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保险信息查询

随着经济的发展,保险日益走人人们的生活。家庭中的保险一般涉及两类,一为财产保险,一为人寿保险。此两类保险,基于保险公司的不同,又有多种保险品种。

在离婚争议中,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在财产保险种类下,已交纳的保险费及已获得的保险金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人寿保险种类下,只有已交纳的保险费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保险金,则因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对方保险信息的查询,可根据保险费收据、保险合同、保单凭证、保险公司的家访信息等获知。一般来说,到具体的保险公司,凭当事人的具体身份信息可以查询投保情况。而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及律师均无法直接到保险公司查询,需要凭人民法院的调查令或人民法院直接至保险公司调查。保险公司会以复函或提供保险合同、缴费凭证的复印件等形式答复。

以上内容是夫妻财产状况信息查询和证据的收集,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到您。夫妻一方的财产状况要想查清楚是比较麻烦的,往往涉及到的财产方面比较多,建议请个专业的律师帮忙查询,律师会凭借他的专业及证据更容易取证,而且律师也知道哪些是有用信息,不会有所遗漏。

起诉离婚可查起诉前的存款吗怎么查

首先,如果夫妻尚在一起居住的话,可以在对方没有完全防备的情况下,注意收集对方的存折、银行卡信息,可以将相关材料复印,或号码抄下。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但知道在具体哪一家银行开的账户,一般也可以将储蓄信息查到。   其次,如果夫妻未在一起居住,又无法通过上述手段查到对方的银行存款信息的,可以采用以下方法了解对方银行存款情况:  

(1)起诉后,申请法院调查。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有义务查询当事人的账户余额。另外,法院因为业务繁忙或法官人数有限,不一定对当事人的权益高度重视,不能提供账号和开户行的,法院一般会表示拒绝。虽然理论上,只要知道某人的名称和身份证号,各个银行均能查出存款人的存款和交易情况。  

(2)起诉后,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由律师持调查令到银行查询。在支持法院调查令的地区,律师可以持法院调查令的方式到银行查询对方当事人的存款情况。  

(3)实践中除了上述查询渠道外,还有一些调查公司提供银行存款查询服务;还有一些当事人通过银行系统的熟人查询存款情况,这些方法虽然能够达到查明财产的目的,但这种作法是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不建议当事人采用。  

最后,提醒大家申请法院查询银行存款需要注意的事项:  

(1)经验不足的当事人或律师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时没有特别要求打印开户以来的存取款明细,法官一般只会要求银行打印存款余额。这样对方之前转移或取走的存款就无法了解。因此,提醒当事人在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时,明确要求打印开户时至申请时的银行存取款记录。  

(2)向法院提供的账户信息越详细越好,便于法院查询;  

(3)需要查询多家银行、多个账号的,最好一次性向法院提交申请。

以前起诉过离婚能查得到吗

婚姻关系属于当事人的隐私,网络上是无法查询的;可由相关权利人前往婚姻关系缔结地的民政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查询。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希望能帮助到你

起诉离婚对方银行存折能查到吗

律师调查对方的存款情况,有二种方法。

第一种,建议当事人自行调查。

如果夫妻尚在一处居住,可以让当事人在对方没有完全防备时,发现对方存折或银行卡,将相关材料复印,或号码抄下。

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但知道在具体哪一家银行开的账户,一般也可以将储蓄信息查到。

第二种,通过法院查询。

如果通过正当途径即合法途径,想要了解对方的银行存款信息,必须通过法院开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

而法院因为业务繁忙,法官人数有限,不一定对于当事人的权益都能高度重视。因此,对于不知道存款的具体开户行和账号,法官一般会表示拒绝查询。

另外,会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情况外,一定要在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上请求法院打印存取款明细。

实践中,除了合法途径外,还有通过银行内部查询当事人存款的途径。我们认为,这是严重违反《商业银行法》的行为,我们是不赞成当事人采取此类手段的。

起诉离婚可查起诉前的存款吗有影响吗

如果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就会对另一方的银行存款情况进行查询、冻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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