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销项税和进项税怎么抵扣啊

一般纳税人作为销售方所开的发票中的税是销项税额,是要交给税务局的;而当他买产品或设备进来时,是作为购买方要索要发票的,所收发票中的税是进项税额,经过认证后就可以抵减自己的销项税了;以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后的差额来交增值税给国家。

销项税和进项税怎么抵扣啊

2,税务抵减问题

只要你是一般纳税人,可以用进项的专用发票的税,抵给普通用户开据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所上的税。因为普通发票你也要上17%的税。 普通用户可以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拿到也不能抵税。最好别用。
是先销项与进项抵,当应交增值税=销项-进项>=应抵减数时,将抵减数填入到申报表的第23栏,当应交增值税借:管理费用400 贷:银行存款 4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400 贷: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收入400

税务抵减问题

3,请问老会计 购买税盘480元可以抵扣增值税怎么记账

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新户初次购买金税盘,可以全额抵减税款,依据[2012]15号文。1、购买金税盘借:管理费用480贷:银行存款/现金4802、抵减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480贷:管理费用480
按照2012年15号文的政策依据,购买税盘的480元可以抵扣增值税。支付购买款项时借记管理费用,税控盘费用,贷记银行存款。作为增值税减免税款的时候,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贷记管理费用。
借:应交税金一进项税额贷:现金
购买的税盘款480元,是可以全额抵扣的。但是280元维护费是不能抵扣的。那是需要计入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80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谢谢!

请问老会计 购买税盘480元可以抵扣增值税怎么记账

4,营改增老项目简易征收收到的税票可以可以抵扣吗

不能抵扣,简易方法相当于小规模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财税[2011]111号文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四)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五)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发生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项目除外)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为什么单单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项目,进项税额可以不转出呢?不知这出于什么考虑。

5,房地产企业多交的营业税营改增后怎样抵扣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试点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因税收检查等原因需要补缴税款的,应按照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二、对于预征税款的后续处理,应当以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具体处理应区分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值得注意的是,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纳税申报时,以当期销售额和5%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中,预缴税款计算时,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即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5%)×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纳税申报与此相同。二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当期销售额和11%的适用税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在这里,预缴税款计算时,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即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11%)×3%。
按2009年31号文的要求,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时抵扣预缴的营业税及附加。

6,建筑业营改增老项目怎么抵扣

一、如何定义,因为“营改增”而产生的一些新、老项目?  因为建筑行业的特性,“营改增”作为一种改革新产生的税率,必然会牵涉到“营改增”正式公布之前签订的合同,以及公布之后签订的合同,也就是小标题所谓的新、老项目。  根据业内专家研究和现有的各类信息,新、老项目划分为四种情况:  营改增之前,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但是,没有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导致了工程未动工,营改增之后,才办理了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正式动工的项目,叫做新项目。第一个标准是以工程施工许可证为标准的。  营改增之后才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的项目叫做新项目,所以第二个标准是以合同为主。  营改增之前未完工的施工项目,营改增之后继续施工的项目,叫做老项目。  先上车后买票的行为,营改增之前没有办理任何的合同,包括工程施工等法律手续,但是工程已经正式动工了,营改增后再补办有关的合同、工程施工规划等一些手续的工程,这还是叫做老项目。  二、新、老项目归类完毕之后,必然会涉及到“营改增”过渡期,建筑企业新老项目如何衔接?  营改增之前采购的建筑施工材料已经用于工程施工项目,但是,拖欠材料款,营改增后,才支付供应商的材料款,而获得了供应商开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  营改增之前,施工企业购买的办公用品,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其他存量资产,但是一次未获得对方开据的发票,等到营改增以后,才获得以上资产供应商开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样不可以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  营改增之前已经完工的施工项目,但是未进行工程结算,营改增后才进行了工程结算,收到了业主支付的工程款,建筑企业继续按3%交营业税,继续开建安营业税发票。  营改增前,已经完工的施工项目,而且,进行了工程结算,但是业主一直拖欠工程款,营改增后业主才支付工程款,施工企业继续按3%交建安税,开建安发票。  营改增之前已经完工以及营改增之前未完工的施工项目,营改增之后继续施工的项目,可能有两种方法处理,第一,继续按照老政策执行,就是按3%上建安税,第二,执行3%的税率简易增值税。这两种到底是哪一种?以相关文件出来为准。  营改增之后,新老项目交替出现,共同经营,共同生产的情况下,必须要分开采购,分开核算,分开决算,也就是说,营改增后老项目产生的增值税的进项税,不可以在新项目进行抵扣。
真是胡说八道。营改增老项目,如果去税务局备案采用简易计征方式,是不能抵扣的。而且在申报表上,简易计征是单独一栏交税的,不能用一般计税方式项目的留抵来低,即不能混合交税。
1.建筑业营改增后,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2可以.抵扣项目: (1)建筑公司提供的劳务的进项税(含包工包料的工程款) (2)买材料的进项税 (3)日常办公费用的进项税(办公用品、水电费等)

7,营改增后选择按简易办法征收的建筑业老项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

对于接受方或购买方来说,无论开票方或销售方是如何征收方式,只要是取得的是专票,经认证后都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扩展资料:增值税转型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发生了视同销售行为,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贷方;发生中途转让行为,应作销售计算销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贷方,如果“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有余额,也应等量将这部分进项税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增值税转型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及处理纳税人发生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进行抵扣: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下同)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凡出租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的;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增值税转型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及会计处理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发生下列情形的,进项税额不得按156号文件规定进行抵扣:将固定资产专用于非应税项目(不含156号文件所称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下同);将固定资产专用于免税项目;将固定资产专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固定资产为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摩托车;将固定资产供未纳入156号文件适用范围的机构使用。已抵扣或已记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上述情形的,纳税人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可先抵减待抵扣进项税额余额,无余额的,再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项税抵扣
对于接受方或购买方来说,无论开票方或销售方是如何征收方式,只要是取得的是专票,经认证后都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扩展资料:根据财税[2004]156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固定资产后,支付了相关费用并取得了相关抵扣凭证,但这部分进项税额并不能全部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所以,我们先将此部分进项税额记入“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然后按有关规定,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借方,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纳税人购进的已作进项抵扣的固定资产发生非增值税应税行为,应将这部分进项税额转出。技术要求增值税转型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发生了视同销售行为,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贷方;发生中途转让行为,应作销售计算销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贷方,如果“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有余额,也应等量将这部分进项税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抵扣进项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若是财务抵扣了,就成了涉税风险,等着国税稽核到你,就麻烦大了!收了专票财务你得做进项税转出,吃饱了撑得慌,自己给自己找事干。个人认为简易计税的老项目还是收普票方便省事。
不可以
营改增后,要不你说让单位,取得的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 票,且该支出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但用于个人消费或集体福利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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