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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后怎么处理

折旧年限到期后 不再继续计提折旧 还能使用的就继续使用,不能使用的就转入固定资产清理进行变卖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积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 :现金(卖破烂的钱) 营业外支出或收入 贷: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后怎么处理

2,想缩短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请问要怎么处理

不能随便加速折旧。如果真的想真的加速折旧的话,最好从年初开始加速。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都是可以的。但是,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要按照平均年限法。参照以下年限:《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想缩短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请问要怎么处理

3,固定资产变更折旧年限后折旧怎么处理

1.新税法实施前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企业已按原税法规定预计净残值并计提的折旧,不做调整。2.新税法实施后,对此类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以重新确定其残值,并就其尚未计提折旧的余额,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减去已经计提折旧的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计算折旧。3.新税法实施后,固定资产原确定的折旧年限不违背新税法规定原则的,也可以继续执行。按照上述第二点规定,可以变更折旧年限。但是变更结果不得与新所得税法相违背,即应该在新税法规定的年限内计提折旧。变更时,去主管税务机关填写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及财务软件备案报告书”相类似的表格,报税务机关备案即可。

固定资产变更折旧年限后折旧怎么处理

4,新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旧固定资产如何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有关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改变,属于会计估计变更,而不属于题中,“母公司告知折旧年限按6年”,“不然涉及纳税调整”。这样,如果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由3年改变为6年按照会计估计变更处理的话,那么,当年仍然将涉及纳税调整,因为,6月份的折旧额计算与税法规定不一致。因此,为了达到“母公司”的要求,题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改变,按照会计差错更正处理较为妥当,即:6月份即已经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6年,但因某种原因错误的运用了3年的折旧年限,该差错于7月份发现并加以调整。当然,将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改变,按照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也不是不可以。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作为一项会计政策,会计准则是没有具体规定的,所得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也是指导性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相关的会计政策,并报税务机关备案。

5,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购买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彩电按新会计准则计提折旧年限是三年。沙发茶几类是五年;几百元的小东西直接列管理费用处理。
购买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彩电按新会计准则计提折旧年限是三年。 沙发茶几桌椅板凳柜子之类列管理费用的低值易耗品
购买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彩电按新会计准则计提折旧年限是三年。沙发茶几桌椅板凳柜子之类列管理费用的低值易耗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因此:哈皮卡车折旧年限4年 电脑折旧年限3年 变压器折旧年限10年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2008-12-23 16:18《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6,去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是按旧准则的5年提的今年用新准则核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文件规定:关于已购置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和折旧年限的处理问题1.新税法实施前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企业已按原税法规定预计净残值并计提的折旧,不做调整。2.新税法实施后,对此类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以重新确定其残值,并就其尚未计提折旧的余额,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减去已经计提折旧的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计算折旧。3.新税法实施后,固定资产原确定的折旧年限不违背新税法规定原则的,也可以继续执行。按照国税函(2009)98号文规定以前年度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重新确定其残值,并改变折旧年限。改变的方法是:(减去以前年度计提折旧后的)净值/(新规定年限减去已经计提折旧的年数)剩余年数。例如:固定资产100000,残值率5%,折旧年限5年,已提折旧1年,累计折旧19000.现在要改变为3年折旧,残值率不变。则每年计提折旧额为:(100000*(1-5%)-19000)/(3-1)=38000但是,改变折旧年限和残值率必须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文件规定:一、关于已购置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和折旧年限的处理问题 新税法实施前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企业已按原税法规定预计净残值并计提的折旧,不做调整。新税法实施后,对此类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以重新确定其残值,并就其尚未计提折旧的余额,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减去已经计提折旧的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计算折旧。新税法实施后,固定资产原确定的折旧年限不违背新税法规定原则的,也可以继续执行。贵公司可以据此文件处理。?
税法规定,轮船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原文: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也就是说前述所规定的折旧年限,只是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只是一个基本要求,企业可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及利益的实现方式,具体确认折旧年限,但最低不得低于此年限(也就是说可以在比最低折旧年限更长的时限内计提折旧)。  财务税务:http://www.goldenfinance.com.cn/

7,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如何处理

【问题】 我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化工厂,厂内的生产线是由自己组织安装建设,计入在建工程后结转为固定资产。但是实际状况中生产线中反应釜使用年限达8年至10年,其釜与釜相连接管道和阀门使用期限可能只有6个月到2年。请问是否可以将这部份的管材配件调整出机器设备,折旧年限10年改为传导设备或配套设备折旧年限的2年至3年? 【解答】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五条规定,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化工生产线还应按照《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相应分类。企业可依据具体情况,确认是否将生产线分割成:生产线、管道和阀门。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规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 ,为 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根据上述规定,化工生产线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为:不低于十年。若会计上的折旧年限低于10年,则需进行纳税调整。对于生产经营的主要或关键的固定资产,若符合规定可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提交相应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采用加速折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问题】 我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化工厂,厂内的生产线是由自己组织安装建设,计入在建工程后结转为固定资产。但是实际状况中生产线中反应釜使用年限达8年至10年,其釜与釜相连接管道和阀门使用期限可能只有6个月到2年。请问是否可以将这部份的管材配件调整出机器设备,折旧年限10年改为传导设备或配套设备折旧年限的2年至3年? 【解答】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五条规定,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化工生产线还应按照《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相应分类。企业可依据具体情况,确认是否将生产线分割成:生产线、管道和阀门。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规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 ,为 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根据上述规定,化工生产线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为:不低于十年。若会计上的折旧年限低于10年,则需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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