收结束后,管理部门辅导纳税人填写《退税申请审批表》,对其因未及时享受的优惠而多缴的税款办理退税。原核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应退税额为原核定应纳税所得额与15%的乘积。原核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高于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应退税额为原核定应纳税所得额与5%的乘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第二条的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自行申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

6,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请教怎样填

汇算清缴期登记备案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下述规定的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在7 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并告知纳税人执行。汇算清缴期备案登记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具体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 汇算清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发生境内技术转让,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以下资料: ①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②技术转让合同(副本); ③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④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情况表; ⑤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2.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以下资料: ①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②技术出口合同(副本); ③省级以上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 ④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 ⑤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情况表; ⑥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汇算清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小型微利企业备案表。 国税部门按以下规定执行:①经主管国税机关予以登记备案的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及下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如果下一年度相关指标发生变化并且已不符合规定条件时,应在季度预缴申报时自行改按2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②当年新办企业在季度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统一按照25%的税率申报纳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年度申报时按规定进行备案。 三、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汇算清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4.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5.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6.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7.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及核算情况说明; 8.无形资产成本核算说明(仅适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情形)。 四、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款) 汇算清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在职残疾人员或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工资表; 3.为残疾职工或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购买社保的资料; 4.残疾人员证明或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纳税人与残疾人或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副本); 6.具备安置残疾人员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情况的说明。 五、创业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 汇算清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经备案管理部门核实后出具的年检合格通知书(副本); 3.关于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情况的说明; 4.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合同或章程的复印件、实际所投资金验资报告等相关材料; 5.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职工人数、年销售(营业)额、资产总额等〕说明; 6.由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出具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或摊销(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e68a84e8a2ade79fa5e9819331333332616362财税〔2008〕1 号第一条第(五)、第(七)款) 汇算清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9〕81号)第五点规定,对确需对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方法的,应在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一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 ①固定资产的功能、预计使用年限短于《实施条例》规定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证明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②被替代的折旧固定资产的功能、使用及处置等情况的说明; ③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拟采用的方法和折旧额的说明。 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或摊销情况表。 七、企业购置专用设备税额抵免(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 汇算清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购置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情况表; 3.加盖企业公章的所购置相关设备的支付凭证、发票、合同等资料复印件; 4.购置设备所需资金来源说明和相关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明细账等复印件。 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减免优惠期限超过一年的,纳税人可在首次享受该项优惠的年度一次性提交 《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但本通知规定应在汇算清缴期补充报备资料的,纳税人应于每年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提交。纳税人减免优惠的条件发生变化,已不符合税收减免优惠条件的,应在发生变化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纳税人应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拟享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未在规定时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的,不得享受该项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且不得逾期补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纳税人名称(章) 税务登记证号码 纳税人编码 备案项目起止年度 年度至 年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备案项目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意见(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税务机关告知纳税人后,纳税人、税务机关各存一份。 2、税务机关不予备案登记的,纳税人可按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7,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表如何填

主要填入企业名称、税号、企业资产总额、企业从业人数、利润总额、是否属于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这些数据就可以了。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一、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关系(一)税法优先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铂略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例如,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在财务部和国税函都有相关的规定且不一致,而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答疑时就明确了,在所得税上按照国税函的文件处理;在会计处理上按照财政部财通的文件。如果不一致,就按照税法的标准。  在实务操作中还一定要注意税法优先原则在其他方面的体现,如合同中写明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负担,但是由对方承担这部分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还是会找个人承担责任。  (二)税法协调原则: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应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三)税法空白原则: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未明确规定的具体扣除项目,在不违反税前扣除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按国家财务、会计规定计算。  例如,关于劳保支出,目前只是规定了具体的扣除明细范围,但是没有扣除标准,那么企业就可以按照国家财务、会计的规定计算。
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帐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二、填报依据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填报本纳税年度发生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减免所得额、减免税和抵免税额。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免税收入1.第2行“国债利息收入”:填报纳税人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2.第3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填报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另一居民企业所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3.第4行“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填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从事营利性活动所取得的收入。4.第5行“其他”:填报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免税收入税收优惠政策。(二)减计收入1.第7行“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填报纳税人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内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非国家限定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本行填报政策规定减计10%收入的部分。2.第8行“其他”:填报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减计收入税收优惠政策。(三)加计扣除额合计1.第10行“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填报纳税人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的金额。2.第11行“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填报纳税人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额。3.第12行“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支付的工资”:填报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就业人员支付工资优惠政策。4.第13行“其他”:填报填报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四)减免所得额合计1.第16行“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填报纳税人种植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取得的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的所得额。2.第17行“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填报纳税人从事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的所得额。3.第18行“中药材的种植”:填报纳税人从事中药材的种植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的所得额。4.第19行“林木的培育和种植”:填报纳税人从事林木的培育和种植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的所得额。5.第20行“牲畜、家禽的饲养”:填报纳税人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的所得额。6.第21行“林产品的采集”:填报纳税人从事采集林产品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的所得额。7.第22行“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填报纳税人从事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的所得额。8.第23行“远洋捕捞”:填报纳税人从事远洋捕捞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所得额。9.第24行“其他”:填报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免税所得税收优惠政策。10.第26行“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填报纳税人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种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项目的所得额。11.第27行“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填报纳税人从事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项目的所得额。12.第28行“其他”:填报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减税所得税收优惠政策。13.第29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填报纳税人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不包括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该项目的所得。14.第30行“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填报纳税人从事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所得。15.第31行“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填报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6.第32行“其他”:填报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五)减免税合计1.第34行“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填报纳税人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税率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额。2.第35行“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填报纳税人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税额。3.第36行“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填报纳税人经民族自治地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减征或者免征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企业所得税税额。4.第37行“过渡期税收优惠”:填报纳税人符合国务院规定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给予过渡期税收优惠政策。5.第38行“其他:填报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六)、第39行“创业投资企业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七)抵免所得税额合计1.第41-43行,填报纳税人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2.第44行“其他”:填报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八)减免税附列资料1.第45行“企业从业人数”项目,填报纳税人全年平均从业人员,按照纳税人年初和年末的从业人员平均计算,用于判断是否为税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2.第46行“资产总额”项目,填报纳税人全年资产总额平均数,按照纳税人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用于判断是否为税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3.第47行“所属行业(工业企业其他企业)”项目,填报纳税人所属的行业,用于判断是否为税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四、表内及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1.第1行=第2+3+4+5行。2.第6行=第7+8行。3.第9行=第10+11+12+13行。4.第14行=第15+25+29+30+31+32行。5.第15行=第16至24行合计。6.第25行=第26+27+28行。7.第33行=第34+35+36+37+38行。8.第40行=第41+42+43+44行。(二)表间关系1.第1行=附表三第15行第4列=主表第17行;2.第6行=附表三第16行第4列=主表第18行;3.第9行=附表三第39行第4列=主表第20行;4.第14行=附表三第17行第4列=主表第19行;5.第39行=附表三第18行第4列;6.第33行=主表第28行;7.第40行=主表第29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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