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是什么,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缴还是实缴
来源:整理 编辑:金融知识 2022-12-02 09: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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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缴还是实缴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如何计
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或营业税)*7%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或营业税)*3%房产税=原值*(1-30%)*1.2%-------从价征收房产税=租金收入*12%------从租征收印花税=销售总额*0.05%土地使用税好象各地征收标准不同。
3,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三税为计税依据的。就是: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但是进口货物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不征收的。但是出口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这就是: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土地增值税不属于流转税类,所以,就不用把土地增值税计入城建税的计税依据啦。
4,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是什么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城建税具有附加税性质,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附加于“两税”税额,本身并没有类似于其他税种的特定、独立的征税对象;另外城建税具有特定目的。城建税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具体税率规定为:(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这里称的“市”是指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区”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辖区(含市郊)的区域范围。(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这里所称的“县城、镇”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城、县属镇(区级镇),县城、县属镇的范围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区域范围。(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5,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什么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消费税为依据,纳税人所在地适用的不同税率计算征收的一种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根据企业缴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之和来交纳; 企业在郊区的税率为1%,在城镇的5%,在市区的为7%; 假如一市区企业;其缴增值税100,消费税100,营业税200; 则有城市维护建设税=(100+100+200)*7%=28.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征:一是具有附加税性质,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二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附加于“二税”税额,本身并没有类似于其他税种的特定、独立的征税对象;二是具有特定目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流通转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纳税环节确定在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环节上,从商品生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中只要发生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当中一种税的纳税行为,就要以这种税为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适用税率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6,城建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是什么教育附加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税计税
城建税:市区:7%、县城和城镇:5%、其他地区:1%;教育费附加:3%,税法规定惟一税率;地方教育费附加:2%,税法规定惟一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urban maintenance and construction tax) (简称:城建税)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开征的一个税种。城市维护建设税是1984年工商税制全面改革中设置的一个新税种。1985 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从1985年度起施行。1994年税制改革时,保留了该税种,作了一些调整,并准备适时进一步扩大征收范围和改变计征办法。教育费附加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三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税。教育费附加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三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属于政府性基金,专项用于发展教育事业。在广东,已明确规定,该笔收入全额纳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合理安排基金预算支出。目前,由税务部门征收的与教育相关的规费包括教育费附加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税。其中:教育费附加从1986年7月1日起征收,征收对象为缴纳“三税”(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目前征收标准为,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3%;而地方教育附加,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征收及确定各自的征收标准,征收对象同教育费附加。
7,计算城建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流通转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纳税环节确定在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环节上,从商品生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中只要发生增值税、消费税的当中一种税的纳税行为,就要以这种税为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内容来源:百度百科在下有个疑点:如公司只有增值税,公司城建税的计算依据是已当月的销项减去进项计算还是以当月的销项减去进项再减去上年留抵额计算呢-----以当月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即以当月的销项减去进项再减去上年留抵额计算在没有营业税、消费税前提下,城建税计征依据是增值税税额,不用考虑免抵退的增值税。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按减免后实缴的“三税”税额,并随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征收,因此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也就意味着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需特别注意:1、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纳的城建税;2、“三税”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不退还城建税。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根据:原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流通转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纳税环节确定在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环节上,从商品生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中只要发生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当中一种税的纳税行为,就要以这种税为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适用税率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城建税计征依据不是:增值税+免抵退申报表上当期应退税额+免抵退申报表上当期应抵税额应该是本期应交增值税额;如果有出口退税的,那么就是免抵退汇总表上的最后一行“当期免抵税额”;一般这二者同时出现,即二者之和,是比较少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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