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税率和免税农产品什么情况下可以抵扣进项税

一般纳税人按收购金额的12%抵
13%

0税率和免税农产品什么情况下可以抵扣进项税

2,农产品免税发票怎么抵扣

可以,自产自销农产品是免征增值税的。现在改征增值税了,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是免征增值税的,在国税局只能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但是,购进方是一般纳税人的,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办法》第十九条所称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下列情况: (一)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 (二)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

农产品免税发票怎么抵扣

3,我公司8月份是一般纳税人请问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发票是否可以做抵

当然可以做抵扣,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凭农 产 品 销 售 普 通 发 票或自己填开的收 购 发 票,可以按含税买价的13%,计得进项税额。如果是取得的专 票,只能凭认证后的税额计入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的发票是可以相互抵扣的
别人都没交税,你怎么免税呀填写报表时,有填写采购农产品的地方,如实填写提交就可以了

我公司8月份是一般纳税人请问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发票是否可以做抵

4,一般纳税人农产品免税票怎么抵扣

一般纳税人从农产品生产者购进农产品取得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或者加工后仍然属于农产品的,对于购进的农产品按照9%扣除率计算抵扣;购进农产品用于加工13%税率产品的,加计扣除2%,即按照11%扣除率计算扣除。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八)民事基本制度;(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十)诉讼和仲裁制度;(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5,想问一下国税局农产品怎么抵扣具体步骤是什么

开具四联版通用普通发票(收购业务),按13%计提进项税。当然前提是你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业务简单,买发票的时候一问就知道了
开具四联版通用普通发票(收购业务),按13%计提进项税。当然前提是你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业务简单,买发票的时候一问就知道了
安装好网上扫描认证软件,直接把发票放入扫描仪后,运行扫描认证软件就行了

6,农产品免税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可以。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7%(2018年5月1日起调整为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2018年5月1日起调整为12%)的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除此之外,购进农产品允许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2018年5月1日起调整为10%)的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免税农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进项税额指的就是纳税人在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指的就是当期购进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缴纳的增值税的税额。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因此,购进免税农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是一个为征收增值税而暂时发布的条例。征收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新增值税条例及细则经修订后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7,购进免税农产品取得运输发票怎样进项税抵扣

如该农产品对你公司而言,也是属于免税的话,那么购进时发生的运输发 票是不用验证抵扣的。  但如果你公司出售该农产品是应税的,应凭该运输发 票到税局大厅认证后方可抵扣(若非专票则不能进行认证和抵扣)。
1、如题所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如题所指农产品用于经营应税事项的,可以依法抵扣索取的普票的所涉进项税;2、一般,所涉进项税是指依法取得相应普通发票金额的13%进行计算;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8,请问收到免税农产品的普通发票该如何在增值税申报系统里填入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纳税人在网上申报增值税时,应进入“增值税抵扣明细表”,点击左面菜单栏中的“新建发票”,然后把农产品抵扣发票的内容逐项录入,通过自动生成,此数据会自动进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

9,有关购进免税农产品的进项抵扣问题

直接从农业生产者手上收购的农产品是免税的,算进项的时候直接按买价乘以13%,比如收购凭证上注明10000元,1300做进项,8700进成本。而从批发或零售商购进的农产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票面上的计税价格计算进项税额,比如价税合计11300元的发票,1300做进项,10000进成本。
农民销售自产自销的农产品是免税的;企业购入时,用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收购的,可以抵扣13%的进项税。
1、一般纳税人可以向国税申请免税农产品收购发票,收购农民的农产品,可以进项抵扣;2、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取得普通发票,可以进项抵扣。3、一般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项抵扣购进本身是免税的,而且还可作为进项抵扣,按买价的13%抵扣。

10,如何正确抵扣农产品的进项税

第一步,分清购进的货物是否属于农产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规定,农业产品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除了注释列举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外,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三处:(1)注释中规定“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的货物是属于农产品。(2)注释中规定“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的货物不属于农产品。(3)注释中提及经过简单加工工序的货物仍属于农产品。  如果属于农产品的货物,分不同情况处理:(1)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专用发票开具的税额抵扣。(2)进口农产品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凭缴款书开具的税额抵扣。(3)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农业生产单位)购进农产品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的,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规定的计算公式进行进项税额抵扣。(4)从农业生产者(农民)收购农产品,自行开具农产品销售收购发票的,也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的计算公式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如果不属于农产品的货物,那么,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二步,注意流通环节的免税农产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两个文件的规定,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从这些商贸纳税人购进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只能取得普通发票即农产品销售发票,但这类农产品销售发票不能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也就是说不能抵扣上述农产品的进项税额。除非销售方纳税人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销售发票,购进农产品才可抵扣进项税额。  第三步,不要误解农产品的特殊规定。  有不少纳税人,引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户手工编织的竹制和竹芒藤柳坯具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56号)的规定,“农民个人自产或购买竹、芒、藤、木条等,再通过手工简单编织成竹制或竹芒藤柳混合坯具的,属于自产农业初级产品”,购进这些货物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其实,他们忽视了文件中规定适用对象是“竹器企业”。也就是说,这个文件跟除竹器生产、经营企业外其他企业没有关系。因此,纳税人不要张冠李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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