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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交易属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求解答

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3)提供财务资助;(4)提供担保(反担保除外);(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6)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义务;(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8)债权、债务重组;(9)签订许可使用协议;(10)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1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12)销售产品、商品;(13)提供或者接受劳务;(14)委托或者受托销售;(15)与关联人共同投资;(16)其他通过约定可能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关联交易。

哪些交易属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求解答

2,创业板公司的哪些交易为关联交易

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具体包括以下事项: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2.销售产品、商品3.提供或者接受劳务4.委托或者受托销售5.关联双方共同投资6.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7.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等交易事项8.本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1)上市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2)上市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达到1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 (3)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

创业板公司的哪些交易为关联交易

3,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如何避免大股东向其关联企业进行利益输送

抛砖引玉一下。主要的手段是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披露。总的来讲,监管机构会要求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外审与审计委员会会关注重大关联交易是否被披露,披露的关联交易是否公允,真实,符合对小股东的信托责任。1、关联交易的真实性。真实的关联交易是指有真实交易动机,且符合营业常规。虚假的关联交易不仅背离公司利益,也常常隐藏着违规、违法等因素。比如有些公司虚构并不存在的交易来转移收入和分摊费用,或者通过互拆借资金的方式调解利息费用。2、关联交易的存在已不是关注的重点,对关联交易的及时、深入、完全、准确的披露已成为公众投资者关注的焦点和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3、必要的关联交易多为公司存在及发展不可或缺的,比如:综合服务协议、主营业务所赖以依托的购买或租赁协议等等;这类关联交易也是公司持续性的关联交易,此时也要兼顾关联交易的公平性。4、关联交易多发生在新、旧控股股东与其关联方之间。虽然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在权利质量上并无不同,只是数量上的差别,但比普通股东的权利更为优越。关联交易的核心问题不是杜绝它的发生,而是让其在阳光下公允地,真实地,符合对小股东信托责任原则地发生。在具体操作中,有具体案例中,美国上市企业的内部审计团队代表董事会监控关联交易,定期提交关联交易给审计委员会。
主要看关联交易对公司是利好还是利空,利好的的话,股价看涨,对所有股东都有利,也有例外情况(比如大股东贱卖资产,不多,但也有)这对所有股东是利空。

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如何避免大股东向其关联企业进行利益输送

4,什么是关联交易

一、什么是关联交易 简单的说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根据规定,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即构成关联方。 其中: 1、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2、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参与决策的途径主要包括:在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互相交换管理人员等。 凡以上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均被视为关联交易。除此外均为非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有关事项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购买或销售商品; 2、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3、提供或接受劳务; 4、代理; 5、租赁; 6、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 7、担保; 8、管理方面的合同;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许可协议; 11、赠与; 12、债务重组; 13、非货币性交易; 14、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15、交易所认为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要想弄清楚什么是关联交易,首先得弄清楚什么是关联方与关联方关系这两个概念。  关联方一般是指有关联的各方,关联方关系是指有关联的各方之间存在的内在联系。两方或多方形成关联方关系通常具有的特征包括:1、关联方涉及两方或多方。关联方关系必须存在于两方或多方之间,任何单独的个体不能构成关联方关系;2、关联方以各方之间的影响为前提,这种影响包括控制或被控制、共同控制或被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被施加重大影响;3、关联方的存在可能会影响到交易的公允性。企业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必然涉及到重多供应商、代理商等,在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情况下,企业间发生交易时,往往会从各自的利益出发,一般不会接受不利于自身的交易条款,这种交易视为公平交易,但是在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下,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可能不是建立在公平交易的基础上。  至于说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于一个企业的财务与经营政策,并能够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一般以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形式出现。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共同控制各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够单独作出决定,一般以合营形式出现。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参与决策的途径主要包括:在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互相交换管理人员;或使其他企业依赖于本企业的技术资料等。当一方拥有另一方20或以上%至50%表决权资本,或者一方虽然只拥有另一方20%以下表决权资本,但实际上具有参与财务和经营决策的能力,一般认为对另一方具有重大影响,重大影响一般以联营企业形式出现。  关联方交易是指在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关联方之间资源和义务的转移价格是了解关联方交易的关键。关联方交易的主要类型包括:购买或销售商品;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之外的其他资产;提供或接受劳务;代理;租赁;提供资金;担保或抵押;管理方面的合同;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许可协议;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等。

