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做进项税额转出,什么时候领用材料要进项税额转出什么时候不要
来源:整理 编辑:金融知识 2022-12-11 17:09:39
1,什么时候领用材料要进项税额转出什么时候不要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厂房是不动产不可以抵的。 用于生产经营的机器设备是可以抵扣的,所以用于他上面的不要转出。
2,谁能解释一下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做进项税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是按照税法规定对不得抵扣的税额进行处理。 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应转出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的;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因进货退出或折让收回的增值税额;因购买货物而从销货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其中有些进项税额转出可以根据相应的扣除率直接计算确定,有些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通过某些特定方法计算确定。
3,什么时候计算进项税转出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包括下列情况:
1.用于非应税项目。如:固定资产基建工程。
2.用于免税项目。
3.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4.发生非正常损失。
应付福利费中,付给“在建工程”的时候是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的。还有在发料的时候发给“在建工程”的时候也是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的外购商品用于生产或销售,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用于集体福利,进项税额不能进行抵扣,如果低扣了就要把用于集体福利的那部分转出来,即进项税转出税额。
4,什么时候做进项税额的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方面,只要不把购进货物转变用途就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但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没有说不能转出的,只有是否需要转出这一说法。进项税额的转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2)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等。这两种情况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之所以要转出,是因为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不能产生增值税销项税额,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失去了抵扣的来源。其他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有,商业企业收到供货企业的平销返利,出口企业按“免、抵、退”办法计算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等。
5,用于在建工程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什么环节做进项税额转出
1、要判断用于在建工程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在确定不可以抵扣的情况下,在什么环节做进项税额转出。2、如果明确购进物资用于不可抵扣进项税的在建工程,可以在发票结算时,不进行进项税核算,将进项税额连同采购物资成本一并计入“在建工程”。也可以正常核算进项税,在购进用于在建工程的物资领用当期,根据领用材料成本金额,计算进项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3、企业把自己外购的存货,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准抵扣进项税额,要把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进项税额转出: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首先,要判断用于在建工程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在确定不可以抵扣的情况下,在什么环节做进项税额转出,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明确购进物资用于不可抵扣进项税的在建工程,可以在发票结算时,不进行进项税核算,将进项税额连同采购物资成本一并计入“在建工程”;也可以正常核算进项税,在购进用于在建工程的物资领用当期,根据领用材料成本金额,计算进项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也就是说,要么采购发票结算时,不计算进项税额;要么正常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在发生领用时,再做进项税额转出。一个根本的原则,就是不改抵扣的不要抵!如果是机器设备安装一类的在建工程(动产),购进的材料按规定是可以抵扣的。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解读: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所称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所称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所称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6,什么情况下用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免税项目购进的货物,专门用于职工福利项目的,用于非应税项目的,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毁损的,其他税务机关确认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都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以下详细说明需要记入“进项税额转出”的几种情况的会计处理。 事例说明一、用于非应税项目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用于非应税项目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企业对厂房进行改建,领用本厂生产的原材料1500元,应将原材料价值加上进项税额255元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1755 贷:原材料 1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255 二、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自行车厂既生产自行车,又生产供残疾人专用的轮椅。为生产轮椅领用原材料1000元,购进原材料时支付进项税17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基本生产成本--轮椅 1170 贷:原材料 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170 三、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企业维修内部职工浴室领用原材料20000元,其中购买原材料时抵扣进项税340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职工福利费--浴池维修 23400 贷:原材料 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3400 四、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 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零售商业企业a柜组在月末盘点时,发现短缺某种商品价值400元(不含增值税),原因待查,根据上月的该种商品进销差率15%计算,调整有关帐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340 商品进销差价 60 贷:库存商品 400 短缺商品经查属营业员的过失,营业员应负赔偿责任。经查,短缺商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8元,其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398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34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58 企业发生意外事故,损失库存外购原材料金额32.79万元(其中含运费2.79万元),进项税额转出=(32.79-2.79)*17%+2.79/(1-7%)*7%=5.31万元。 增值税专用发票入帐时计入原材料成本的是价款,进项税额是价款乘以增值税税率(17%或13%),因此进项税额转出时,用原材料成本直接乘以增值税税率(17%或13%)就得出应该转出的进项税额。 运费发票的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是运输费用总额(含税金额)乘以7%的抵扣率,计入原材料成本的金额为运输费用总额减去计算的应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做进项税额转出时,要将计入原材料成本的金额先换算成全部的运输费用,再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2.79/(1-7%)就是计算全部的运输费用,再乘以7%就计算出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五、进货退回
7,什么情况下要做进行税额转出处理
事例说明一、用于非应税项目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转出例:某企业对厂房进行改建,领用本厂生产的原材料1500元,应将原材料价值加上进项税额255元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其会计处理如下:借:在建工程 1755贷:原材料 15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55二、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例:某自行车厂既生产自行车,又生产供残疾人专用的轮椅。为生产轮椅领用原材料1000元,购进原材料时支付进项税17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借:基本生产成本--轮椅 1170贷:原材料 1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三、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转出例:某企业维修内部职工浴室领用原材料20000元,其中购买原材料时抵扣进项税340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借:职工福利费--浴池维修 23400贷:原材料 2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400四、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转出例:某零售商业企业A柜组在月末盘点时,发现短缺某种商品价值400元(不含增值税),原因待查,根据上月的该种商品进销差率15%计算,调整有关帐目: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340商品进销差价 60贷:库存商品 400短缺商品经查属营业员的过失,营业员应负赔偿责任。经查,短缺商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8元,其会计处理:借:其他应收款 398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34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8企业发生意外事故,损失库存外购原材料金额32.79万元(其中含运费2.79万元),进项税额转出=(32.79-2.79)*17%+2.79/(1-7%)*7%=5.31万元。 增值税专用发票入帐时计入原材料成本的是价款,进项税额是价款乘以增值税税率(17%或13%),因此进项税额转出时,用原材料成本直接乘以增值税税率(17%或13%)就得出应该转出的进项税额。运费发票的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是运输费用总额(含税金额)乘以7%的抵扣率,计入原材料成本的金额为运输费用总额减去计算的应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做进项税额转出时,要将计入原材料成本的金额先换算成全部的运输费用,再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2.79/(1-7%)就是计算全部的运输费用,再乘以7%就计算出应转出的进项税额。五、进货退回下面是我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整理的,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1. 票物不相符;2. 全部联次非一次开具;3. 未按照规定时限开具;4. 项目内容填写有误;5. 涂改、字迹不清晰;6. 其他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票样不相符的专用发票;7. 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8. 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10.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11.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12.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13.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14. 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15. 票款不一致。国税发192号中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对象,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转出)。”16.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以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经营期(新开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受理审批期间除外)购进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转出)。20.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认定批准的月份(新开业批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除外)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进项税额转出)。21. 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比对不符的,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转出)。2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取得的进项税额也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转出)。23. 纳税人在免税期内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一律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转出)。24. 免税货物恢复征税后,收到该项货物免税期间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转出)。25. 进口货物减免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款以及与周边国家易货贸易进口环节减征的增值税税款,不得作为进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转出)。26. 取得作废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转出)。27. 纳税人在停止抵扣进项税额期间所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结转到经批准准许抵扣进项税额时抵扣(进项税额转出)。28.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停止抵扣进项税额期间发生的全部进项税额,包括在停止抵扣期间取得的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不得在恢复抵扣进项税额资格后进行抵扣。29.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30.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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