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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个体户怎么交税

到地税缴纳税金填表
看本地区税务核定的通知
可以去当地税局找专管员开通网上申报,或到税局前台拿报表填申报

北京个体户怎么交税

2,北京个体工商户地税怎么交

首先,要先明确,是查账征收还是按月固定征收其次,要去当地地方税务局问清楚情况最后,按税局说的方法去交税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是在地税缴纳,国税不征,地税没有错,生产经营所得的个税起征点是2万元,小于2万不用缴纳

北京个体工商户地税怎么交

3,北京个体工商户如何交税

服务类的是5%税务登记那说的不准确 办完税务登记证以后还得到当地的税务所去报道 你到你当地的税务所报道以后他们就直接给你定额了 定额税以后每个月都是200-600不等征收不定额那不是更好吗? 不开发票就没税 就算开发票也是客户掏税···
残疾人经营劳务收入可以免税。

北京个体工商户如何交税

4,北京个体工商户纳个税问题

可以自己到地税交个人所得税。到地税填表、纳税,税务会给你完税证明的。你说的不用交税,是你符合国家免税政策。个体户的个税主要是经营的所得税,性质同企业所得税,只是税种不用而已(税种是个人所得税)。你要交的个税,是个人收入的所得税,与个体户是否纳税不冲突。
税法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的工资是不允许扣除的,。但你员工的工资可以扣除。

5,在北京个体户应该怎么缴税国税怎样核定额度

个体户采取定额征收。核定定额与你的地段、经营面积、房屋租金、经营能力、从业人数都有关系。在做房屋租赁协议的时候可以将房租少做一些,减少一些费用。另外经营能力是比较的灵活的,这里有税务人员主观性。同时也会参照同地段同样经营范围的商家比对着定,不会相差太悬殊。可以在定额前找一下专管员。
各地情况有所不同的,首先现在企业交的税以增值税为主,所以是以国税为主收取个体户的税收的,但地税也还要收所得税、城建税及一些附加费的。只交国税一定是统一收取后再由国税划给地税罢了,这样么方便纳税人。
核定征收都有伸缩性,找熟人托关系去谈谈吧.国情如此,呵呵

6,个体工商户在北京怎样交税

新成立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登记问题  (一)在市场外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应在取得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持以下资料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个体工商户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需使用地税发票的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时还应提供公章、财务章印模;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市场内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市局以正式通知明确前暂不办理税务登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结合本辖区内市场情况建立个体工商户税源清册,加强日常管理。  新设立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核定问题  (一)新设立的个体工商户应持以下资料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核定手续:  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定期定额征收户纳税核定书;  2.市场内的个体工商户,还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相关证明材料;  3.市场外的个体工商户,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经营用房的相关证明材料;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各局可根据国家税务局核定的纳税人月生产经营收入或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共同核定的纳税人月生产经营收入,核定纳税人应缴纳的地方各税。  (三)市场外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地方各税按照现行政策进行征收;市场内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地方各税按照国家税务局的原核定标准执行。  (四)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核定结果填写《定期定额核定通知书》,并按照规定程序送达纳税人。
定额税

7,北京的个体工商户怎样交税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新成立的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个体工商户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 2005-03-17 阅读次数: 132 [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地税征〔2004〕565号)要求,自2005年1月1日起,对本市个体税收征管范围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本通知所称新成立的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个体工商户是指自2005年1月1日(含)以后,经工商部门批准成立的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工商户”)。 二、新成立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登记问题 (一)在市场外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应在取得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持以下资料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个体工商户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需使用地税发票的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时还应提供公章、财务章印模;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市场内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市局以正式通知明确前暂不办理税务登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结合本辖区内市场情况建立个体工商户税源清册,加强日常管理。 三、新设立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核定问题 (一)新设立的个体工商户应持以下资料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核定手续: 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定期定额征收户纳税核定书; 2.市场内的个体工商户,还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相关证明材料; 3.市场外的个体工商户,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经营用房的相关证明材料;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各局可根据国家税务局核定的纳税人月生产经营收入或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共同核定的纳税人月生产经营收入,核定纳税人应缴纳的地方各税。 (三)市场外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地方各税按照现行政策进行征收;市场内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地方各税按照国家税务局的原核定标准执行。 (四)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核定结果填写《定期定额核定通知书》,并按照规定程序送达纳税人。 四、上述个体工商户的纳税申报方式、税款缴纳方式由各局根据本局的实际情况确定。 五、在2005年1月1日以前经工商部门批准成立,但未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漏管户比照本通知的规定进行征收管理。 六、各局在日常征管中应积极与本区县国家税务局沟通,做好各项协调配合工作,不断提高征管工作效率。 二○○五年一月七日 附件:定期定额核定通知书 定期定额核定通知书 地税 个核〔 〕 号 纳税人名称: 负责人姓名: 计算机代码: 根据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核定您的月生产经营收入为 元,您应缴纳的地方各税如下: (注:此部分按税种分行打印:应纳税(费)种、纳税期间、计税依据、税(费)率、应纳税(费)额) 以上定额从_____年____月___日起执行,并于每月(季度)终了后10日内申报纳税。如实际应纳税收入额超过或少于核定数额30%时,应在下一个纳税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调整定额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调整定额。 (税务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告知事项:如果您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税务机关将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调查复核。在您未接到税务机关的复核答复之前,应按主管税务机关原核定定额纳税。您也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点击以下网站寻求最新政策得到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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