5,如何确定哪些公司是与股份公司 产生 关联交易

所谓关联企业,是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相互之间具有联系的各企业互为关联企业。  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你为关联企业: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  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关联企业(Affiliated Companies)  什么是关联企业  关联企业,是指与企业有以下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  3、其他在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  关联企业的判定  1、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  2、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  3、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  4、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  5、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的特许权利(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  6、企业生产经营购进原材料、零配件等(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或供应的;  7、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级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  8、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包括家庭、亲属关系。  关联企业的特质  (一)关联企业是一种具有独立法人人格的企业之间的联合体。  (二)关联企业是由多种联系纽带连结而成的企业群体。  (三)关联企业的形成必定是基于特定的经济目的。  关联企业的计税收入  税务机关可以按下列方法调整关联企业的计税收入额或者所得额:  (1)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的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  (2)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应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  (3)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  (4)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  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所进行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延谩
1、虚假财务报表的常见表现形式 一般分为两类,一是人为编造财务报表数据,二是利用会计方法的选择调整财务报表的有关数据。 人为编造的财务报表,往往是根据所报送对象的要求,人为编造有利于企业本身的财务数据形成报表。这种形式手段较为低级,或虚减、虚增资产,或虚减、虚增费用,或虚减、虚增利润等,但往往报表不平衡(子项之和不等于总数)、帐表不相符、报表与报表之间勾稽关系不符、前后期报表数据不衔接等。 利用会计方法的选择形成的虚假财务报表,手段较为隐蔽,技术更为高级,更难以识别,常见的手段有: (1)调整收入确认方式,使利润虚增或虚减。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可以采取三种收入确定方式:A、销售行为完成(商品已销售,商品发出,取得权利;劳务已提供),无论货款是否收到,即可视为收入实现;B、按生产进度确认(完工程度或工程进度);C、按合同约定确认,主要指分期付款销售方式。同时规定,在确认营业收入时,还应扣除折扣、折让、销售退回。造假时,企业可根据需要随时调整收入确认方式,或调整扣除项目。 (2)调整存货等计价方法,从而虚增、虚减资产和费用。如通过选择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使帐面资产或产品成本费用虚增、虚减。 (3)调整折旧计提方法,延长或缩短折旧年限,虚增、虚减成本费用,从而调整利润的高低。 (4)利用资产重组调节利润。资产重组是企业为了优化资本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完成战略转移等目的而实现的资产置换和股权置换。但目前资产重组被利用来做假帐,典型做法有:A、借助关联交易,由非上市的企业以优质资产置换上市公司的劣质资产;B、由非上市的企业将盈利能力较高的下属企业廉价出售给上市公司;C、由上市公司将一些闲置资产高价出售给非上市公司的企业。 这些做法的特点一是利用时间差,如在会计年度即将结束前进行重大资产买卖,确认暴利;一是不等价交换,即借助关联交易,在上市公司和非上市母公司之间进行“以垃圾换黄金”的利润转移。 (5)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主要方式有:A、虚构经济业务,人为抬高上市公司业务和效益;B、利用远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进行购销活动、资产置换和股权置换;C、以旱涝保收的方式委托经营或受托经营,抬高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D、以低息或高息发生资金往来,调节财务费用。E、以收取或支付管理费、或分摊共同费用调节利润。 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的最大特点:一是亏损大户可在一夜之间变成盈利大户,且关联交易的利润大都体现为“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但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赚取的“横财”,往往带有间发性;另一个特点是非上市公司企业的利润大量转移到上市公司,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 (6)利用资产评估消除潜亏。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谨慎原则,企业的潜亏应当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利润表予以体现。然而许多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往往在股份制改组、对外投资、租赁、抵押时,通过资产评估,将坏帐、滞销和毁损存货、长期投资损失、固定资产损失以及递延资产等潜亏确认为评估减值,冲抵“资本公积”,从而达到粉饰会计报表,虚增利润的目的。 (7)利用虚拟资产调节利润。根据国际惯例,资产是指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不能带来经济利益的项目,即使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列入了资产负债表,严格的说,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资产,由此产生了虚拟资产的概念。所谓虚拟资产,是指已经发生的费用或损失,但由于企业缺乏承受能力而暂时挂列为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和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等资产项目。 企业通过不及时确认、少摊销或不摊销已经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从而达到减少费用,虚增利润的目的。 (8)利用利息资本化调节利润 根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为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而支付的利息费用,在这些长期资产投入使用前,可予以资本化,计入这些长期资产的成本。