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办企业地税要租房协议开发票请问这是开什么发票啊

应该由业主单位去地税营业厅开具经营租赁发票。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地税租赁服务业发票

新办企业地税要租房协议开发票请问这是开什么发票啊

2,房租发票是什么意思

完税发票,是指你去税局缴纳税款的税票,房租发票,是你租房所付租金的发票。让你提供完税发票,估计是怕你开到假发票,到时候公司要受罚。你去税局开吧,带上租赁合同,身份证件。

房租发票是什么意思

3,如果我们有租赁协议及租赁发票呢平时车辆费用都在我们公司的那种

汽油费 维修费可以入帐。车辆保险等责有车主负责。
你好!理论上来说,企业租赁个人的汽车,相应的汽车加油费、停车费就可以在企业账面支出。但是,个人租赁必须有租赁收入,要就租赁收入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但是,由于很多企业利用该项政策,将私车费用入企业账务报销,所以,有的地方税务局不允许这么做。如有疑问,请追问。
无偿租赁个人汽车也是可以的
对方提供了正式的服务业发票,就可以以此入账的。

如果我们有租赁协议及租赁发票呢平时车辆费用都在我们公司的那种

4,租金发票

这个问题看你怎么想了。开发票,所有的税费都会转嫁到你的租金里面来,正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便是这个道理了。不开发票的话,你可以私下跟他签个协议,比如什么“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交房租的时候叫他在收据上按个鲜红的手印,以防在不妙的情况下举证而没有证据;当然,如果你的租金是你公司为你出,而你公司为作账需要的话,我想你是十分必要索取一张发票的。本人在外地工作,一人租房,钱自己出,自从见那房东两面后,以后每次交钱我连收据都不用问他要,更别说发票,熟悉了嘛。反正我想,如果他不认账的话,我就深夜去他家找他,叫他不安心,呵呵。

5,第一次租房子物业送来这个单子再让我在物业开个发票具体是什

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沈阳泊客馨居房屋租赁协议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千 百 拾元整。 在泊客馨居租赁期间,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 账号: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点击: 电话: 度;(2)电表现为: 度;(3)煤气表现为; 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1) (2) (3) (4)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 第三条 租赁期限,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租赁期满后,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由泊客馨居负责赔偿,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电费; 2.煤气费。 泊客馨居保证拥有房屋产权。 甲方(签章)、乙双方另行议定。 第五条 付款方式:_____ 乙方(签章):_____ 电话。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乙方按 泊客馨居租期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并签订补充协议: 1.供暖费; 2.物业管理费,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关按揭、抵押债务: 度。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税项及租金等,泊客馨居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泊客馨居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第二条 房屋用途,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 第七条 泊客馨居对房屋产权的承诺;共 层 第 层
交物业费要用到的。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6,房屋租赁发票以及房费问题

对方在支付房租后索要发票,你是应当给的,发票是一种确认凭证,写一张收条也可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法规; 第二百一十二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八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二百三十五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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