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向公司投资所得投资收益部分如何交纳个税

居民企业对其他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是免税的。
你说呢...

个人向公司投资所得投资收益部分如何交纳个税

2,公司投资 可以抵扣所得税吗

首先,抵扣所得税,没有这一说法,一般说是某项成本或者支出能不能税前抵扣;其次,投资行为在没有产生收益或者损失以前,只是企业的经营行为,并未产生所得税的纳税义务,所以,与企业所得税没太大关系,有关系也是将来的关系(产生收益或者损失的时候)。希望对你有用。判断每一个行为要不要纳税就看一条:是否进入了某项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范围。一旦进入范围,才有纳税义务产生,才会产生税收法律关系。

公司投资 可以抵扣所得税吗

3,公司理财的投资收益怎么交税

购买理财产品所获得的收益要交税的。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投资人获得的投资收益是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不过,其实并不是每一种理财产品都需要交税。 目前,需要收税的理财产品是这些: 1、银行存款:利息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

公司理财的投资收益怎么交税

4,投资公司收益如何纳税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为免税收入,不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征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5,企业利润披露中的投资收益是否可以免税

企业购买国债的利息免税。企业股权投资,被投资方是境内机构的居民企业的,这个收益免税。企业买卖股票的收益,纳税。
1、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免交企业所得税,即财务记账时增加利润总额,但在年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去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2、企业用于其它投资性收益一般不予免除企业所得税,如上述企业买卖股票、股权投资之类的收益不免税。3、一个企业财务上每年都有固定投资收益,而且数值比较恒定,一般来讲该企业很大可能会是购买国债或者股权投资收益,因为这两项收益数值比较恒定,而股票投资收益不恒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6,企业理财收益如何计算纳税

企业在日常的经营之外,通常还会进行一些投资理财活动,例如购买理财产品,炒股,购买基金债券等.那么从税务的角度上来看,企业理财收入如何纳税呢?这就要根据企业投资理财产品的性质来决定了,如果是国债利息收入,是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如果是其他投资收益需要缴纳所得税。扩展资料:公司理财收入是否纳税,是由投资的理财产品的性质决定:一、国债利息收入《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规定: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二、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保本保息理财对于投资保本产品收取固定利息的理财模式,即在此类理财模式中,企业不承担投资风险,只收取固定利润,这一模式应缴纳增值税.公司取得投资收益,应该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投资所分的利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投资收益在税收上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应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的规定,对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暂不征收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继续予以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04]173号)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免征印花税.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分担亏损份额超过长期股权投资而冲减长期权益账面价值的,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企业计算的应享有的份额,如有未确认投资损失的,应先弥补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弥补损失后仍有余额的,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本科目。

7,外企从高新企业分回投资收益如何纳税

答:根据《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根据新申报表附表七《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填报说明:第4行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填报被投资方与纳税人适用税率一致,以及享受定期减免税或者定期低税率期间,向纳税人分回的利润及股息、红利。  根据以文件的规定,对于贵公司从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优惠税率)分回的股利无须补税。  对投资收益的所得税处理,应按税法的规定办理,与会计核算的方法无关。《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企业会计账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账务上实际作利润分配处理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这种确认投资所得的方法实际上与成本法确认投资收益的方法相同。如果采取权益法核算,在年末按照被投资方实现的净利润确认的投资收益,无需纳税,应作纳税调减处理。在次年被投资方确认利润分配时,再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  贵公司在做投资收益(末实际收到)时无需补税,实际收到时也无需计算纳税。

8,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要符合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有关规定,市局制订了《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优惠政策事项管理规程》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作为免税收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企业取得被投资企业分配股息、红利的收益二、企业取得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的部分视同股息所得的收益,作为企业增加股权投资计税基础三、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资或减少投资,取得的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视为股息所得的收益。四、企业因被投资企业注销清算或被投资企业资产重组按税法规定需要进行清算所得税处理,取得的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或清算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余额部分,视为股息所得的收益。对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不符合上述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应按规定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解读: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1、什么叫“符合条件”(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到“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3)如果被持有方是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公司,必须是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2、什么叫“权益性投资”权益性投资是指:为获取其他企业的权益或净资产所进行的投资。如对其他企业的普通股股票投资、为获取其他企业股权的联营投资等,均属权益性投资。企业进行这种投资是为取得对另一企业的控制权,或实施对另一个企业的重大影响。3、举例说明:假如春娇企业持有志明企业40%股权,采用的权益性投资来进行会计处理,年底时,被投资方志明企业确认税后净利润1000万元,投资方春娇企业应确认400万元的投资收益,假如志明企业已作出利润分配决定。根据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春娇企业是连续持有志明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持有时间还不到12个月,这时取得志明企业的投资收益400万元不免税。如果持有超过12个月以上,可以免税。如果春娇企业是连续持有志明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持有时间超过12个月(或不超过12个月)就将该股权转让了,取得股票转让所得也不免税。因为这不是“投资收益”,而是财产转让所得。
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符合免征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对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不符合上述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应按规定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解析: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到“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 (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 (3)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 权益性投资是指:为获取其他企业的权益或净资产所进行的投资。如对其他企业的普通股股票投资、为获取其他企业股权的联营投资等,均属权益性投资。企业进行这种投资是为取得对另一企业的控制权,或实施对另一个企业的重大影响,或为了其他目的。 3、举例说明: 假如b企业持有a企业30%股权,采用的权益性投资来进行会计处理,年底时,被投资方a企业确认净(税后)利润1000万元,投资方b企业应确认300万元的投资收益,假如对方已作出利润分配决定。(《条例》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问题1、a企业是高新企业税率15%问:补不补税—— 答:不补——是免税收入 问题2、a企业是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企业。问:补不补税—— 答:不补——是免税收入 问题3、如果b企业是连续持有a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持有时间还不到12个月,这时取得a企业的投资收益300万元——不免税。如果持有超过12个月以上,可以免税。 问题4、如果b企业是连续持有a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持有时间超过12个月(或不超过12个月)就将该股权转让了,取得股票转让所得——不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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