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增值税清算

凡采用预征方法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在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时,都需要对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根据应征和已征税额进行清算,多退少补。没有明确说不同的项目之间可以抵补

土地增值税清算

2,什么叫土地增值税查实清算

土地增值税可以核定征收,转让取得的收入乘以核定征收率就是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现规定的征收率是5%很高的啊。 假如税务机关已确定为核定征收,开发商就不要再进行清算。 查实清算就是税务机关受理然后进行审核。
你好!就是查账算喽,收入减成本,再找税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什么叫土地增值税查实清算

3,土地增值税清算是什么意思

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结清该房地产项目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款的行为。 纳税人应当如实申报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保证清算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土地增值税清算是什么意思

4,土地增值税清算

非普通住宅(别墅)没有免税这一说,超不超都要交...
非普通住宅(别墅)的增值额虽然不超出扣除项目金额20%,不能免征土地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纳税企业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出扣除项目金额20%的可以作为免征土地增值税项目。
普通住宅才可以,非普通住宅无论是否超过20%一律要交土地增值税
只有标准普通住宅才有增值率不超过20%,免征土地增值税的。其余都不得免征。

5,什么是土地增值税清算为什么要清算是为了查漏吗

1.土地增值税平时取得收入时预缴,像企业所得税。 2.等到销售达到一定条件(超过开发面积的85%)时要进行清算,清算像你说的最终拍板,清算后再销售的另外15%左右,按照清算时的成本价缴纳土地增值税;因此,如果销售比较迅速且时间集中,可以一次性清算。 3 .土地增值税还有核定征收,就是针对的企业账务、凭证不全的,核定个税率,乘以总收入。 4.清算不属于查漏,平时预缴的税率是按照行业的标准,但每个项目的增值率不一样,清算时再多退少补。

6,注会税法土地增值税算出利润扣除直接算了交土地增值税就是了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是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或可以被要求清算土地增值税。利润是算了出来,但是房子还没盖好,还没转让,如何直接算呢?或者盖好只卖了一部分,或者很长时间还没卖完,现实中,会有这样那样的情况,所以税法就规定了哪些情形应当交土地增值税了,哪些情形是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清算。
1、100万是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免税进口料件,我来解释给你听:100*(17%-13%)这部分。 我刚开始对这部分也有疑虑,这个进口过来本身就是免税的,没有抵扣进项税,我退税时也没有退(抵减额有100*13%这部分),怎还要去除这部分征税率与退税额的差额的。我来举个例子给你听你就明白了: 假定征收为a,退税为b。 (1)征收时我抵扣进项税就是a+17%,我退时也退全额,就是b+17%,而我实际退是13%,4%这部分我就要转入成本,即成本部分要加入这部分不得抵扣额 (2)现在进口免税,即(a+17%)-17%,退的部分应该这样:(b+17%)-17%,我也不得退税,而现在退13%,即为(b+17%)-13%,少了4%这部分,这部分只有在转入成本时减去这部分。 不知道我这样解释,你理解了没 2、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额200*(17%-13%)-4 -4就是第一步的内容,我就来说下200*(17%-13%)这部分,出口收入200万,征收率为17%,退税率为13%,退税不予退的部分就得转入成本,这是国家规定 你问的两部分,我用这样通俗的解释,你应该懂了吧

7,什么是土地增值税清算清算条件是什么

一、定义:  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结清该房地产项目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款的行为。  二、清算条件: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三、征收方法: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部分,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速算扣除系数为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速算扣除系数为35%;  (5)房地产企业建设普通住宅出售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财法字[1995]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征收办法。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土地增值税要进行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四、省税务机关规定其他情况。 相关法律知识: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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