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预收款什么时候交增值税

预收账款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发出货物的当天.增值税发票也应在发出货物当天开具.此时,才需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征税的理论依据:预收账款是由于采用预收货款销售方式形成的企业一项负债,根据合同约定,交货义务发生在收取货款的一段时间之后.关于预收款销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做出了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中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中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预收款什么时候交增值税

2,房地产企业预缴税款最新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据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对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度(或月)计算出预计利润额,填报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国税函"利润总额"内.但原预缴申报表的填表说明中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纳税义务的利润总额应包括本期取得的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分析得知,原预缴申报表中的利润总额不仅限于本期取得的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还应包括在预售期间发生的未计入开发成本的相关期间费用及税金附加.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第十一条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第十二条 一般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向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房地产企业预缴税款最新规定

3,预收款方式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分为3种具体如下: 1、生产销售生产工期未超过12个月的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3、对于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来说,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增值税征收通常包括生产、流通或消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基于增值额或价差为计税依据的中性税种,理论上包括农业各个产业领域(种植业、林业和畜牧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和商业服务业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批发、零售与消费各个环节。增值税税目指的是增值税税法对课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应税品目。各税目的具体征税范围,按国家税务局有关增值税税目注释的规定执行。增值税税目按大类产品设置,并根据税收政策需要规定若干子目与细目。 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课征范围主要通过划分增值税税目来规定,凡列为增值税税目的大类产品均为增值税应税产品。增值税的税目主要包括:1、销售和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2、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差别待遇,为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预收款方式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文章TAG:预收款预收  收款  什么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