投入使用后则必须将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有些企业在长期资产投入使用后仍将利息费用予以资本化,明显滥用配比原则和区分资本性支出与经营性支出原则,虚增了利润。 利用利息资本化调节利润的更隐秘的做法是,利用自有资金和借入资金难以界定的事实,通过人为划定资金来源和资金用途,将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利息资本化。 (9)利用股权投资调节利润 主要做法是在对外投资中,企业根据需要通过选择权益法或成本法来进行对外投资核算,从而增大投资收益,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如:对于盈利的被投资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亏损的被投资企业,即使股权比例超过20%,仍采用成本法核算。 另外,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如果上市公司以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并将评估增值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但规定公司将对外投资转让时,必须借记与这项投资的资本公积,同时贷记营业外收入。这一规定无疑给企业虚增利润提供了借口。如公司通过与其他企业协议相互以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投资,评估资产时彼此将对方资产价值高估,再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对方的关联企业,从而将高估的资产价值作为营业外收入虚增彼此的利润。这是利用股权投资调节利润的又一方法。 此外还有利用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调节利润、虚增资本金等。 2、虚假财务报表的识别方法 (1)对人为编造财务报表数据的识别方法: 主要采取掌握证据,对比分析,查帐核实等手段进行,一般有下列一些方法: ①尽可能多的通过不同渠道搜集同一时点的财务报表,对比异同点,对差异的数据提出质疑。 ②连续向企业要同一时点的财务报表,对有差异的数据进行质疑。 ③核对各财务报表内部的平衡关系和报表之间的钩稽关系,找出疑点。 ④与平时观察掌握的经营状况进行对比,找出关键或重要财务项目的漏洞、疑点。 ⑤现场调查,进行帐表、帐帐、帐证和帐实核对。 (2)对会计方法选择形成的虚假报表的识别方法: 此类情况的会计较为高明,往往做到了报表平衡及帐表、帐帐、帐证等相符,因此在识别方法上宜采取以下一些方法: ①不良资产剔除法 这里所说的不良资产,除包括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等虚拟资产项目外,还包括可能产生潜亏的资产项目,如高龄应收款项、存货跌价和积压损失、投资损失、固定资产损失等。其方法的运用,一是将不良资产总额与净资产进行比较,如果不良资产总额接近或超过净资产,既说明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可能有问题,也可能表明企业在过去几年因人为夸大利润形成“资产泡沫”;一是将当期不良资产的增加额和增减幅度与当期的利润总额和利润增加幅度相比较,如果不良资产的增加额及增加幅度超过利润总额的增加额及增加幅度,说明企业当期的损益表含有“水分”。 ②关联交易剔除法 关联交易剔除法是指将来自关联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予以剔除,分析某一特定企业的盈利能力在多大程度上依赖于关联企业,以判断该企业的盈利基础是否扎实、利润来源是否稳定。如果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来源主要来自关联企业,就应特别关注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分析企业是否存在以不等价交换方式与关联企业交易从而虚增或虚减利润的现象。 关联交易剔除法的延伸运用是,将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与其母公司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进行对比分析。如果母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利润总额(应剔除上市公司的利润总额)大大低于上市公司的利润总额,就意味母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将利润转移到上市公司。 ③异常利润剔除法 异常利润剔除法是指将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从企业的利润总额中剔除,以分析企业利润来源的稳定性。当企业利用资产重组或股权投资等方式调节利润时,主要在这些科目中反映,因而对此类情况该方法特别有效。 ④现金流量分析法 现金流量分析法是指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现金净流量分别与主营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和净利润进行比较分析,以判断企业主营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和净利润的质量。如果企业的现金净流量长期低于净利润,将意味着与已经确认为利润想对应的资产可能属于不能转化为现金流量的虚拟资产,表明企业可能存在虚增利润的情况。 3、财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分析和调整 (1)对损益表的分析与调整 一般情况下,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与调整: ①了解收入确认方法是否前后期一致,如不一致,应按会计的一致性原则予以重新计算调整。如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较小,应分析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项目的来源是否真实、合理。 ②了解费用支出的确认方法是否前后期一致,如不一致,应按会计的一致性原则予以重新计算调整。如果费用成本过高或过低,则应分析存货的计价方法、折旧计提方法以及折旧年限是否合理,有无关联交易形成不等价交换等。 ③如果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项目在利润总额中的比重过大或绝对量较大,或通过前后期报表对比有较大的变动,则应分析对外投资的核算方法是否合理,有无通过关联交易形成虚增、虚减利润的情况。 ④将企业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与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和现金净流量等进行对比分析,通过比较差异的大小,判断分析营业收入是否正常、利润是否真实可靠。如果损益表中利润总额较大且主要由营业利润构成,而资产负债表中的现金净流量较小,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等)较大且出现不正常增长,则虚假利润的可能性较大,应进一步摸清情况并作相应调整。 (2)对资产负债表的分析与调整 ①流动资产项目的分析与调整: A、短期投资:关键是落实投资的合法有效性。 — 种类有哪些? — 是否合法合规? — 投资来源是否真的为闲置资金?如不是,有可能占用经营资金,来源可能是银行借款,导致营运资金缺口,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 — 是否做过抵押、质押?已抵押、质押的短期投资不能作为偿债资金来源,应从资产项中予以扣除。 — 价值如何?市场价格是否高于历史成本? B应收票据 — 数量多少?是否真实?如过多,应了解是否属于正常的商品交易。与前后期报表对比,分析是否与正常经营情况下的发生规律一致等。 — 承兑人是谁? — 可贴现性如何? — 期限是否超过所定期限? — 是否合法?有无拒付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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