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什么时候交税,分期支付股权转让款应何时缴纳个税
来源:整理 编辑:金融知识 2022-12-13 18:25:23
1,分期支付股权转让款应何时缴纳个税
可以有条件申请递延纳税好处:1.递延纳税虽不能减少应纳税额,但纳税期的推迟可以使纳税人无偿使用这笔款项而不需支付利息。2.对纳税人来说等于是降低了税收负担。纳税期的递延有利于资金的周转,节省了利息的支出。3.还可使纳税人享受通货膨胀带来的好处,因为延期后缴纳的税款由于通货膨胀币值下降,变相降低了实际的税额。可惜,股权转让之前,你没有联系到我。20%-------------4%(合规合法)
2,个人股权转让何时交税
在股权转让,取得收入或取得索取收入凭证时,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相关股权成本和转让股权相关费用)*20%!在你取得股权收入的时候缴纳。应纳税额=(股权收入-股本-相关税费)X20%如果你是买卖股票而取得的收入,按现行的个税条例,对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你是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时,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所有权量化资产,在个人将股份转让时,按取得收入减去取得股份时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交纳个税。
3,发生股权转让交易何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计算方法:1.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转让个人股权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按照,股权转让价格减除股权计税成本和转让过程重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计税成本是指自然人股东投资入股时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4,三个人转让股权请问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二十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纳税申报的时间: 第二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5,公司股权转让缴税问题
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介绍,《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规定的申报时间较之前规定更加具体和严格,从满足 “ 签订协议并完成交易之后,股权变更登记之前 ” 这一条件即可,调整为满足下列任一情形,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其次,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强调了被投资企业的配合义务,报送资料的时间有了严格的规定。通过将投资企业也纳入规制的范围,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监管,多主体、多角度防止违法违规的避税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了不同情形确定股权原值的方法,和过去 “ 一刀切 ” 规定相比更具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有助于避免重复纳税。和确认股权转让收入一样,如果当事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计算依据,则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对此进行核定。如果之前股权转让收入已经是税务机关核定的数额,则计算股权原值可以直接使用,减少不必要的工作。股权转让主要涉及4个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计税依据就是用来缴纳税款的基数,一般税款都是用计税依据乘以税率增值税增值税主要是针对法人股东,就是公司、或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转让上市公司的股权时,需要缴纳税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企业转让自己持有的股权,包括转让给企业和转让给个人,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一个综合计算的税种,就是如果企业缴纳所得税时所得额为亏损的当然就不用缴纳了,相反所得额为盈利,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个人转让自己持有的股权,个人转让股权给企业,或个人转让股权给个人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印花税涉及到转让双方,就是转让方和受让方都需要缴纳印花税,不管转让双方是个人还是企业,都需要按照合同记载的金额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计税依据就是用来缴纳税款的基数,一般税款都是用计税依据乘以税率增值税=转让收入(转让金额的不含税价)企业所得税=转让收入-成本-税费个税所得税=转让收入-成本-税费印花税=合同记载的金额税率股权转让的税种涉及的税率如下: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为6%,小规模纳税人为3%企业所得税:正常税率为25%,优惠税率为15%个税所得税: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印花税: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来缴纳,税率为0.5‰
6,股权转让印花税什么时间交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适用税率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纳税义务人,需申报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没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率为: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无印花税。股权转让印花税缴纳的三种情况如下:1、当公司有实际入资的资金根据转让的金额,双方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2、当公司没有实际入资的资金转让方、受让方都不用缴纳印花税3、特殊情况,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种比较多,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记载资金的账簿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1)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营业税;(2)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由于债转股合同或协议不在上述列举范围之内,因此无论债权人和债务是否就债转股业务签订了合同或协议。二一、股权转让印花税率1、非上市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率为: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2、上市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率:经国务院批准,形成的投资收益,税率保持1‰。即对对买卖、继承,受让方不再征收、受让方都不用缴纳印花税3、特殊情况如果转让方是、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等应依法计算缴纳印花税。对于债转股业务而言,财政部决定,应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后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如能给出详细信息: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在经济活动中书立的各种合同。(1)如果A是企业,改为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该股权转让所得,从2008年9月19号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计征企业所得税还要交印花税(2)如果A是个人,其转让股权应该按照转让股权的价格与投资款的差额,计征个人所得税另外,A和B都还要交印花税三、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原因、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要并入A企业的利润: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将股权转让给某,双方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2,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由现行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均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其转让所持有的股权,需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股权转让印花税缴纳的三种情况如下:1、当有实际入资的资金根据转让的金额、当没有实际入资的资金转让方,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具体如下,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一、股权转让印花税率1、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率为: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2、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率: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8年9月19号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现行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税率保持1‰。即对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改为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二、股权转让印花税缴纳的三种情况如下:1、当公司有实际入资的资金根据转让的金额,双方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2、当公司没有实际入资的资金转让方、受让方都不用缴纳印花税3、特殊情况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具体如下: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1)如果A是企业,其转让所持有的股权,形成的投资收益,要并入A企业的利润,计征企业所得税还要交印花税(2)如果A是个人,其转让股权应该按照转让股权的价格与投资款的差额,计征个人所得税另外,A和B都还要交印花税三、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原因: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在经济活动中书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等应依法计算缴纳印花税。对于债转股业务而言,需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1)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由于债转股合同或协议不在上述列举范围之内,因此无论债权人和债务是否就债转股业务签订了合同或协议,均不需要缴纳印花税;(2)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应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后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7,怎样确认股权转让纳税时间
股权转让所得税的缴纳总体上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企业持有的股权转让涉及的所得税缴纳,一类是个人持有的股权转让涉及的所得税缴纳。企业持有的股权转让涉及的所得税缴纳,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所以企业应在收到股权转让款之后预缴税款,并在年终进行清算汇缴。个人持有的股权转让涉及的所得税缴纳,主要依据国税总局《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具体有: 第二章 股权转让收入的确认第七条 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第八条 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第九条 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第十条 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第十四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一)净资产核定法 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6个月内再次发生股权转让且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上一次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此次股权转让收入。(二)类比法1.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核定;2.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企业股权转让收入核定。(三)其他合理方法 主管税务机关采用以上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存在困难的,可以采取其他合理方法核定。第三章 股权原值的确认第十五条 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第十六条 股权转让人已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并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该股权受让人的股权原值以取得股权时发生的合理税费与股权转让人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股权转让收入之和确认。第十七条 个人转让股权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股权原值。第十八条 对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 纳税申报的时间:第二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卓一知识产权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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